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
一、迫害任县大法学员的恶人
1. 刘振国
男,37岁,原籍:河北省任县骆庄乡西望村,现住:任县县城,现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父亲:刘兴全,现年约66岁,在骆庄乡政府当看大门。母亲,57岁。妻子:在任县大众药房工作,儿子:刘宁宁,6岁,女儿:刘婷婷,9岁。
妹妹:刘振娟 弟弟:刘振锋
侄子:刘杨
据可靠消息,刘振国自从1999年至今,紧随江氏邪恶集团积极迫害法轮功,从未间断,经常对任县的大法学员进行骚扰,闯入民宅,绑架(不出示任何证件),滥用酷刑,殴打法轮功学员,胡作非为,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给当地法轮功学员以及家属,亲属带来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引起任县人民百姓的强烈愤慨。刘振国的所作所为,严重的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权,践踏了公民的信仰自由。下面是刘振国七年来迫害法轮功的案例:
1997年农历7月初,任县公安局刘振国、贺海铎带领辛店派出所一帮恶警闯入辛店大法学员程俊彩家把师父法像、法轮图、讲法录音带等抢走,并把程俊彩绑架到辛店派出所,关押一天,不给吃喝,上厕所也有人跟着,还罚款200元。
1999年七二零时,陈振全为大法去北京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何海铎,刘景雪,刘振国关进任县教育中心。关押1个多月左右,就罚款1200元,什么手续都没有。
1999年7月20日,刘振国伙同贺海铎把大法学员马存芬绑架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
1999年7月20日,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200多元。
1999年7月20日,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1100多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赵高林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恶警刘振国、刘景雪、贺海铎从半路截回,关押30多天,勒索1000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刘景雪、贺海铎从半路截回,非法关押在教育中心30多天,勒索3500元。
1999年7月20日,刘振国把进京上访的任县吴岳村法轮功学员丁贵合绑架关押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后又多次上门骚扰、抄家,威胁恐吓,并多次把丁贵合非法关押,关押地点有:邯郸劳教所,邢台洗脑班,任县看守所,被勒索的钱财数以千计,其本人和家属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1999年7月20日,刘振国、刘景雪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郭计芬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30多天,勒索2000元。
1999年7月28日,任县大法学员张贵格依法去石家庄信访局上访,为法轮大法讨公道,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贺海铎绑架回,勒索500元遣送费,强逼写保证不修炼法轮功,关押20多天,伙食费300元。
1999年7月28日,任县大法学员赵云平依法去石家庄信访局上访,为法轮大法讨公道,被信访局非法扣押,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贺海铎把赵云平绑架回任县,关押在法制教育中心20多天,罚款1500元。
1999年7月,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把进京上访的刘书平从半路截回,从农历六月初十到七月十五,共关押35天,非法罚款1000元,饭费200多元。
1999年10月,任县大法学员赵雪霞去北京上访,县公安局的政保科长贺海铎,以及恶警刘振国、刘景雪,把赵雪霞从北京绑架回来,关押在任县看守所。
1999年10月25晚,任县大法学员乔云霞进京为大法上访,被恶警刘振国从北京绑架到任县政府大院的信访局办公室里,两名工作人员给乔云霞戴上手铐,铐在床上。后把乔云霞关押到任县看守所。
1999年的阴历10月22日晚上,何海铎,刘振国带领几个人闯入陈振全家强行把陈振全抓走,在任县教育中心关押1个月后又被送到任县看守所长期关押,陈振全被关押在6号囚室,那里被关押的几乎都是死刑犯和杀人犯,陈振全在那里夜间经常被他们打骂。有一次晚上,是阴历12月初九,天气非常冷,6号囚室的犯人让陈振全把衣服全部脱光,让他跪着冻了整整一个晚上,那天晚上,该号里的犯人把马桶扣在陈振全头上,马桶上还放着热水饭缸,他们还对陈振全拳打脚踢,把陈振全打的鼻青脸肿以致第二天打早饭时熟悉的人都认不出他了,可是那里的恶警不闻不问。关押了约4,5个月后放人时,又罚款1000元。
1999年农历十一月,刘振国到北京把进京上访的李俊花等人绑架回任县公安局,半路上不让吃饭,还破口大骂“他妈的穷光蛋,没钱还去上访,回去后再收拾你们”,回来后,拳打脚踢,戴上手铐,半夜把李俊花铐在公安局大院的铁架上,天亮以后关押到了县法制教育中心。随后被关押进了任县看守所。
1999年农历十一月十八,孟占花进京上访,走到新乐,被石家庄公安带走,搜走身上所有的钱,后被刘振国、贺海铎带回任县,并且一路上不让吃饭。并对孟占花进行大骂,后铐在院子中的铁架上,最后被关押在任县看守所。十二月22日左右,孟占花的丈夫被勒索3500元罚款后放回。
1999年农历11月,恶警刘振国等人到北京绑架回为大法上访的大法学员程俊彩,走在半路上的时候,刘振国问:“吃饭吗?”程俊彩说:“没钱。”刘振国便开口大骂:“你们都是穷光蛋!”到了任县公安局,刘振国还大骂“找事,吃饱撑的!”并对程俊彩拳脚相加,罚跪,上背铐铐在铁架子上在院子里冻了一夜,后被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30多天,罚款3600元。
1999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左右,大法学员郭计芬进京为大法上访,在信访局外被恶警绑架到任县驻京办事处,刘振国、贺海铎把郭计芬绑架回任县看守所迫害40多天,罚款4000元。
1999年11月27日,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到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罚款5000元,饭费500元。
