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理观念上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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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在明慧网站上经常可以看到有关传统文化故事等方面的文章,我悟到,这些是大法在人这一层理的体现,做人的伦理道德都要在正法中归正。大法弟子不脱离常人社会修炼,大多数人都有一个家庭环境,在家庭环境中如何做正,不仅是现在救度家里众生的关键,也是在这方面要留给未来的重要参照。一直以来我在网上看到同修的修炼体会文章和身边同修过家庭矛盾关时发现一个问题,今天将自己的一点想法写出来与同修交流一下。

我看到的是同修在过家庭矛盾关时,有很多原因是自己的后天伦理观念的不正确而使矛盾产生、拖延、反复或复杂化的。

我举例说明一下我的看法,举这个“孝”字为例。“百善孝为先”这话谁都知道,但具体怎么做才算是孝呢?我记的孔子回答他的弟子如何做才算是孝敬父母时,说(大意):父母如果有过错,做儿女的当态度和婉的指出,不管父母接不接受,都要一如既往的孝敬他们;能够供奉父母饮食、赡养父母,并不算孝敬;最难的是“色难”,也就是不要给父母脸色看。这是孔圣人给人立下的做人子的规矩了。

再列举一点古人在孝道方面的一些讲究。汉字中有一个词汇来形容老年人:“耄耋”(音:茂蝶),古人称八十岁以上的人为“耋”。“人到七十古来稀”,所以七十岁以上的人又称“古稀之年”。“耋”字,在古书上其实是有具体解释的,乃“指”也,手指。是说,人到了七八十岁的年纪了,就是耄耋之年了,可以不用做事了,要做什么,用手指指点着叫儿孙和年轻人去干就行了。汉字的内涵何其深也,仅这一个字,将有关孝行的规矩,老年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儿孙们应尽的本份全包含在里面了。

在汉代,老人到了古稀之年,官府会发给一只玉手杖,玉上雕有布谷鸟,古人称布谷鸟为不噎鸟,祝福老人饮食不噎,也是嘱咐儿女为老人做粥等可口饭食。

自古中国的各朝各代,从上到下,由天子到庶民,遵循儒家思想,倡导孝行天下,因人若是孝,则也必会忠。清朝的圣祖康熙皇帝曾摆下“千叟宴”,宴请一千位耄耋之年的老人,提倡尊敬老人,孝行天下,那是何等的盛况,真可谓一段盛世佳话。

那么人若反其道而行,那就是不孝,而作为一个人来讲,若被人说为不孝,那就是没有了做人安身立命的资本了。说白了,在天上的神和地上的人那里,其已不算作人了,那要不快点悔改,百年后是不会再转生为人了。所以作为一个人来讲,如果被人指为不孝,从做人的尊严来讲,是最耻辱的;从做人的结局来讲,是很可怕的。但在现代的《现代汉语字典》里,“耋”字已查不到古代的字义了,只是注释为:“七八十岁的年纪,泛指老年:耄耋之年。”窥此一字就可见恶党对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破坏。

再说这个“伦”字,我的理解是,繁体的“倫”字右边人字的下面象形为“一册”。册,书也。书中当然内含规矩了,表示在做人的这个“倫”理上,书中是有说法和规矩的,不是没有说法而可以随意而为的。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方圆”,天地也。古人看地为方,看天为圆,故此称天地为“方圆”。而此语中将这伦理规矩视与天地等同视之,可见古人看伦理规矩之大、之重了。从另外一个象形的角度看,人字下面的字又象一个“栅栏”。“栅栏”,拦也,不可逾越。表示在做人的“倫”理上,有着不可逾越的规矩,是有“栅栏”挡着的。人若随便翻越“栅栏”,那就会惹来麻烦甚至闯下祸来。

