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新安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加工生产标有“雀巢公司”标识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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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大约在2001年3月底到4月之间,三大队接了一批“活”,就是给标有“雀巢公司”标识的玩具兔进行加工并制作成成品。

具体情况是:

1. 三大队负责加工任务的副大队长是李XX。三队所有加工“活”就是由她负责联系的。大队长姓焦,也知道此事。

2. 加工的产品是玩具兔,拿来的原材料主要有已经缝制成各种形状的兔的布制“皮”及象棉花似的化纤类充填物和一些兔的眼睛扣子小衣服等。

3. 需加工的是:

1)把充填物装进兔的肚子里。
2)缝好装填口。
3)缝上兔的眼睛及缝上装饰的衣服扣子和面部表情等,共有10几个品种。
4)装入塑料袋,用塑封机把袋口封上。

4. 那一批“活”干了有近一个月左右,约数万只小玩具兔,不是天天都有料,隔几日来一批料,分到各班,一个10几人的班一上午能装出500多只兔子。

5. 兔子上挂有一个“雀巢公司赠品”字样的标牌。

6. 送货人是一男一女,都在30岁左右,男的主要送货取活,女的监督质量。听他们讲,这批“活”也是他们承接的,北京雀巢公司定制这批玩具兔,是用于随其它雀巢产品发送的商品,就如同麦当劳、肯德鸡随套餐发送的玩具类似。

7. 三大队还给这两人干过另外的毛线制品和勾针的“活”,勾的是一种线制品的垫子约40-50公分长,25公分宽。及其它各种杂活,如粘鞋垫,包筷子等。

8. 劳教所规定每个大队每年要上缴多少万元的收入,因此每个大队都各自四处拉“活”,完不成任务就扣奖金。

9. 这批兔子每只加工费记得是四毛多钱。

10. 记得当时听说的情况是:北京女子监狱同中国服装进出口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这批“活”就是女监那边干不完了拿过来的任务。这批“活”多的时候一大队或二大队也干过。

11. 其它大队干活的情况是,六大队主要是包筷子,七大队是粘鞋垫为主,有时六大队的活忙不完时,也叫过未成年的少教队(男性)帮着干包筷子的活。其它各队也都有自己的活。包装的筷子是社会上早已明令禁止加工及使用的一次性筷子,而北京的劳教所每天都在成百上千箱地加工出品。北京的小的餐馆及个体饭铺用的都是这种筷子。新安劳教所共有7个大队,每个队当时都有110多名人员,其中90%以上是法轮功学员。每个队都有自己的“活”源。

12. 干活的特点是从早到晚,除了吃饭,没有休息,每天都是10几个小时,遇到有人参观来访或上级检查,所里会叫各队把活藏起来。

以上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我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为此做证。


转载自明慧网 2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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