1999年12月,任县大法学员刘书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关押到任县看守所。12月30日,他到外院北屋,进去后刘振国、王仲清还有另外一个恶警拿着皮鞭打刘书平,刘振国拿着木头把的扫帚朝刘书平的左手狠打,刘书平的左手被打的一条一条的又黑又紫,王仲清还说去省里开会,回来再收拾你(指刘书平)。
2000年,大约麦收后的一天,任县大法学员贾玉坤在家晒麦子,刘振国和几名恶警来到贾玉坤家,看到了师父的经文和《转法轮》。刘振国把贾玉坤的书强行交给了一名恶警。并说:“你老实点,不老实就给你戴手铐,就叫你家破人亡。”然后就要带贾玉坤去派出所。贾玉坤出了门猛跑,他们没有赶上。刘振国还向贾玉坤的老母亲恐吓一番,还拿走制好的大法横幅等。从此贾玉坤开始了流离失所的日子。家中年迈的母亲无人照顾,孩子也被迫辍学,地里的庄稼不能种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非常艰苦。
2000年7月,任县大法学员孟俊花正在家中吃饭,被刘振国伙同派出所恶警骗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关押2个多月,罚款900元。
2000年7月,恶警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到任县赵庄大法学员赵高林家绑架了赵高林,在法制教育中心关押90天,勒索2000元。
2000年农历6月15,刘振国伙同刘景雪把大法学员马存芬从半路绑架,再次被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第二天送到任县看守所。
2000年7月,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驻京办事处关押,手铐毒打,太阳下面晒,打耳光,并掉在一个架子上脚不着地,一天一夜不让吃饭、喝水,后被任县公安局的贺海铎、刘景雪绑架回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0年农历6月15,刘振国伙同刘景雪从邢台火车站绑架回了正准备进京上访的66岁大法学员刘秀贞,女,有残疾,在任县看守所关押了1个多月,并强行罚款3000元,由于该大法学员贫困,家里只好把仅有的粮食卖掉,女儿又外借了1000元债务。
2000年6月,刘振国、刘景雪、贺海铎等恶警把任县大法学员找高林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迫害80多天,并罚款。
2000年阴历6月,在任县看守所,大法学员刘秀贞正在看经文,贺海铎、刘振国进来,照刘的脸上打耳光,刘感到头嗡嗡响,眼冒金花。
2000年农历6月初六,刘振国、贺海铎到大法学员程俊彩家,骗走程俊彩,只让穿着裤头、背心就被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30多天,罚款700多元。
2000年7月20日,刘振国等人将大法学员赵贵巧绑架,同时抢走大法书籍,迫害15天,勒索1500元。
2000年7月20日前几天,以刘振国为首的恶警把任县大法学员孔秀梅骗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勒索800多元。
2000年7月20日的前几天,以刘振国、贺海铎为首的恶警把大法学员贺秀平骗到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20多天,勒索8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半路截回,非法关押在教育中心30多天,勒索3500元。
2000年720期间,刘振国从北京绑架回任县大法学员赵登山,抢走赵登山身上所有的钱,关押到任县看守所三个月,勒索数千元。
2000年,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把为法轮功上访的任县西刘村大法学员郝杏礼绑架劫持到任县看守所26天,勒索3000元。
2000年10月1日,任县大法学员张贵格去北京上访,被恶警殴打,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把张贵格绑架到任县看守所关押30天,又关押到司法局40天,勒索1000多元。
2000年,大法学员贺秀平进京上访,为大法讨公道。在北京,被驻京办事处的人员非法关押,问是从哪里来的,不说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几天后被任县恶警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绑架回任县,在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0年腊月24日晚,张志敏正在家中照料病重中的父亲,当时张的母亲因修炼大法被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大妹妹因修炼大法而流离失所,三妹妹因修炼大法被非法劳教三年。刘振国强行把张志敏从家中带走,29日,即大年三十,父亲连惊带吓,离开人世。此时,70多岁的母亲已经被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150多天了,被罚款1000元,回到家中一句话没说,守着死人哭了一夜,第二天便是大年初一,好不凄凉。张志敏在非法关押三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
2000年正月,刘振国把任县小屯村法轮功学员吴振林,吴岳村丁新芳,骗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强行关押7、8天,并分别勒索2000余元。
2000年1月份,刘振国,任洪彬带领一帮恶警闯入大法学员耿杏芬家抓人没得逞,在耿杏芬被迫害的流离失所期间,刘振国还多次上家骚扰,翻墙入室,将大法书和大法资料带走。
2001年5月,恶警刘振国、刘景雪把大法学员孔秀梅绑架到任县公安局,严刑逼供,刘振国和邢台另一恶人用竹棍抽打约2小时,致使孔出狱1个月后还是遍体鳞伤,又把手铐铐入肉内,后被关押进任县看守所,勒索一万余元。
2001年夏天,刘振国勒索吴岳村法轮功学员李书秀2000元。
2001年,大法学员霍桂兰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任县公安局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等人多次去家抓人,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7月,刘振国、贺海铎等恶警从家中把大法学员赵高林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90多天,并罚款。
2001年7月20日,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勒索3600多元,饭费360多元。
2001年7月的一天中午,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芳正在家中吃饭,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骗到法制教育中心,用皮带抽打,使吴会芳顺嘴流血,牙掉了几颗,关押90多天,勒索3000元。