恶党在破坏传统文化,破“四旧”时,曾高喊的一句口号是:“封建礼教压死人”。礼教,就是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给处于天地之间的人立下的做人的规矩,“伦理纲常”这是千百年来中华正统的道德观念和传统的思想文化的基石和源泉。恶党诬蔑其“压死人”,就是不想叫人规矩在做人的范围里,要不受任何约束。先从文字上,将“人倫”的那个“一册”、那个“栅栏”用匕首割掉,变成了“伦”,接着将其书籍、文物、古物等在中华大地上烧掉,毁掉,在人的思想中挖掉,让人无法无天,随心所欲。忠孝节义都不讲了,其实是把人变成了鬼和兽。人没有任何做人的规矩和约束了,真的就自由了吗?恰恰相反,人在无知中造下的重重罪业,如绳索般将自己层层捆绑,谈何自由?活着,在各种病业和灾难中挣扎;死后,又将被深重的罪业拖入地狱和恶道之中。不懂礼教规矩的这个人,在神的眼里已不再被承认是人了,到如今,人的那变异的思想和做人的标准已经在地狱以下了。

回首过去,中华大地,在恶党窃国前,“儒释道”三教千百年来虽历经风雨沧桑,却从未被湮没,在人类的文明史上一直放射着璀璨的光辉。在中华文明的進程中,是孔子先来给人奠定了做人的礼教后,到了汉代,佛陀入了皇帝的梦中,皇帝醒来后,派人将佛教请入中土。也就是在中土大地,广大的民众是先懂得了做人的规矩后,再向高于人的层次修行的。

《神仙传》中所载,吕洞宾曾问其师父汉钟离,自师父成道一千一百岁有零缘何只度得弟子一人?只是俺道门中不肯慈悲,度脱众生?他的师父听了呵呵大笑,说徒儿啊,你不知这世上的人哪,不孝者多,不义者广,这不仁不义之人如何做得神仙?吕洞宾不信,对他的师父夸下海口,要去人间走一趟,度他三千人回来。他师父呵呵大笑着应允了他,其结果自然不用说了,我们都知道他的那句名言了:“宁可度动物也不度人”。他空手而归的跪在了他师父的面前。自古任何一个修炼的法门,不孝不义之人都修不成圆满的,而道家的法门,更是连门都不让進。

如今大法慈悲,师父佛恩浩荡,亲自来度这已迷失了很深的众生,弃其表面,只见人心。在功的演化上,是从微观到表面的给我们改变着身体,现在真的是已改变到表面了。儒家的思想是大法中最表面的一层法理,也都要在大法中归正。现在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画展、美展、街上巡游、花车、天国乐团的展示和表演、轰轰烈烈的新唐人圣诞晚会、新年晚会的推出和上演,无不展现着人类最正统、传统的道德、文化的博大精深。这除了是用文艺、文化的形式救度众生,也是在归正人的最表面的一层法理,为未来人奠定基础和留下人这一层方方面面的参照。师父让我们做的一切都不仅仅是表面的一个或几个目地,意义重大,而我现在却只悟到很少的一点。

正法大戏的上演,五千年波澜壮阔、灿烂辉煌;大法弟子的新年晚会仙乐飘飘、异彩缤纷。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大到惊天动地,小到润物无声。说到润物无声,我所指的是身处常人社会、家庭环境中的大法弟子,在看似平凡和细微之中的正念正行,救度众生。大戏在上演,舞台的戏在上演,大法弟子在常人社会、生活环境中的戏也一直在上演,天上的神都在不眨眼的看着呐。回过头来具体说说此文标题:“在伦理观念上归正”的一点想法。

就说在家庭中,老人给儿女看孩子这件事吧,当我们提到天伦之乐时,常常想到的是儿孙环绕在老人膝下的温馨画面。在很多家庭中,孙儿往往是由老人带大的。但在古人那里,儿女将孩子放到老人那里看护,是为了让老人开心的,而不是让老人受累的,因为老人喜欢孩子,看到孙儿会很开心。而养育子女却是父母的责任,而不是祖父母的责任,前面已讲过“耋”字的意思了。所以当父母的除了时时教育孩子不要淘气累到老人,还要时时关注,看到老人累了,就赶快将孩子抱走,让老人休息。过去女人就是在家做家务的,有钱的人家会雇人为孩子干出力的活,没钱的人家,有时女人也要下地干活时,孩子就交给老人带了,但却懂得其中的道理,这是老人在额外的帮助自己,对老人更会多一份孝心和感恩,那么对老人的体贴和关心,在精神上会让老人备感欣慰。这样的社会就建起了一幅幅天伦和睦的美好画卷。

