致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工作人员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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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铁西区法院工作人员:

惊闻6月23日你院判处法轮功学员陈秀四年徒刑,仅仅是因为他是法轮功学员的身份。你院对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判刑,已不是第一次了。

2003年夏,董维佳、柴世金夫妇被你院非法判刑10年和4年,家里留下一个上学的孩子无父母照顾。

2004年5月31日,沈阳铁西区法院对沈阳大法弟子黎淑珍(女,58岁,居住在于洪南里)、张建庭(男,50多岁,居住在铁西滑翔地区)進行非法宣判,刑期分别为9年和7年。

景锁在2004年9月被铁西区法院无理判四年徒刑。现关押抚顺市南花园监狱一监区。

2005 年1月31日,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对石胜英非法审判,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铁西区法院制造假材料,在一审非法判刑时,将石胜英的真实年龄66岁改为 59岁,文化程度由小学改为中专,把她劫持到沈阳市于洪区马三家子镇内的沈阳监狱城女子监狱三队。石胜英已于2005年8月25日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据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陈秀在功友家和功友相聚时被非法绑架,难道和朋友相聚要被判刑?

陈秀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乐于助人,为人谦和善良,心胸宽广,工作兢兢业业,是单位、邻里间公认的好人。这样的好人,你们要把他“判刑改造”成什么样的人呢?难道在当前人权写入宪法之际,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拥有一个安定、正当的生活、信仰的权利,这不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吗?做好人都有罪吗?

其实你们心里很清楚,对于法轮功的问题,江氏集团一直是以权代法,这本身就是在违法、犯罪,所以没有敢于亮相的法律、法规。

法轮大法自1992年从中国传出,至今已洪传世界近80个国家和地区,赢得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的褒奖及支持议案、信函2597项(至2006年3 月)。“真善忍”的原则受到世界各民族各阶层人士的欢迎,与中国大陆一脉相承的台湾几十万人修炼法轮大法,中共权力所及的香港,澳门也都沐浴在法轮大法的佛光普照中。迫害法轮功的唯有奉行“假恶斗”的中共。

法轮功学员已在世界各地几十个国家以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起诉江××及其帮凶。近四个月前,中共集中营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暴利的罪行被曝光,其残忍、暴戾胜过桀、纣,超出人的想象。

清醒吧,曾非法审判过大法弟子的人,给自己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在你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呼吁立即释放被沈阳市抓捕、审判仍在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为了你的平安,为了远离灾难,做出明智的选择吧。

现今苟延残喘的共产恶党政权已经日暮途穷,以江××发动的对“真善忍”的迫害最为邪恶。这场运动给中共的棺材钉上了最后一颗钉子。

大纪元发表特别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给为祸人间一个多世纪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盖棺论定。随着《九评共产党》系列社论的广传,中共所极力掩盖的邪恶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至今一千一百万觉醒后的中国人公开声明退出中共及其相关组织,选择了正义与良知,也为自己选择了美好未来。

我想在结束这封信的时候,再次表达我们的心愿:希望你们也能为自己早日选择美好的未来,摆脱邪灵的桎梏,走向新生!

沈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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