2001年7月,任县恶警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非法抓走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关押60多天,罚款4000元。
2001年,刘振国带恶警把马兴志夫妻迫害的流离失所,并且还多次向家人要钱,没有得逞还恐吓老人和孩子,刘振国还恐吓孩子说早就不该上学了。
2001年,刚进腊月,刘振国伙同刘景雪等人到大法学员李建军的单位以及家中翻出几页大法资料,就把李建军绑架到公安局,为询问资料的来源,刘振国强迫李建军跪在地上,用笤帚拼命打李建军的头部、脖子、背部。并把李建军关押到任县看守所继续迫害。
2001年5月3日晚上11点左右,刘振国、耿志军、郭计德带领十几个人将任县北街法轮功学员孙爱国强行从家中抓走,当晚在任县宾馆三楼强行逼供,使用各种卑鄙手段,两天两夜不让睡觉,用电棍击打,上背铐,用皮鞋打脸,还说出许多脏话,后将她关押在任县看守所,关押三个月,2001年8月5日,罚款一万二千元后放回。
2001年5月3日,刘振国、刘景雪、贺海铎、郭计德迫害大法学员梁平辉,左脸被打的青肿,鼻子中间一个坑,眼睛有淤血,两天不让睡觉,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后,家人被勒索2000元。
2001年6月1日下午,大法学员贺秀平正在家中洗衣服,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刘景雪、贺海铎绑架,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两个多月,勒索2000元。
2001年11月25日,以刘振国、陈志芳、贺海铎为首的恶警从家中把贺秀平关押县法制教育中心进行迫害,以后还多次到家中骚扰迫害,以致贺秀平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正月二十一,刘振国绑架了任县吴岳村法轮功学员孔秀格,将其从家中绑架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对其进行威胁恐吓,非法关押两个月,期间强行劳动,强行灌输诽谤法轮功的言论,勒索三千余元,同年六月,孔秀格去看望被关押在任县看守所的丈夫,又被非法关押10天,期间被铐在树上约5个小时,罚跪、电棍威胁,后向家人 勒索三千余元,在以后的几年,不断上门骚扰,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2001年正月二十一夜,刘振国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丁新芳,将其从家中绑架至任县“法制教育中心”,第二天转至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八个月,期间,对丁新芳进行残酷迫害,迫害方式有:背铐、吊铐、蹲马步、用皮鞋打脸,用铁棍击打手铐,用木棍长时间毒打等,恶警刘振国并对丁进行威胁,不许丁向任何人说,后向家人勒索近4000元人民币,此后,此学员还不断受到骚扰,被迫流离失所至今。
2001年正月二十一夜,刘振国把吴岳村法轮功学员郝东芹,王全梦,吴秀香,绑架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郝东芹二个多月,向家人勒索4000余元,非法关押王全梦4个月,向家人勒索1000元,非法关押吴秀香2个月左右,向家人勒索2000余元(其丈夫也被非法关押2次,并勒索数千元。)后有相继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双果、圆新月、小管,这些学员都不同程度受到了殴打、谩骂、并向家人勒索数千元钱。
2002年2月初6,任县大法学员王贵巧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关押在东城区看守所,绝食22天后,被任县恶警刘振国和海芹绑架到任县看守所,并非法提审王贵巧,还一次次到王贵巧家要钱,王贵巧的家庭条件不好,王贵巧的丈夫把家里的粮食和宅基地卖了,还向亲戚朋友借钱凑足一万二千元,刘振国向北京交了四千,其余的刘振国都贪污了。出来后过了几个月,刘振国又向王贵巧家里要了700元,(时间不是很清楚)。
2002年2月27日,任县大法学员刘冬芬,女,52岁,因面对面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南和县恶警绑架,后转至任县看守所,期间刘冬芬几次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2002年7月17日,刘冬芬在被非法关押数月后,在任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任县公安还对外散布谣言,胡说刘冬芬是“越狱逃跑”被电网电死的,法医否定电死的说法,说是硬伤。刘的遗体经多人目击,发现身体多处外伤,头部多处肿胀,有出血痕迹,身体一侧发黑发紫。刘冬芬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责任人有:刘振国、刘景雪、看守所所长李永军,政法书记孔祥会,公安局副政委赵增田,县委书记闫雪奎,王仲清。
2002年11月,任县公安恶警刘振国从家中绑架了大法学员吴会芳,非法关押到看守所3个月,勒索5000元。
2003年4月,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芳被任县恶警刘振国、贺海铎等几个人骗到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后劳教三年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所,没有收留,勒索家人4000元后回家,导致吴会芳的身体非常虚弱,不能行走,不能吃喝,几个月不能下床。
2003年8月31日晚,刘振国和几个恶警把霍布香绑到任县看守所,15天后又送到邢台洗脑班关押65天。在洗脑班,被关押的大法学员被逼去看那些歪理邪说,逼迫骂师父、骂大法,霍布香不识字,恶警刘丽香让会写字的学员代笔。
2003年12月1日夜,任县公安局刘振国等十几名恶警,非法闯入大法学员郝杏礼家中,把郝杏礼绑架到看守所24天,罚款3000元。
2003年12月,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打耳光,逼迫骂师父,不骂就打,把吴会芬打的嘴出血,牙给打掉,共迫害60多天,勒索5000元,饭费360多元。
2004年,刘振国、贺海铎等恶警从家中绑架走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20天,并罚款。
2004年4月,刘振国等人,深夜闯入大法学员赵贵巧家中,抢走大法书籍,非法关押到任县看守所,绑在铁椅子上,对她进行任意迫害和辱骂,致使赵贵巧小便失禁,又转到法制教育中心,共迫害25天,勒索6000元。
2004年5月初一,任县大屯乡安庄村的法轮功学员孔明月正在家中干活,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带领七八个人闯入家中,连推带拉,把这个大法学员绑架到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4天,勒索4000余元。
