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派出所恶警刘超(此人为临时工),从1999年7.20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想从临时工转正成为正式工,非常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妄图以此作为他转正的资本。
此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累累,2002年10月的一天,他到某法轮功学员家中打听学员的情况,学员家里人说:“不在家,打工去了。”结果此学员在外省(新疆)打工,都被刘超一伙抓回,被迫害判劳教一年。2003年的一天,刘超忽然到某大法学员家中,没经学员允许,就打开电视机好象要找什么东西似的,结果一无所获。同年4月的一天,他又到一老年大法学员家无依无据要搜查。学员不准,要刘超拿手续来。他把临时的工务证给学员看,学员说:你这不是手续。刘超就没敢进学员的屋子,穷凶极恶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赶出黄许镇去?学员说: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你凭什么要赶我出去?刘超被问的理屈词穷,气急败坏的走了。另外,刘超还曾经到学员家中收过大法书。
别看恶人在行恶时逞凶一时,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恶人没过多久就遭了恶报。2004年农历正月初三,刘超酒后开车,造成在黄许镇西街街口压死一人、两人受重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超当场被刑事拘留。据说后被判刑3年,至今被关在看守所,也算遭了天理的惩罚。
“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至今仍象刘超这样助纣为虐、妄想通过迫害法轮功以获取自己好处的恶人们能够悬崖勒马,弃恶从善,不要等报应在自己身上,才去思考善恶必报的天理,到那时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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