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布拖县两国安大队队长的不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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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李春,自2002年初担任队长以来,每逢所谓的“敏感日”(如农历新年、4.25、7.20、10.1、元旦等),他都会对大法弟子进行骚扰,并威胁他们,“不许炼功”、“不许散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不许进京上访”等等,嚣张地迫害大法修炼者。李春曾在2005年,多次上门威胁一法轮功新学员,不许该学员炼功、看真相光碟。一周后,李春的儿子毒瘾发作时,因注射毒品身亡。

李春无视上天的警告,和大法弟子的劝善,于2006年他遭了恶报,类风湿关节炎恶化,疼痛难忍,被迫切除了一条腿,成为终生残废。这是因他迫害法轮功,而造成的恶果。

布拖县公安局此前国安大队队长,一次对大法弟子实施了上万元的巨额罚款后不久,他驾私车翻车;虽然只受了点轻伤,但修车的费用恰好就是1万多元!大法弟子给他讲真相,并告诉他,你这次车祸就是老天在警告你了,别再对大法弟子行恶了!你罚了大法弟子1万多元,你修车也就花去1万多元,这就是现世报呀,如果再不改,下回可是要收命了!这位当即明白了,迫害大法弟子这样的好人是要遭报应的!由于感到身不由己,于是在2001年初,就决定提前退休,抛弃了国安大队队长的职位,不再伤害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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