2004年5月,刘振国领着邢台市桥西恶警宋佳熙闯入窦敏需家中,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炼功带以及其他和大法无关的书籍、戏曲唱片等一并抄走。抓到邢台不知名的地方,铐在铁椅子上四天四夜,用背铐、逼供后,把老窦关押在邢台市第一看守所2个月,后非法判刑三年,缓行5年。判刑后又把老窦关押到邢台洗脑班,洗脑20多天,罚款2600元。
2004年,刘振国以有人揭发散发大法真相资料为理由,敲诈任县大法学员安玉敏两千多元,此后还多次骚扰安玉敏家。
2004年4月,刘振国、贺海铎、刘景雪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4个多月,之后被非法判处劳教三年,企图送到石家庄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所没有收留,就被转回来,勒索4000余元,伙食费300元。
2004年农历四月初二早,刘振国追随任县610翻墙入室,把寺庄村法轮功学员安文增从家中拖走,当时安文增仅穿内衣裤。绑架到邢台洗脑班,非法关押40天。并多次到安文增家勒索钱物。
2004年5月,刘振国、陈志芳、刘景雪、贺海铎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赵登山,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了一个多月。
2004年6月,刘振国伙同郭翟硕到辛店中学把大法学员李建军带走,并且还拿了李的工资卡,说:“拿国家的钱,反对国家”等鬼话。
2004年大年三十晚,刘振国带领几个帮凶去已经流离失所的马兴志家抓人。没有得逞。
2005年正月十五,刘振国带领几个帮凶去已经流离失所的马兴志家抓人,强行抓走了家里的老人并送到邢台洗脑班迫害。
2005年农历11月,刘振国对大法学员丁胜辉罚款2000元,不给出任何手续。
2005年农历十一月十二,刘振国追随任县610绑架了安庄法轮功学员吉苏云,并非法抄家,关押一周左右,向家人勒索4000余元。当日抄家的还有马立平,吴全果,赵连梅,刘秀花,王桂书,李蜜坤。2005--2006年,任县610不断去赵连梅、刘秀花家骚扰,引起村民强烈愤慨。
2005年冬,刘振国追随任县610,威胁恐吓吴岳村法轮功学员郭双印,勒索2000元。
2005年正月十二,刘振国、任洪彬带一帮恶警,下午3点,翻墙而过,强行把耿杏芬带到任县公安局,并转移到邢台洗脑班洗脑,逼迫耿杏芬骂老师、骂大法,洗脑班的丘有林、李书彬、李俭锋、王吉敏进行迫害,在洗脑班关押40天,勒索5000元。
2005年正月十五,刘振国追随任县610伙同章固乡派出所翻墙钻窗户,把寺庄村近60岁的老太太,法轮功学员郭小九捂住嘴强行绑架到邢台洗脑班,关押40天,勒索1500元。
2006年元月,阴历腊月十六,任县政保股长刘振国来到任县电力职工梁召河家,要带他到邢台市洗脑班,如不去就交2600元钱,眼看就要过年了,家人就只好给了他2600元钱了事。
2. 刘景雪
男,62岁,电话319-7513848,原籍 任县天口乡前刘村。
1999年7月,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把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张兰肖从北京绑架到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1个月,罚款5000多元。
1999年7月,刘景雪、贺海铎、刘振国把进京上访的刘书平从半路截回,从农历六月初十到七月十五,共关押35天,非法罚款1000元,饭费200多元。
1999年七二零后,刘景雪、贺海铎把任县大法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洗脑,30天后关押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大约20天。
1999年7月20日,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200多元。
1999年七二零时,为大法去北京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何海铎,刘景雪,刘振国关进任县教育中心。关押1个多月左右,就罚款1200元,什么手续都没有。
1999年12月份,刘景雪、贺海铎、陈中卫把任县大法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约30天、并罚款。
1999年七二零日,刘景雪、贺海铎把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6多天,并罚款。
1999年7月20日,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1100多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赵高林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恶警刘景雪、贺海铎、刘振国从半路截回,关押30多天,勒索1000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刘景雪、刘振国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郭计芬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30多天,勒索20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半路截回,非法关押在教育中心30多天,勒索3500元。
1999年10月,任县大法学员赵雪霞去北京上访,县公安局的政保科长贺海铎,以及恶警刘振国、刘景雪,把赵雪霞从北京绑架回来,关押在任县看守所。
1999年11月27日,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到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罚款5000元,饭费500元。
2000年6月,刘景雪、贺海铎、刘振国等恶警把任县大法学员找高林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迫害80多天,并罚款。
2000年农历6月15,刘景雪伙同刘振国把我从半路绑架,再次被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第二天送到任县看守所。
