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贵州省铜仁地区玉屏县公安局与大龙镇政府大龙派出所,于2006年底联合出动非法抓捕大法弟子,迫害大法弟子刘菊花致死。当时的情况补充如下。
2006年农历11月14日下午4点多钟左右,大龙镇610办公室头目彭昌平,大龙派出所副所长伙同县公安局、镇政府工作人员多人,分成两组窜入大法弟子家中翻箱倒柜,抄家搜捕,并分头把江碧钰、刘菊花从各自的家中拖走。恶人杨波说:送她们去贵阳法制学习班学习。
邪党人员把两大法弟子劫持到玉屏屏溪派出所后,彭昌平与杨波密谋了几句后,就把刘菊花与江碧钰分开。据悉,恶警把刘菊花带到拘留所严加拷问,直到迫害致死。第二天一早,彭昌平、杨波二恶人通知刘菊花的家属,撒谎说:是刘菊花自己“跳楼自杀”,还对死者亲属进行威胁说:送去火化不准超度、不准张扬、不准安葬,保证做到这几点就赔偿80000多元人民币,做不到就不准领取赔偿费,骨灰要放到2007年的2月底才落土安葬。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农历11月15日8点多钟),彭昌平、杨波把江碧钰劫持往贵阳所谓的“法制学习班”继续关押迫害。十天后,江碧钰被送回玉屏转到了家里。
目前,玉屏县邪党人员对大法弟子的讲真相、传《九评》、劝三退、散资料等十分畏惧,恶警们昼夜开车在街头小巷川流不息,窜来窜去,恐吓民众。
恶人还有:李东平13985332448
陈新平0856—332730 胡云付0856--3221619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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