而现在的人不是这样了,儿女让老人为自己带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给带,就给老人脸色看,因他也不明白孔子讲的给老人脸色看是不孝,可能都没听说过。有托儿所也不去,怕孩子受委屈,哪有交给自家老人放心?根本不懂古人所讲究的孝道,却只看了表面:这一辈辈的不都是小时在老人身边长大的吗?却不知背后的伦理内涵。作为现在的老人,很多也不明白,因为他们年轻少时,已经是生活在恶党暴乱的动荡中了,我曾在街上听到两个老太太聊天,一位大声的说:不想天天看孙子,太累了,可是没办法,人家都给看,我不看觉的对不起儿女。我听了,感到很悲哀,觉的那个老人很可怜,忙活了一辈子还是“对不起儿女”,做人的伦理被破坏了,人真的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活,什么是对是错了。

这并不是个别现象,在大法弟子的家庭矛盾中,也反映出这些问题。在网上、在身边我也看到这样的例子。有的老年同修给儿女看孩子,累的疲惫不堪,将自己来到这里真正的使命却放到后面去了;有的给儿子看孩子出力不讨好,被媳妇回来翻白眼,自己心里难受,还要再提高心性,过这心性关;有的年轻的同修因为自己的母亲身体不好不给看孩子,跟老人怄气,一年不登父母家门;有的人在外面彬彬有礼,讲善讲忍,可回到家里,在自己的家人面前就不讲了,不高兴了对老人扔脸色都习以为常;有的跟自己的父母顶嘴,觉的没什么,反正父母不会生气;有的同修家(可能是不修炼)的孩子,在接人待物上,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其实同修在其他很多方面修的都挺好,我觉的就是在做人问题上,由于共产党剥夺了我们承继传统文化教育的机会,我们思想中许多关于做人的伦理观念上有了问题。象法中讲的一个电视机里加進了一个洗衣机的零件,那个电视机马上就不亮了。那些恶党给人灌输的反伦理的变异观念就是那思想中该清除的败坏的“零件”,可能它一被清除,马上就好。

在搜索那些观念和想到它的形成时,让我想起了一个小笑话:一个绅士每次路过街角,都会给一个天天站在那里乞讨的乞丐一元钱,天长日久,乞丐已习以为常了。一次绅士身上没带钱,就对那个乞丐客气的说:抱歉,今天我身上没带钱。那个乞丐回答说:没关系,你记得下次给我两块钱好了。看起来挺可笑,乞丐已经认为绅士是欠了他的了。常人的很多后天观念何尝不是这样产生的呢?当我们归正了自己,用神承认的伦理标准回头再看那些常人的观念,看到它的产生,可能会觉的那些观念很荒唐。

大法弟子在常人中要做个好人,怎样才算做好人?是被变异的观念所承认的那种好人吗?作为一个老年同修,为儿女当牛做马,忍受儿女的白眼就是在做好人和提高心性了吗?我的想法是,大法在归正一切,大法弟子除了应在法中归正自身,也应从自己身边做好,正一切不正的。“养不教,父之过”,自己的儿女在做人方面连伦理规矩都不明白,不懂孝道,造业一生,自己作为父母岂无过?以前由于恶党的破坏,不明白,也就罢了,如今得了大法,还那么糊涂下去,就是不该了。不是大法弟子不应给儿女带孩子,也不是只在儿女的白眼中提高心性,而是应从新教育子女懂得孝道,懂得作为老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做儿女应尽的责任。

这里只举了“孝”字的例子,其实在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我想很多都是冲大法弟子不正的后天伦理观念来的。也就是说,有的人在家庭矛盾中,用自己的后天观念来衡量对错,有的本来是做着自己的份内事,但却跟普遍滑下来的常人比,觉的心里不平衡,还要提高心性找平衡。其实是自己的伦理观念错了,应在矛盾中找到并挖去自己那些不正的伦理观念,规正自己,而不是在承认常人那普遍败坏的伦理观念中提高心性来“原谅”别人,如果是那样,无论你怎么提高心性,而你不正的伦理观念还在,那么从外表看起来你都与常人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在家庭中还是混同于常人,心性上根本就达不到“纯正”的标准,那么魔难就可能反反复复,没完没了,甚至复杂化,其实是被魔钻了空子。有的已知道不对,又执著起面子来,缺乏认错的勇气。

一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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