2000年7月,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驻京办事处关押,手铐毒打,太阳下面晒,打耳光,并掉在一个架子上脚不着地,一天一夜不让吃饭、喝水,后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贺海铎绑架回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0年,大法学员贺秀平进京上访,为大法讨公道。在北京,被驻京办事处的人员非法关押,问是从哪里来的,不说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几天后被任县恶警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绑架回任县,在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1年,大法学员霍桂兰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任县公安局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等人多次去家抓人,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刚进腊月,刘景雪伙同刘振国等人到大法学员李建军的单位以及家中翻出几页大法资料,就把李建军绑架到公安局,为询问资料的来源,刘景雪拿出一本《转法轮》一张一张的撕,还烧了一张师父法像,犯下大罪。
2001年5月3日,刘景雪、贺海铎、刘振国、郭计德迫害大法学员梁平辉,左脸被打的青肿,鼻子中间一个坑,眼睛有淤血,两天不让睡觉,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后,家人被勒索2000元。
2001年6月1日下午,大法学员贺秀平正在家中洗衣服,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贺海铎、刘振国绑架,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两个多月,勒索2000元。
2001年7月,任县恶警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抓走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关押60多天,罚款4000元。
2001年7月的一天中午,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芳正在家中吃饭,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骗到法制教育中心,用皮带抽打,使吴会芳顺嘴流血,牙掉了几颗,关押90多天,勒索3000元。
2001年7月20日,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勒索3600多元,饭费360多元。
2002年2月27日,任县大法学员刘冬芬,女,52岁,因面对面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南和县恶警绑架,后转至任县看守所,期间刘冬芬几次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2002年7月17日,刘冬芬在被非法关押数月后,在任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任县公安还对外散布谣言,胡说刘冬芬是“越狱逃跑”被电网电死的,法医否定电死的说法,说是硬伤。刘的遗体经多人目击,发现身体多处外伤,头部多处肿胀,有出血痕迹,身体一侧发黑发紫。刘冬芬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责任人有:刘振国、刘景雪、看守所所长李永军,政法书记孔祥会,公安局副政委赵增田,县委书记闫雪奎,王仲清。
2003年12月,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打耳光,逼迫骂师父,不骂就打,把吴会芬打的嘴出血,牙给打掉,共迫害60多天,勒索5000元,饭费360多元。
2004年4月,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4个多月,之后被非法判处劳教三年,企图送到石家庄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所没有收留,就被转回来,勒索4000余元,伙食费300元。
2004年5月,刘景雪、刘振国、陈志芳、贺海铎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赵登山,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了一个多月。
3. 贺海铎
男 50多岁,原任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邢湾付西村人。
1997年,大约6月份,贺海铎对陈振全非法罚款200元。
1997年农历7月初,任县公安局贺海铎、刘振国带领辛店派出所一帮恶警闯入大法学员程俊彩家把师父法像、法轮图、讲法录音带等抢走,并把我绑架到辛店派出所,关押一天,不给吃喝,上厕所也有人跟着,还罚款200元。
1998年5月,任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贺海铎带领10多名恶警闯入大法学员张兰肖家把电视机,三轮车,自行车强行抢走并扬言罚款2000元并要带到派出所,最后贺海铎让往他家送300元后才告一段落。自此之后的3个月内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不断骚扰张兰肖家人目的就是为了要钱。
1997年7月,贺海铎带领随从闯入大法学员张志敏家,当时张志敏家是炼功点,非法抄家,拿走《转法轮》一本,师父讲法录音一套,法轮功图解,师父法像,还在张志敏家拍照,乱拿东西,并把张志敏的丈夫大法学员李广路绑架到任县软禁。第二天非法罚款1000元,贺海铎并强迫李广路请吃,饭费300元。并对在这个炼功点炼功的大法学员罚款200--400元不等。
1997年,贺海铎干扰破坏大法学员炼功,对大法学员马存芬非法罚款100元。
1998年农历四月初八,任县大法学员在任县县城召开法会。法会刚开始,贺海铎再次出面干扰,对组织法会的大法学员每人(赵高林、王文志、梁平义、霍桂兰)罚款2000元。
1998年6月,任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贺海铎把大法学员赵高林非法关押,勒索2260元。
1998年6月,也就是在中共恶党没有公开迫害法轮大法之前,任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贺海铎把大法学员梁平义非法关押迫害,罚款2000多元。
1999年7月19日晚,贺海铎从车站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赵登山,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20天,罚款数百元。
1999年七二零,任县公安局政保股长贺海铎带领10多名恶警闯入大法学员梁平义家把录像机和大法书籍强行抢走,并把该弟子非法关押20多天,罚款800多元。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截回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韩贵仓,非法审问韩贵仓,并把他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迫害一个月,罚款700元。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200多元。
