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内容译文如下:
多伦多大学学生行政委员会通过本决议,决议表达学生行政委员会的下列要求:
1.加拿大政府在三月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一项议案,谴责中国政府违反自己的宪法、违反“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违反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并且
2.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泽民集团)必须立即停止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且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必须立即释放所有被囚禁和拘留在劳教所、精神病院和“转化班”内的法轮功学员。
本决议进一步决定,将本决议的证明复印件发送给尊敬的联合国秘书长卡菲.安南;尊敬的总理吉恩.克雷蒂安;尊敬的副总理约翰.曼雷;尊敬的外交部部长比尔.格拉汉姆,以及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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