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米易县张洪英、张家霜、吕涛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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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7年7月17日,四川省米易县法院在看守所秘密对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判刑,吕涛被判刑5年,张洪英被判刑4年半,张家霜被判刑3年半。

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米易法院非法对大法弟子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开庭。那天没有通知家属,当家属问庭长周开琼,你们既然开庭,为什么不通知我们家属?周开琼说,我们不通知家属,你们知道就来,不知道就算了。

法官问她们以上宣读的是不是事实,吕涛说发真相资料是事实,那是在救人。张洪英说:法轮功真相是启发人的善念,不是枪炮、原子弹。邪恶无言以对,所以开庭大约半小时,公诉人马上叫休庭。

2007年7月11日,邪恶之徒再一次对吕涛、张洪英、张家霜开庭。在庭上大法弟子不承认是犯罪,张洪英说:发真相资料是灾难来了在救人;吕涛说:法轮功是教人修“真善忍”,我原来得了肺结核炼功后好了,在单位连续三年先进。

张洪英的母亲高龙英举手要发言,却不准她说。她站起来把被掰断的左手臂伸出来给法官看,她手臂上的线逢还在,大家都看得见的。那是在2006年11月被城关派出所恶警抄家、绑架后逼供时打的。

法官宣读的证据完全是造假,大法弟子不承认自己触犯了任何法律,法庭当时以休庭结束。事过一月,现在却秘密非法判刑。

周开琼:法院刑庭副院长,主办这方面案件的法官。办公室电话:0812 8171749
朱正富: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办这方面案件的。办公室电话:0812 8177937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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