1999年七二零时,为大法去北京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何海铎,刘景雪,刘振国关进任县教育中心。关押1个多月左右,就罚款1200元,什么手续都没有。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把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的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从石家庄截回,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洗脑迫害20多天,勒索1100多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赵高林进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恶警贺海铎、刘振国、刘景雪从半路截回,关押30多天,勒索1000元,饭费200元。
1999年7月20日,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景雪、刘振国、贺海铎从半路截回,非法关押在教育中心30多天,勒索3500元。
1999年七二零后,贺海铎、刘景雪把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6多天,并罚款。
1999年七二零后,贺海铎、刘景雪把任县大法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洗脑,30天后关押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大约20天。
1999年7月20日后,任县公安局贺海铎带领几个人经常去陈振全家骚扰。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截留大法学员郭俊法,并把他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迫害一个月后,勒索700元。
1999年7月28日,任县大法学员张贵格依法去石家庄信访局上访,为法轮大法讨公道,被任县公安局的刘振国、贺海铎绑架回,勒索500元遣送费,强逼写保证不修炼法轮功,关押20多天,伙食费300元。
1999年7月28日,任县大法学员赵云平依法去石家庄信访局上访,为法轮大法讨公道,被信访局非法扣押,任县公安局的贺海铎、刘振国把赵云平绑架回任县,关押在法制教育中心20多天,罚款1500元。
1999年10月,任县大法学员赵雪霞去北京上访,县公安局的政保科长贺海铎,以及恶警刘振国、刘景雪,把赵雪霞从北京绑架回来,关押在任县看守所。
1999年阴历11月,贺海铎在任县看守所打骂大法学员程俊彩(因程俊彩炼功),还罚款3600元。
1999年11月,贺海铎在任县看守所多次非法提审乔云霞,强迫乔云霞写悔过书,并狡辩说:“共产党说你好就是好,说你坏就是坏。你不服,共产党有军队、有监狱,打也的把你打服。制也得给你制服,压也得给你压服。你的声明连个小蚂蚁的小蚂蚁也不如”。
1999年11月27日,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到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贺秀平,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罚款5000元,饭费500元。
1999年12月份,贺海铎、刘景雪、陈中卫把任县大法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约30天、并罚款。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从保定截回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张志敏,并非法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一个月以后,贺海铎向张索要遣送费500元,610办公室又重要遣送费500元,
1999年7月,贺海铎对张兰肖罚款1000元,对张俊肖罚款1000元。
1999年7月,贺海铎对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的60多名任县大法学员非法罚款每人1000元。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截留大法学员王振州,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一个月,勒索700元。
1999年7月,贺海铎绑架大法学员陈振全,在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一个月,罚款1200元。
1999年夏季,贺海铎把大法学员李建军叫到辛店镇派出所,敲桌子、打板凳,侮蔑大法,并勒索李建军200元。
1999年7月,贺海铎、刘振国、刘景雪把进京上访的刘书平从半路截回,从农历六月初十到七月十五,共关押35天,非法罚款1000元,饭费200多元。
1999年7月,得法受益的任县大法学员李保安只身一人去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恶警贺海铎从北京信访局带了回来,关押到任县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被几名犯人打骂羞辱,逼迫写保证,并敲诈家属4、5千元,之后又转到县法制教育中心继续迫害了一个月。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把众多大法学员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由于李建军拒绝强制洗脑,关掉诽谤大法的电视。贺海铎非法审问李建军。
1999年7月20日,贺海铎伙同刘振国把大法学员马存芬绑架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并强制罚款1000余元。
1999年的阴历10月22日晚上,何海铎,刘振国带领几个人闯入陈振全家强行把陈振全抓走,在任县教育中心关押1个月后又被送到任县看守所长期关押,陈振全被关押在6号囚室,那里被关押的几乎都是死刑犯和杀人犯,陈振全在那里夜间经常被他们打骂。有一次晚上,是阴历12月初九,天气非常冷,6号囚室的犯人让陈振全把衣服全部脱光,让他跪着冻了整整一个晚上,那天晚上,该号里的犯人把马桶扣在陈振全头上,马桶上还放着热水饭缸,他们还对陈振全拳打脚踢,把陈振全打的鼻青脸肿以致第二天打早饭时熟悉的人都认不出他了,可是那里的恶警不闻不问。关押了约4,5个月后放人时,又罚款1000元。
