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月十四日,在河北省山海关公安局局长赵然的指挥下,山海关一科张德岳、付勇等恶人非法闯入山海关法轮功学员郑志成、陈超家,强行抄家,并绑架郑志成和陈超夫妇,随后郑志成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第一看守所,陈超被非法关押到第三看守所,四月底被非法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近日山海关的恶人们图谋对郑志成开庭進一步迫害他。
(一)绑架的理由违法
山海关一科的恶人绑架郑志成、陈超的理由是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传播法轮功真相。
许多老百姓都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为了×教,其实根本就没有。只是当年江泽民和《人民日报》的社论诽谤法轮功,但是《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19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仅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根本就没说过“法轮功是×教”。也就是说,依据法律,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也完全是合法的。而对法轮功的迫害才是中共集团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犯罪行为。
如果不是中共邪党采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手段非法迫害法轮功,而且为了达到欺骗世人的目地,一切迫害行为都是秘密進行,法轮功学员怎么会讲真相?法轮功学员把真实情况告诉世人、呼吁停止迫害难道不对吗?难道要任由中共流氓政府蓄意杀人吗?《宪法》不是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吗?那么是谁在犯法?
九九年至今郑志成先后二次被非法劳教,每次为三年,期间承受了各种酷刑折磨,他的父亲在他劳教期间思子心切含恨离世。山海关的恶人们不是在间接杀人吗?这一切的责任它们不应该承担吗?
(二)绑架后的程序违法
陈超被绑架后,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山海关第三看守所,后来不经任何手续、不通知家属就被非法劳教,在陈超被送劳教所后,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相关单位要人,恶警才让家属签字。不经签字就被直接劳教难道就是符合中国法律吗?
由于消息的严密封锁,我们还无从知道山海关恶人图谋非法审判郑志成的详情,但是山海关公检法系统打着法律的外衣迫害法轮功学员却不是第一次。
在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山海关一科张德岳、付勇等人绑架吴文章等多名法轮功学员,这些学员先是被非法关押在南关派出所审讯,宋海强等恶警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其中李跃坤被上四绳、陈迎被强迫长时间不让睡觉,高纪红等遭到不同程度的毒打;恶人们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延长他们在派出所的关押时间;这些人被非法关押到第三看守所后,亦遭到了各种折磨,吴文章被强行插胃管灌食,外出提审时,韦丹权遭到暴行。
付勇对一学员叫嚣:你们不是总说我们对法轮功不走法律程序吗?这次就走走,看你们还说什么。于是山海关检察院的李金英、王占秋等人积极罗列罪名。在公检法内部开会“审判”完的情况下 “公开”开庭,而这个“公开”开庭的过场都不合法。
山海关公检法伪造对法轮功的“公正”,指派律师为学员“辩护”,实际上是帮它们一起迫害,在庭上指控学员。在学员拒绝指派的情况下,“律师”照样出庭,可笑的是有的律师连当事人的名字都叫错了。
所谓的“公开”开庭却不按照法院规定在门前贴出开庭时间及情况;不通知家属,不允许家属入场。所谓“公开”开庭时当法轮功学员做自我辩护时,如果叙述受迫害的经历、说法轮功没有错就要遭到审判长王纯、王建文的严格制止。这叫公开吗?这不是自欺欺人吗?这次山海关公检法图谋对郑志成开庭,不还是要打着法律的外衣進一步迫害他吗?
(三)郑志成、陈超被绑架的真实目的
中共自知迫害法轮功不得人心,所以它用钱来驱动迫害,把国民经济的四分之一用在迫害法轮功上,公检法只要得钱,不管什么法律不法律,不管什么对不对,给钱就办案,先把你关起来,再找“罪名”处置。据相关人员透露:上面(河北省)拨十万元专款,要破获法轮功用卫星来破坏“十七大”、“奥运会”,恶警们绑架郑志成、程超就是为了领取奖金。
乡亲们,我们该反思一下了,中共邪党到底带给了我们什么?在它的统治下,老百姓哪有理可讲?到处是纳粹政策。医疗、上学、买房已成为压在人头上的新三座大山。做生意卖不出东西还要交税,收费人员象土匪一样,不交就大打出手。各行业都不好干,找合适工作特难。加之近年来物价飞涨,许多百姓连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到了吃不起买不起的地步。
中共流氓政府不思把精力投入到改善人民生活上,却投入大量财力、人力、物力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天理不容,所以中国大陆各种天灾人祸不断,许多老百姓受邪党假科学的迷惑,不相信善恶有报是天理,还认为这些都是自然灾害,其实这些真的都是天要灭恶党,人不报天报的表象呀!
赶快清醒吧,乡亲们,认清形势、明白真相、顺天意而行,脱离邪党的党、团、队组织才能在天灭中共时留下来,那些还在追随迫害的付勇、张德岳之流,赶快悬崖勒马,否则你们必然会成为中共邪党的殉葬品而受到天惩!
【编注:本文的叙述是对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所谓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本不代表全国人民,因为所谓的代表并不是人民选举的,而是中共邪党私自挑选的。所以这个所谓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也是中共制造的假货。人们口头上常说的“国家”的概念也是一个中共炮制的骗局,因为中国完全被中共邪党控制,而中共根本不能代表国家。所谓的宪法和法律也是中共私自拟定的骗人的门面,本文列举的事实说明,中共从来不遵守自己制定的宪法和法律。中共当局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犯罪集团,是一个一贯弄虚作假的伪政权,是一个真正的邪教。】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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