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词:斯黛菲在天安门广场的经历(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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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2年的2月14日,北京时间13点50分我来到中国北京的天安门广场,我父亲和我姐姐站在离我约6米远的地方。他们各自展开了他们的横幅,上面写着中文的“法轮大法好”和德文的“还法轮功自由”。

我当时非常安静,即没有打横幅也没有拿任何与法轮功有关的东西。然而却忽然从后面来了一个警察,捂住了我的嘴和鼻子,他还使劲地掐住我的脖子以至使我不能呼吸,强行拉我离开广场。这时我才用中文喊“法轮大法好”,这个警察更加使劲地掐住我的脖子,使我差一点失去知觉。我被粗暴地拖上了警车。警车里已有十来名警察,他们每人身边都有一名法轮功的学员。我们被送到附近的一个警察驻地,我亲眼看到警察如何对法轮功学员拳打脚踢。后来,警察搜查了我的背包并没收了我随身所带的所有物品,我被搜身,带在身上的手机也被没收,我还被照了相。接着我看到了另外一个学员被搜身,然后突然被三个警察逼到一个墙角,以至使别人看不到他们干什么,我听到了这个学员被殴打的声音和他痛苦的叫喊声。当这个学员回到我们中间时已显得很虚弱了。

两个半小时后,我们坐一辆大型旅行车被带进了国家安全部门的一栋大楼里,我们被强行地单独隔离,我必须通过一金属探测器,然后一个男警和三个女警把我推进一个有许多门的通道里。一个高个子的男警察这时走过我身边,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他用足的力气冲我脸上打来,然后就扬长而去。不一会他又回来,打开了一扇门,我用中文对他说:“全欧州都知道,法轮大法好。”他又使劲再打我的脸,我的头都被打得撞到了墙上。接着一男警和两女警开始了对我审问,他们问我是哪里的人?住哪里?我的职业和到北京来干什么?我坐到一张床上开始打坐,那个男警立刻冲我大声喊叫,要我停止炼功,并威胁要打我。我问他为什么这么粗暴。他又冲着我大声喊叫,不让我提问。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里,那里有二十五个学员,至少有二十五个警察在那里看守。我们问,我们触犯了那条法律?为什么要强行拘留我们?我们要求他们遵守按照国际法,让我们与各自的驻中国使馆联系。”一个女警反驳说:“国际法在这儿不适用,你们是在中国,这里执行的是中国的法律。”不断地有带着照相机和录相机警察来给我们拍照或录相。我旁边的一位美国同修鼻子被打得出血。

我们晚上不能睡觉,每过半个小时就有警察来提问。而我们要求与我们各自的大使馆取得联系,却一再被拒绝。当我们想知道他们下一步如何打算时,他们推说不知道。后来来了一个高级的官员,命令警察将学员一个一个地带出去。他们闯到学员中间,大打出手,我也被狠狠地踢了一脚。最后我也被带走了。在去机场的路上,我见到了我父亲,他和我一样地没有被允许取回我们放在旅馆的行李。我们在警察局里被扣的所有物品也没有还给我们。

在二十三个小时的囚禁中,我亲身经历了,中国警察是怎样野蛮、肆无忌惮、粗暴地对待爱好和平的人们的。

以下是没有归还给我们的物品(2002年3月3日):

留在旅馆的物品:
箱子,价值约70欧元
摄相机,价值约400欧元。
手机充电器,价值约40欧元。
各类衣服,价值约400欧元。
其它,价值约50欧元。

在警察局被扣留的物品有:
手机扩音器,价值约40欧元。
微型录音机,价值约100欧元。
照相机,价值约10欧元。
书,价值约5欧元

200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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