1999年农历11月20日,贺海铎闯进任县看守所的号子中,对大法学员李俊花大打出手,连喊带骂,并把李叫到值班室,逼迫李的爱人施压,达到不让李修炼的目的。
1999年农历十一月二十左右,大法学员郭计芬进京为大法上访,在信访局外被恶警绑架到任县驻京办事处,贺海铎、刘振国把郭计芬绑架回任县看守所迫害40多天,罚款4000元。因为炼功,贺海铎还打了郭计芬一个耳光。
1999年12月20日,贺海铎在不给开任何收据的情况下,对李俊花罚款5000元,由李俊花的丈夫交给贺海铎,并在此后经常骚扰,甚至在有一天晚上12点多,都正在睡觉呢就有恶警来敲门,并强迫在它们事先写好的材料上按手印。
1999年农历十二月初五,再过5天就是任县大法学员赵书卿的儿子结婚的日子,任县公安局贺海铎辛店镇支书王红彬、刘理存共9人,半夜三点钟闯入赵书卿家,贺海铎说:“来了两辆车,一辆去了曹庄。”他问赵书卿:“你现在还炼不炼?”赵说“我炼功有什么坏处,村支书、村主任都在这里,我种了五亩地,缴六亩地的公粮,从无怨言,炼功人都是好人”贺海铎临走还威胁赵书卿不要再炼功。象这样的事情经常有发生。
2000年阴历6月,在任县看守所,大法学员刘秀贞正在看经文,贺海铎、刘振国进来,照刘的脸上打耳光,刘感到头嗡嗡响,眼冒金花,并在水泥、太阳地上晒着。
2000年阴历6月,在任县看守所,大法学员张俊肖被恶警贺海铎恶狠狠跺了几脚,倒在地上。
2000年6月,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等恶警把任县大法学员找高林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迫害80多天,并罚款。
2000年农历6月初六,贺海铎、刘振国到大法学员程俊彩家,骗走程俊彩,只让穿着裤头、背心就被带走,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30多天,罚款700多元。
2000年,大法学员贺秀平进京上访,为大法讨公道。在北京,被驻京办事处的人员非法关押,问是从哪里来的,不说就拳打脚踢,不让睡觉,不让吃饭,几天后被任县恶警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绑架回任县,在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0年7月,大法学员吴会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驻京办事处关押,手铐毒打,太阳下面晒,打耳光,并掉在一个架子上脚不着地,一天一夜不让吃饭、喝水,后被任县公安局的贺海铎、刘景雪绑架回任县看守所,关押两个多月,勒索5000元。
2000年7月20日的前几天,以刘振国、贺海铎为首的恶警把大法学员贺秀平骗到县法制教育中心,非法关押20多天,勒索800元。
七二零前夕,孟占花家中正盖房子,傍晚吃饭的时候,贺海铎和村主任刘理存到孟占花家,被绑架到辛店派出所,随后就被关押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并强迫骂师父,骂大法,最后罚款1200元后放回。回家后任县公安局,610,辛店镇派出所经常上门骚扰,三更半夜来敲门,这种恐吓,经常不断,并非法关押50多天。
2001年6月1日下午,大法学员贺秀平正在家中洗衣服,被任县公安局的贺海铎、刘振国、刘景雪绑架,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两个多月,勒索2000元。
2001年7月的一天中午,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芳正在家中吃饭,被任县公安局的贺海铎、刘振国、刘景雪骗到法制教育中心,用皮带抽打,使吴会芳顺嘴流血,牙掉了几颗,关押90多天,勒索3000元。
2001年7月,贺海铎、刘振国等恶警从家中把大法学员赵高林非法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90多天,并罚款。
2001年,大法学员霍桂兰因向世人讲真相被任县公安局贺海铎、刘振国、刘景雪等人多次去家抓人,被迫流离失所。
2001年7月,任县恶警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非法抓走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关押60多天,罚款4000元。
2001年腊月,贺海铎通过欺骗的手段让李建军说出印刷大法真相资料的门市,导致李建军被开除公职。
2001年5月3日,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郭计德迫害大法学员梁平辉,左脸被打的青肿,鼻子中间一个坑,眼睛有淤血,两天不让睡觉,关押在看守所两个月后,家人被勒索2000元。
2001年7月20日,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勒索3600多元,饭费360多元。
2001年11月25日,以刘振国、陈志芳、贺海铎为首的恶警从家中把贺秀平关押县法制教育中心进行迫害,以后还多次到家中骚扰迫害,以致贺秀平被迫流离失所。
2003年4月,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芳被任县恶警贺海铎、刘振国等几个人骗到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后劳教三年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所,没有收留,勒索家人4000元后回家,导致吴会芳的身体非常虚弱,不能行走,不能吃喝,几个月不能下床。
2003年12月,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打耳光,逼迫骂师父,不骂就打,把吴会芬打的嘴出血,牙给打掉,共迫害60多天,勒索5000元,饭费360多元。
2004年4月,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吴会芬,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4个多月,之后被非法判处劳教三年,企图送到石家庄劳教所继续迫害,劳教所没有收留,就被转回来,勒索4000余元,伙食费300元。
2004年,贺海铎、刘振国等恶警从家中绑架走任县大法学员赵高林,非法关押在任县看守所20天,并罚款。
2004年5月,贺海铎、刘景雪、刘振国、陈志芳从家中绑架了任县大法学员赵登山,关押到任县看守所迫害了一个多月。
4. 王仲清
原任县政法书记。
1999年7月20日,任县大法学员安玉敏由于得法受益,治好了他多年的疑难杂症,所以就进京为大法说句公道话,但在北京信访局却遭到了殴打,任县政法书记王仲清把安玉敏从北京抓回后关押到任县看守所,并在电视上曝光。半个月后,罚款700元,并勒索家属钱财。
1999年,农历9月22日晚上9点多,王仲清伙同陈中卫闯入张志敏家,把张从被窝中绑架到镇派出所,当夜被送到县法制教育中心。这次,他们从张志敏家抢走彩电、放像机、录音机、缝纫机、放音盒,还有孩子的两套英语磁带,三套窗帘,沙发垫,地毯,高级洗发膏,连偷带拿,象土匪一样。
1999年农历9月24日,王仲清伙同陈仲卫在半夜把大法学员李建军拉到辛店镇派出所,随后关押到县法制教育中心,说是预防李建军犯罪。
