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是四川省成都大法弟子,了解我的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之前,我的身体很不好,从99年开始修炼,修炼时间不长,我身上所有的症状全部消失,不良嗜好全没了,按法轮功教导的做一个好人,道德高尚人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保持一个平静、祥和的心态,这一切巨大的变化,家人看在眼里,喜在心里,家里充满着生机、祥和。
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99年7月20日,江××出于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发动了一场对最善良人群的最邪恶迫害,法轮功在中国遭到诬陷和妖魔化。一夜之间无数的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自由被剥夺,天赋的人权遭践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610办公室从上到下遍及全国各级政府,具体负责迫害法轮功,中共党委领导下的政法委、媒体、以及政府机关的公检法部门和国安都是其打手,它不受任何法律条文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限制,类似于纳粹德国的盖世太保,“文革”中的“中央文革小组”。全面执行着江泽民的对法轮功修炼者‘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邪恶计划。
我作为一名大法弟子应该维护大法,说句公道话,于时我在2000年11月30日去北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送到四川驻京办事处非法关押2天。我被恶人拳打脚踢,最后把我身上400多元钱全搜走了。第二天,我被唐昌镇派出所副所长秋俊送到郫县看守所,非法关押22天之久,勒索现金3500元。
在关押期间,中共政权强迫我家人要我写“保证书”,不写就要剥夺他们的工作。家人怕失去工作就叫我写,我不写,全家人哭着跪下不起来。我由于执著的情放不下,就给他们签了字,被邪恶钻了空子。
又在2001年10月我再次上北京上访,我想这一次一定要做好,由于被家人发现,家人与派出所副所长秋俊到北京火车站截住了我。后他们想到天安门广场去看升旗,我想这正是个好机会,到了广场我心里很紧张,又怕错过这个机会,还没开始升旗,我就喊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在返回的途中,我时时发正念,请师父加持我,在师父的加持下我顺利的下了车。由于怕被迫害,我没有回家,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11月30日,我被村干部骗回家还不到10分钟,就被610人员开几个车,把我抓到横山子非法关押,当时横山子还关有20多个大法弟子,都受到了残酷折磨。我常被杜祥成等管教人员毒打。冬天晚上,还要被强迫到室外光着脚冻几个小时。后来晚上还要紧急集合,我的牙被打掉一个。
2002年3月,因我绝食,被恶人打,被恶警易凤杉用脚踢肚子,被踢得全身痛,连呼吸都很困难,又吐又拉。第二天,把我和大法弟子魏素玄、纪有华送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又送回横山子非法关押。在农历的5月15日我和10多个大法弟子被转移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那里大至关有60多个同修,大多数都被残酷折磨。
大致是8月份,我被叫到办公室,一个姓钟的人叫我骂大法、写“认识”。我不写,钟某就打我的脸,一个姓简的恶警用警棍打屁股,姓李的恶警用两大把活麻迫害我,白丽容用脚踩我的手指,之后又拉出去太阳晒。
9月份,管教人员把诬陷诽谤师父和大法的图片挂起叫我们看,不看就要狠狠的打,许多同修都被恶人毒打,我也被刘伟毒打。拘留所主任白丽容把我打得双眼几乎失明,到现在都还看不清楚;脸被打的又青又肿;上面的牙打掉3个。打完后,将我拉出去罚站,站到下午7点钟,把我关到8监室。8监室短小、阴暗、潮湿,晦臭不通风,是个最差的监室,那里关有5--8个大法弟子,都是受过多种酷刑迫害的。我在那里关了3个多月,渐渐的走不动路,一身浮肿,手脚发冷,身上长了很多疥疮,解大便很困难,后来连生活都不能自理了,饭也吃不下了。
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了,610才叫我丈夫把我接回家,人都迫害成这样了,还继续骚扰,白天要来我家点2次名,晚上还有人在门外监控,到现在都还有人在监视。
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仅仅因为我想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就遭到中共如此迫害。
下面是我在关押期间,恶警强迫家人所交现金清单:
2000年 12月7日 2千元 声称“去北京路费” 白条子
2000年 12月12日 1千5百元 声称“去北京路费” 白条子
2001年 12月27日 2千元 声称“去北京路费”
2002年 2月5日 3百50元 声称“管理生活费” 白条子
2002年 3月1日 3千元 声称“去北京路费”
2002年10月8日 3百50元 声称“管理生活费”
2003年1月28日 3千500元 声称“管理生活费”
共计1万2千7百元
中共邪党利用手中的权力,对善良的大法弟子任意胡作非为,想迫害谁就迫害谁,和流氓又有什么区别?在此正告那些恶人恶警们,当你们对大法弟子迫害的时候,是否曾想过自己所干的一切会遭到恶报?你们有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害人则害己,善恶有报是天理。中共在解体,天灭中共在眼前,不要再作中共的陪葬品。无论你们的所作所为有多么隐秘,是瞒不过天的,之所以暂时报应没有降临到你的身上是因为神佛慈悲,再给你们机会,但是,神佛的慈悲与威严是同在的,机会一旦错过,等报应到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明慧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