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琴被七台河市看守所恶警毒打成植物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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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法轮功学员马丽琴,2002年3月在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被恶警所长尹忠良毒打成植物人,目前还是处于植物人状态,给吃就吃,给喝就喝大小便失禁的状态,家人一刻也不能离开。几年来的工资都被用来偿还当时治病所欠医药费用。

马丽琴,女、47岁,七台河市二零四堪探队的退休工人,因和丈夫离婚后,身体多病,心中压抑苦闷、伤感。自炼法轮功以来,她身心得到了净化,知道了人生的价值所在。但是,在2002年3月5日,她因炼法轮功,被新兴区东风派出所干警秦勇等非法抓捕,关入北山第二看守所。

2002年3月15日,马丽琴被第二看守所所长尹忠良拖到办公室一顿毒打,先用皮鞋猛踢双脚,又将头往墙上猛撞,使马丽琴当时就昏迷不醒。恶警们还认为是装的,又打了多个嘴巴子,还用针在右手合谷穴扎两针,让人取救心丸往嘴里灌。

当发现马丽琴无论怎么折腾都没有反应的情况下,尹忠良才觉的事情严重,叫来人将马丽琴抬上车时,发现马丽琴已不省人事,大小便失禁,并已将棉裤尿透。司机看不下眼,急忙掐马丽琴的人中穴,仍不见马丽琴苏醒。尹忠良亲自用车将马丽琴送往新兴分局,新兴分局警察见马丽琴被打的满身是伤,尤其是头部肿的吓人,也发现尹忠良满身酒气、醉的直打恍,对尹忠良的私自取人的行为极为不满,吵了起来(按规定只有东风派出所有取人的权利,而且还必须有必备的法律手续),分局当时拒收。尹忠良又将马丽琴拉回看守所,途中经过中医院门口时,也不肯送进抢救,也不通知家属,毫无人性。

下午,家属知道要放人,急忙赶到东风派出所,交了取保候审抵押金一千元和房照,办理了有关手续后,已是午后三点三十分由东风派出所三名干警一起去看守所领人,家属到了看守所后,才发现马丽琴躺在沙发上,头部肿的吓人,仍然是昏迷不醒。看守所让家属又交了160元伙食费后,才让家人抬走。

家属在警察的监视下将人送往市中医院。经做CT检查脑内有大量出血,必须马上手术,术前,医生检查发现,后脑两侧有两块大血肿,面部也有大面积血肿,头、腰、腿、脚、手均有明显的外伤。经开颅手术,取出血块70多毫升,另一处无法取出。

马丽琴处于植物人状态,几万元的医药费无人承担,打人凶手逍遥法外,其家属先后多次上访、上告到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市检察院、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检察院。马丽琴被迫害的事实在明慧网上也曝光过。

在国内外的正义呼声和压力下,七台河市公安局于2003年3月20日作出了一个对被害人责任的“调查处理意见”。“意见”中称“无证据证明马丽琴的脑出血及外伤是看守所干警殴打所致”,但考虑生活困难,同意付住院治疗部份费用三万元,并要求马丽琴的儿子张凯不得再为此事上访,否则“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从七台河市公安局的处理意见可以看出,恶党官员与警察,草菅人命、推托罪责、弄虚作假的行径。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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