1999年10月,大法学员霍桂兰被政法书记王仲清、任县公安局的陈中卫绑架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关押3个月,罚款3000元。
1999年10月25晚,任县大法学员乔云霞进京为大法上访,被恶警刘振国从北京绑架到任县政府大院的信访局办公室里,两名工作人员给乔云霞戴上手铐,铐在床上。八点以后,政法书记王仲清当着众多政府工作人员破口大骂乔云霞,骂的非常难听,后把乔云霞关押到任县看守所。
1999年 农历十一月二十左右,王仲清多次到任县看守所查看被关押的法轮功人员的情况,看到大法学员炼功就去强行制止,临走时打骂不止。
1999年12月,任县大法学员刘书平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任县公安局关押到任县看守所。12月30日,他到外院北屋,进去后刘振国、王仲清还有另外一个恶警拿着皮鞭打刘书平,刘振国拿着木头把的扫帚朝刘书平的左手狠打,刘书平的左手被打的一条一条的又黑又紫,王仲清还说去省里开会,回来再收拾你(指刘书平)。
2000年十一前夕,王仲清、任县610办公室主任陈志芳、公安局副局长陈中卫闯入张志敏家,王仲清说:三个条件,一是把张志敏带走,二是把张志敏的丈夫李广路带到公安局,三是交一万元,如果不去北京就放回。就这样勒索了张志敏一万元的存折,至今也没退回。
2000年7月份,王仲清再次把大法学员安玉敏绑架,关押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20天,罚款400元。
2001年,王仲清非法对李建军罚款一万元。印刷大法资料的电脑门市也被罚款8000元。
2002年2月27日,任县大法学员刘冬芬,女,52岁,因面对面向世人讲大法真相,被南和县恶警绑架,后转至任县看守所,期间刘冬芬几次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2002年7月17日,刘冬芬在被非法关押数月后,在任县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任县公安还对外散布谣言,胡说刘冬芬是“越狱逃跑”被电网电死的,法医否定电死的说法,说是硬伤。刘的遗体经多人目击,发现身体多处外伤,头部多处肿胀,有出血痕迹,身体一侧发黑发紫。刘冬芬被迫害致死的直接责任人有:刘振国、刘景雪、看守所所长李永军,政法书记孔祥会,公安局副政委赵增田,县委书记闫雪奎,王仲清。
5. 陈中卫
原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9年七二零,任县恶警截回为大法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程俊彩,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30多天,罚款1000元。
1999年7月20日,由于李建军拒绝强制洗脑,关掉诽谤大法的电视。陈中卫伙同贺海铎非法审问李建军,并强迫李建军按手印,李拒绝后,被非法关押到任县看守所。
1999年,农历9月22日晚上9点多,陈中卫伙同王仲清闯入张志敏家,把张从被窝中绑架到镇派出所,当夜被送到县法制教育中心。这次,他们从张志敏家抢走彩电、放像机、录音机、缝纫机、放音盒,还有孩子的两套英语磁带,三套窗帘,沙发垫,地毯,高级洗发膏,连偷带拿,象土匪一样。
1999年农历9月24日,陈仲卫随同王仲清在半夜把大法学员李建军拉到辛店镇派出所,随后关押到县法制教育中心,说是预防李建军犯罪。
1999年10月,大法学员霍桂兰被任县公安局的陈中卫、政法书记王仲清、绑架到县法制教育中心,关押3个月,罚款3000元。
1999年12月份,陈中卫、刘景雪、贺海铎把任县大法学员窦敏需从家中带走,非法关押在司法局约30天、并罚款。
2000年7月份,陈中卫伙同辛怀云,黄立果把大法学员韩贵仓,等三人带到邢湾镇派出所,韩贵仓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被迫害一个月,罚款700元。
2000年十一前夕,陈中卫、陈志芳、王仲清闯入张志敏家,勒索张志敏一万元。
6. 张凤祥
原任县司法局局长。
1999年7月20日,张凤祥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对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强制洗脑,让学员看侮蔑大法的电视报道。
1999年7月,为大法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程俊彩,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30多天,罚款1000元教给张风祥。
1999年7月,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对大法学员马存芬非法罚款1000元左右。
1999年7月20日,张凤祥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对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郭计芬强制洗脑30多天,勒索2000元。
1999年阴历9月,张凤祥从邢台市请了四个所谓“帮教专家”到任县法制教育中心转化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学员,给学员灌输谬论,每天让学员长时间站队行走不让学法炼功,不让家人接见,不准随时上厕所。
1999年阴历十月,张凤祥在县法制教育中心勒索大法学员李建军940元,放回被关押的李建军。
1999年7月,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张凤祥、李云朝对大法学员李俊花非法关押20多天,罚款1000元。
2000年阴历6月,大法学员程俊彩被非法关押在任县法制教育中心30多天,罚款700多元教给张风祥。
2000年阴历7月,张风祥勒索大法学员刘秀贞3000元钱,不给任何手续。
2000年腊月,赵法礼企图勒索老年大法学员马存芬八、九千元,未遂,并虐待老人,几天不让吃盐,又冻又饿。那时候,马存芬已被非法关押在县法制教育中心5、6个月了,当时老伴在家病重。最后,勒索1000元才放回,那时候马存芬的老伴病重,马被放回家后,不一会儿,老伴就咽气了。
2002年初夏,张凤祥组织任县中学和城关各小学近万人,邀请政法书记王仲清、文体局局长、任县电视台,邢台市电视台,在城关中学开了一恶鬼次揭批万人大会,并强迫大法学员李建军违心发言。张凤祥还组织学生签名诋毁大法。
2002年,张凤祥带了两个记者再次闯如辛店中学,要大法学员李建军配合它们录像,企图侮蔑大法。
7. 张顺平
任县邢湾派出所所长。
2005年农历正月十二日下午,张顺平指使黄立果等恶警绑架韩贵仓,在任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张顺平勒索韩归仓1000元。
(待续)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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