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河北省石家庄市年轻女大法弟子王博,被邪党不法人员每晚强行注射药物。石家庄市恶党人员图谋对她及其父母非法判刑,紧锣密鼓的谋划所谓的“开庭审判”,企图以“法律”来掩盖迫害事实,逃避国际社会的谴责。
王博和母亲刘淑芹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父亲王新中被非法关押在赵县看守所。不法人员拟在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一审庭,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博及父亲王新中、母亲刘淑芹非法开庭审判,所谓的“开庭通知”已经贴在长安区法院大厅内了。
王博于十月十九日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开始第二次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已经绝食抗议二十天了,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中共当局丝毫不理会王博的正当要求,每天派至少两名军人(从外面借来的)值班,每晚给绝食抗议的王博强行注射药物,等她迷昏过去了,再给她强行输液,以消磨她的意志,企图达到开庭判刑关入监狱的目地。
据悉,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互相勾结,石家庄长安区检察院将王博的案子,以“莫须有”的罪名,已上报石家庄中级法院。河北省六一零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王永志,慑于海内外的强烈谴责,暗下黑指令,对王博的案子一周内一定要作出所谓的判处决定,企图偷偷判刑。
对二十几岁的花季女孩,不顾她的身体和精神状况,竟然用注射药物等手段百般摧残,中共当局的迫害手段令人发指!呼吁国际社会各界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一家人早日闯出魔窟,过上本属于他们的安定正常的生活!
建议当地大法弟子抓住营救时机,高密度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迫害大法弟子王博一家三人的一切邪恶生命和因素,无条件释放他们三人。
王博一家近期所遭迫害简介:
石家庄市大法学员王博及其父母王新中、刘淑芹一家因揭露所遭受的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晚,在大连市临时住房处,王博和她的父母同时被中共秘密绑架。河北省六一零恶警对他们实施强制洗脑转化未得逞后,将他们转到看守所关押至今。
王博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坚定信仰,小小年纪历经魔难,遭受酷刑、洗脑等迫害。她和父母一次又一次被抓、被劳教,一家人几次生死离别。二零零五年八月,一家人终于团聚了,但因王博公开揭露邪恶中共的洗脑迫害,一家人又被迫流离失所到外地谋生,遭河北省六一零四处非法追捕、通缉。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再次被绑架,从大连劫持回石家庄,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被关押。王博只好一次次绝食抗议,呼吁赋予自己国家宪法明文规定的、本来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的信仰自由。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王博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开始第二次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二十几岁的女孩,为了维护自由的信仰真善忍的权利,冒着生命危险,忍受巨大的痛苦,被迫用绝食来表达自己的强烈愿望。王博的父亲王新中在九月中旬,身体出现危急状况,曾经住医院抢救过,现在身体状况仍然令人担忧,血压高压一百八十,低压一百四十。
王博一家被抓捕后,她的亲戚朋友都非常着急。王博八十六岁的外婆两次发上访信,呼吁释放女儿一家三口人。老人家在信中写道:“炼了法轮功后,这一家人欢欢乐乐的,不吵不闹了,身体也都好了,真是替他们高兴,心里求老天保佑,让他们都好好炼法轮功吧,再也别闹别扭,顺顺当当过日子,我也不用再为他们一家操心了。可这刚过这么几年太平日子,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警察又开始发了疯的抓法轮功。女儿给我说过炼法轮功要求按真善忍做好人,还能祛病健身,这警察怎么就把炼法轮功的当坏人抓呢?这不是颠倒是非吗?这世道怎么变成这样了?谁都有父母儿女,人心都是肉长的,请你们讲点理、做点善事,可怜可怜我这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同情同情王博他们一家三口人,快点放他们回家吧!”
我们呼吁全社会善良的人们,关注并帮助制止身边正在发生的对善良大法弟子的残酷迫害,共同维护作为一个人的最基本权利和尊严。善恶有报是天理,历史上迫害正信的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希望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悬崖勒马,别当中共的殉葬品。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石家庄郊区赵陵铺东三街 ,
邮政编码:050000;电话:0311-87782024;
所长:王书庭:87755213,13931171888,13781581859
指导员:张宏齐,办公室:87755202;
副所长:王志彬,办公室:87755202;
河北省610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迫害王博一家的主谋,策划“焦点谎谈”抹黑轮功),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 ,宅:83022650
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地址:石家庄槐岭路15号,邮编:050021
办公室:0311-85814012、85815253、85814311
办公室 ,执行庭,立案庭
院长郭连申
纪检组长兼庭长郭 炜
物业法庭的李柏文庭长
执行局综合处王聚法
副庭长张明丽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友谊北大街,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187214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刑二庭:87764145、87794242传真机:87793240;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以下所列不一定是本案责任人
院长:李老铁
副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何东华、李卫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吕玲(女)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苑颖新(女)
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白吉峰、郭占枝(女)、籍利民、郝俊贤;
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程振行、温满(女)
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曹建国、民四庭助审员张淑秀、张永炜;
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陈阳、王来益、李树志、万学莲、黄良涛;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孙仁申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邢玉杰、郑建忠、王瑞俭、陈宝良、杨向东、朱明、刘法明
、孙延军、单保安、邱志斌、王虎吉;
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17号(新地址)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检察长李维[email protected]
副检察长:裴维奇[email protected]
副检察长张曲利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王二芒 :0311-85815129-8048 信箱: [email protected]
副科长:郎建平 :0311-85815130-8048 信箱: [email protected]
检察员:高 伟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email protected]
检察员:步苏梅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email protected]
起诉科副科长王晓丽
批捕科 张惠敏
办公室:0311-85814312,
法纪检查科:0311-85815129,
控申科,
刑检一科:0311-85815130,
刑检二科:0311-85815133
收发室:0311-85814014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3号,邮编:050000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
督察办、法治处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西行铁路立交桥东桥头路南的小楼(楼头上标着90号),邮编:050000
大队长:邓方0311-87024404,其岳母姓牛:0311-87991218 ;
支队长李兴山(非常邪恶、伪善,参与绑架王博一家)
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15号,邮编050000
局长办公室:86046234,86049296
副局长刘子君(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311-86676214;
政保大队长:王连喜(参与绑架王博一家,原河东派出所所长)办0311-86677321、86212954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0311-86677321;呼机:96777-21888
政保副大队长柴彦国,办0311-86677321、86212954;
长安公安分局办公室内勤王兆纳:0311-86048603、86049391;
政工科:0311-86677321;
法制科:0311-86677322;
刑侦科:0311-86050221;
督察科:0311-86041138;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裕华西路405号,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
法纪处:0311-83022417,监察处:0311-83022410,办公室:0311-83022407
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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