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孝民妻子的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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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孝民八年来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邪党警察八次绑架、非法关押,其中两次被非法劳教。王孝民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零点被小岭子派出所不法警察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十二月十一日,邪党太和法院对王孝民进行非法审判,未公布审判结果。二零零八年元月三日,家属询问后得知,太和法院对王孝民非法判刑四年,日前王孝民已提出上诉。

下面是王孝民妻子为他的辩护词。

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

你们好!我是王小平,是上诉人王孝民的妻子。受上诉人的委托,作如下论述:一审法庭对我丈夫王孝民的审理违背事实及法律程序,定罪不能成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核实。

一、被非法抓捕的经过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半夜零点零五分,我们一家正在睡觉,被惊醒。一伙人破窗而入,闯入我家,说要我丈夫去派出所做个笔录,完事就回来,然后就要抓我丈夫走。我们一家三口本能的抵制,撕扯中来人撞碎了我家的门玻璃。小岭子派出所的警察葛博拿着枪对着我儿子说:“你别动!”我儿子才十一岁,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急剧的恐吓,至今不敢回家来睡觉。

那天我家周围先后围了有四、五十的警察,围困了将近六个小时。我婆婆听到了响动,过来看看,见一警察手拿大棒子把住后门,不让过。婆婆质问来人,为啥大半夜的到家里来抓人?其中一个是太和分局的警察,狠狠的给了我婆婆一个耳光,六、七十岁的老人,脸都给打肿了。周围的村民都说,咋打人呢?孝民可是个好人那,为啥抓人家?这平时抓坏人,没见你们这么多警察,这抓好人咋来这么多人呢?上午六点多钟,警察骗我老舅,说要和我丈夫唠唠,我丈夫刚出屋,几个警察跳墙过来扑了上去,把他抱住,扭送走了。

我们家属追到太和分局要人,没人管。二十一日,我们又到市公安局找,信访办的警察先给小岭子派出所的警察通过电话,然后对我们说:“中央有新指示,让严打法轮功,没把你们全家抓起来就不错了。”我们举证警察打人,那个人拍桌子喊道:“谁打的,有证人吗。”故意抵赖的表现分明是官官相护,互相包庇。就这样,我丈夫被关进了锦州市第一看守所,一关就是四个多月。我们一家投诉无门,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无辜的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一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对我丈夫进行了非法审判,不许他辩护,我丈夫告诉法庭:法轮功学员是被迫害的,根本就没有罪。在整个过程中,法庭也没能举证我丈夫有罪。当天没宣判结果。二零零八年一月,我们家五次找到太和区法院的审判长李立辉问讯情况,才被告知,我丈夫被秘密的判了四年刑。一月三日我丈夫已经上诉,我们家人也全然不知。

审判长、审判员,到目前为止我丈夫被剥夺人身自由已有四个月二十二天了,除了零七年八月二十几号我们追问小岭子派出所为啥抓人时,派出所所长刘旭草草的给补开了一张拘留证,还拒不签署办案人姓名。之后对我丈夫所谓的“一审”过程中,既没通知家属,又没给判决书之类的任何凭据。请问:

(一)王孝民在家睡觉犯的是啥罪?

(二)警察抓人、判刑要有必要的手续,可是逮捕证、判决书等一概没有,是否合法,合乎法律程序?

(三)警方诬蔑我丈夫是在逃犯,扰乱了社会秩序,事实是我丈夫是村里公认的好人,而且被抓当天是深夜子时,能扰乱到谁呢?

二、我丈夫是好人 为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一审对我丈夫的控罪是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危害法律实施”。我虽不懂那么多法律条文,据了解,直到目前也没有一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法轮功是×教”。倒是《宪法》三十五、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结社、信仰等自由。显见是政府在剥夺了我们的这些自由。这里说明一点,法轮功是正?是邪?不应是哪个人或哪个组织能够判定的,得看他的主旨和社会效应,是否使人心归正,道德高尚等。

我丈夫从前身体不好,患有乙肝、胃病和肾结石。乙肝治了三年,花了近三万元,也未治愈。由于疾病缠身,他不爱干家务。九八年底修炼后,他处处按“真善忍”要求自己,自觉做好人。所有疾病不翼而飞,邻里谁家有棘手的活,他都主动帮忙。九九年十二月,下了一场大雪,村上的一段坡路被封住了,他一个人主动去扫雪,后来一个做买卖的过来帮忙,足足干了半天。零六年春,孝民在村里拾到一百元钱,他先将钱送到附近的舅舅家,让舅舅家的人等着看谁来找钱。四十多岁的女失主王某接过钱时,感慨地说:“这真是炼法轮功的,才能给钱,别人不会还我的。”在永昌饲料厂打工时,他以厂为家,见到玉米粒都拾起来,老板对他很满意。在锦州打工时,他工作任劳任怨,经常帮助工友洗衣服。村里人都说,孝民可是个好人哪!

