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小学高级教师遭受的迫害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圆明网】我今年47岁,大专文化,是一名小学高级教师。于98年得法,当大法遭到迫害时,曾三次进京上访(两次到天安门打横幅),2000年10月,我被押回后非法判劳教三年。由于自己的执著心,没能在法上真正地认识法,在高压下走向了邪悟。2001年2月15日,校方担保我所外执行。同年2月25日上班。

我刚上班不久,一位同修与我谈她的认识,当时我封闭自己不看任何资料。一次上班途中《转法轮》的“论语”在脑中再现,于是我就背了起来,我意识到这是慈悲师父的点化。后来,当我静下心来认真阅读明慧文章,阅读师父的新经文,尤其是《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如同噩梦惊醒,明白自己错了,而且错的是那么严重。我的行为对不起慈悲无量的师尊,对不起大法,对不起与我有因缘关系的亲人。于是我又重新开始学法炼功。

一次,校长找我传达教育局的精神:“局里按比例指名让你参加教育局组织的反X教协会。”几番周折,最后终于推掉了。好景不长,不知何故,校长三番五次找我写什么对法轮功的“认识”及“保证”之类的事,否则就停止工作,停发工资,还叫嚣说:“我能把你接回来也能把你送回去。”校长的一次次威逼、恐吓,此时的我真正审视一下自我。我自得法以来,在单位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我所教的毕业班学生无论是思想品行、学习成绩,校领导、同事及家长赞不绝口。在单位里关心同事,淡泊名利,在家孝敬老人,关心孩子,处处按“真善忍”的法理严格要求自己,做个真正的好人。博得历届校领导、同事的好评。我曾被评为区骨干教师,区优秀教师。难道做好人有错吗?几天的苦思使我真正认清了对与错,是与非……。使我更加坚信大法,坚信师父,坚修大法、证实大法的这颗心坚如磐石,金刚不破,我为捍卫宇宙真理可以舍尽一切而不足惜。

师父说:“只要你心性把握得住,一正压百邪,你不会出现任何问题。”(《转法轮》)当坚定大法的这一念发出时,邪魔就自灭了。我看到师父《建议》经文后,更加清醒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泪水是无法洗刷掉这一污点,决定上网声明,真正从魔难中走出来。

新学期开始,局领导调整,尤忠刚刚走马上任书记,正逢十月一日,这个敏感的日子到来之前,区教育局让全区所有教职工写一份“保证书”。我和另一同修坚决不写。9月29日,校长传达了区教育局文件,让我俩(区里重点对象)把身份证交上去,交保证金500元,并在他们拟好的保证书上签字(保证不进京等),我们严词拒绝。校长随即告诉后勤会计非法停发我们当日即发的工资(后局领导同意)。当天午休校门紧锁,限定我们活动自由。中午教育局尤书记没让我们休息,让我们配合他们无理要求,我们坚决不配合。到晚上局里书记等一车人马,又叫来两个恶警,强行把我们扭拉上车,抬进百里以外市郊区“洗脑班”。第二天,我的妹妹质问校长、局领导:“你一家人在一起过节,把我姐送走,让孩子一人在家,我姐怎么了?工作不好吗?”他们说工作没说的。“那她是坏人吗?”他们无言以对。

到10月5日,我那已八旬的母亲及家人,从外地赶来接我回家。(参加外甥女10月6日的婚礼)家人说:“节也过完了,我们来接人了。”区610说得他们领导同意,让我写个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保证”就可放回家。我说:“这条绝不答应。”最后610的人请示尤忠,让我交1000元钱。当时我根本没有钱了。钱已被当地派出所和学校掏空。最后只好同意我回家。但他们私下让亲属担保10月6-7日,不得进京。我发现后告诉亲人:“我没做错,不需要向邪恶保证什么。”10月8日下午教育局开车把另一位同修接走,校长谎称其家有急事。(根本无急事,给绑架走的)10月9日家人识破他们见不得人的阴谋,先把我接回家。刚到家,住地派出所骗我去谈谈,我说:“有什么话在这说,我不能去。”10月10日早九点,片警让我去所里做资料。我问他们:“我为什么要去?”他们说:“你是在押人员。”我说:“我没有犯罪,我绝不会去的。”他们又给毕所长打电话,一会又派来了杜副所长等6人,杜副所长恐吓说:“今天执行公务,抬也得把你抬去。”我坚定地告诉他们:“我绝不会去的。”并在心中默念除恶口诀,心想:出现状况。一会我手脚开始抽畜。我姐姐质问:“你们还有人性吗?”片警见此景说:“我们也不愿干这个事,等领导来了再决定吧。”片警所指的领导就是教育局的尤忠书记和学校李校长。到了下午他们来了,这个新任书记尤忠口头宣布“经过请示区政府、区610,同意把你送回劳教所。”我质问:“我犯了哪条?”尤忠:“这是组织决定的,是党决定的。”我态度坚决的说:“我绝不会去。”尤说:“今天抬也把你抬去。要不去也行,但得写个保证,我就不送你。”多么无理的要求,这就是所谓的组织决定,难道书记的权力、意愿、命令、指使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吗?这时,他们开始诽谤大法。我严厉地告诉他们闭嘴。此时尤忠把现写的6条要求宣读,其中有:不准进京,在监视期不准外出,如人死了,家人负责等等。并让家人替我签字,否则就把我送劳教所。这时,我严肃告诉他们:“你们迫害善良无辜的百姓,你们必遭恶报!你们想送我,我决不会跟你们走的,让我写什么保证我就死在你们面前,那就抬我的尸首去。请你们出去!”他们十几个人灰溜溜地撤退了。当晚我们姐妹三人齐发正念铲除邪恶。后来,我被迫离开了眼巴巴盼女儿回来的八旬母亲和无依托的儿子。我的离家出走完全是邪恶之徒尤X等逼的,一切后果应由他们负全部责任。

正告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再不醒悟,灾祸即刻临头。害人就是害自己。请理智,清醒,真正珍惜自己的人生。

愿看到此文的善良人们,伸出您正义之手,抑恶扬善,在您心中铭记:“法轮大法好!”这样您会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转载自明慧网 2002年2月14日

* * *

Facebook Logo LinkedIn Logo Twitter Logo Email Logo Pinterest Logo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