九九年政府开始镇压法轮功,他觉着自己有责任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进京上访被抓回,送到了拘留所。十月再次上访,在北京,他的外衣、兜里的钱全被警察抢去。回来后又被小岭子派出所勒索一千元。十一月,他被太和区政法委绑架进了“转化”班,被罚款二千元。看到媒体整天诬陷法轮功,人们都被欺骗了,他决定还得去上访。那时为了防止法轮功学员上访,火车站限售进京的车票,他只好骑自行车进京,骑了三天三夜。回来后被小岭子派出所拘留,家里又花了六百元。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他被骗到小岭子派出所,后送进市看守所,十八天后被送教养一年。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因访友,被女儿河派出所劫持,小岭子、女儿河派出所到家中抄家。送去锦州教养院时,因体检不合格,回到家中。十天后,去一学员家时,被太和派出所绑架,被劳教二年。零七年三月十二日,太和分局及小岭子派出所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刘立涛,同时也抄了我们家,当时孝民不在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在家中被抓。八年来,王孝民因为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拘留、劳教、抄家、罚款,几进几出,没在家过几天安生日子。

三、我的心里话

1、 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从没有讲过法律。

九九年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泽民是因为学法轮功的人多,以“会对国家构成威胁”为借口发动了镇压。中国的法律实际已沦为他打击合法信仰的硬性工具。回顾历史,中共的法律从产生之日起就被铸上了“中共”的私家烙印,为统治阶级服务。几十年来,经常变动,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都多次修改、增删,但根本上,为“维护统治阶级意志服务”的宗旨从来没变。对法轮功的处理过程中也是先内定为“×教”,后出台相关法律规章,保障镇压。从这一点上讲,审判长、审判员,你们作为中共体制内的党员、官员,如果不能超越“中共法律”这个先天的局限,在执法中,是不可能对法轮功或者我丈夫的冤案作出公正、客观的评判的。

2、 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么“假恶斗”才是正的吗?

我丈夫按“真善忍”做好人,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八年中,“九进九出”遭尽了迫害。我们一家已被拆的支离破碎。现在孩子被吓得不敢回家,家里只剩下我一个女人,为了生活,还要供孩子上学,去打工。没有休息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很晚回到家,还要自己烧炕、做饭。累极了常常是倒头便睡。记得有一年,孝民被抓走了,我一个人在家。我的髋骨寸劲儿闪了,白天还好好的,到了晚上,整个就不能动了,一翻身疼痛无比,那时我多么希望,他能在我的身边,帮我一下。这样挨到了天亮,能动弹了,爬起来去上班,从更衣室到工作间,很短的路走了近半个小时。这样的日子我已经熬过了八年。

审判长、审判员,你也有自己的家庭,父母,子女,相信您能体会到我的苦衷。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反对“真、善、忍”,反对做好人。那么它的价值取向能是什么呢?只有“假、恶、斗”。这样的政党又能给百姓、给社会带来什么呢?是恐怖与灾难。时下人们都在退出中共,选择自救,不能不说是明智之举。常言道,“善恶有报”、“人心向背关乎社稷”。中共搞独裁专制,从不管百姓的死活,早已失尽了人心。这样不人道的邪党,怎能不被社会规律所淘汰呢!

我丈夫已被迫害八年了,我始终相信他会回来,因为他是好人,他没有罪。这些年,我也看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支持法轮功,同情我们一家的遭遇,对此我感到很欣慰,不仅仅是为我一家的苦难得到了理解。同时,我也看到了,人们都在逐渐地明白真相,人性在觉醒,这也正是我们民族道德回归的希望。

我乐观的相信,善良的人心都能够冲破红色恐怖的桎梏,自由自在的舒展自己的良知。

辩护人 王小平
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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