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在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两年前的阴历年前两天,石家庄市大法弟子杨晓杰,一位优秀的青年,被河北省第四监狱蓄意谋杀。两年来亲人们一直在努力上访、发信、打电话,找律师咨询,为他讨还公道。
杨晓杰原在《中国青年报》北方办事处工作,勤劳朴实坚强有事业心,从小到大做事对别人好,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心灵手巧、助人为乐、高尚的人,家庭幸福美满和睦。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得到巨大的变化,曾在单位受到过重奖。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在石家庄开达小区杨晓杰与妻子刘润玲同时被抓,当时遭到毒打;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夫妇俩遭桥西区法院审判。只因信仰法轮功说真话同时都被判刑十一年;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到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保外就医,杨晓杰一直被关押在河北省第四监狱;刘润玲现在被关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杨晓杰被关入四监狱时身体健康,监狱以不转化为由,对他常年严管,经常关禁闭、体罚、虐待、打骂、长期剥夺睡眠。不停的给他施加压力,逼迫他转化,使他精神长期处于紧张抑郁状态;警察还经常纵容犯人打他、折磨他。这些都是导致他身体病变的原因;而以不“转化”为由,在他脊椎剧烈疼痛一年多,瘫痪在床三个多月,身体极度消瘦、虚弱的情况下,一年多不让家人探视,刻意隐瞒病情,故意延误治疗最佳时机,这是超乎法律之外的渎职,用意歹毒、阴险,就是蓄意谋杀。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保外就医,也不是河北省第四监狱主动通知家属办理的;而是家属一年多恳求会见未果、给杨晓杰送被子时偶然得知晓杰早已瘫痪在床了。家属拼命找上级领导强烈要求保外就医,四监狱还一再掩盖拖延十二天后才办理的。没有家属的积极上访想办法,晓杰就会死到监狱里。如果杨晓杰的患病直到骨瘦如柴,和监狱没有任何直接关系,即监狱一直对他“春风化雨”,那为什么要刻意隐瞒病情呢?甚至到奄奄一息时都不想放人呢?!这不是简单的渎职或不作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四监狱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人近日请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为他讨回公道,河北省第四监狱管理处接下诉状,表示非常重视,一定认真调查。转过几天之后开始邪恶气焰嚣张,声称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都是“春风化雨”,在监狱里不可能有人毒打杨晓杰,颠倒黑白的说有人通过明慧网“诽谤”他们害死大法弟子,还装腔作势的要追究责任。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二日,家人又去了河北省第四监狱,狱政管理处长岳玉海(原四监狱教育处副处长)态度蛮横、恶劣,竟然当着晓杰七十岁父母的面,否认监狱方纵容犯人殴打杨晓杰的事实,并泼皮无赖的问怎样证明一年多没有让家属会见杨晓杰,完全否认监狱“不转化就不让见”的事实,还无耻的说晓杰患的是癌症,而癌症不是打出来的,杨晓杰的死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
可是大家都知道癌症也不是一天就能得的,有照片为证,晓杰瘦的皮包骨,短时间能瘦成那样吗?!晓杰在二零零五年春天时就瘦的脱了象,只有几十斤重。监狱为什么不给他及时治疗,为什么要对家属刻意隐瞒病情?根据目前国内外的报道,癌症已经不是什么医学难题了,及时医治、悉心照料,活三年、五年,十年、八年的都有的。监狱方害死人后心虚,威胁律师说什么“别被法轮功利用”、逼律师退出。这不是工作方法问题,这是故意的颠倒黑白、耍流氓!
法轮功学员也是公民,也有父母和妻子儿女的,也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哪条法律规定法轮功学员就不能请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帮助就是被利用了?想当年审判四人帮时都让律师为他们辩护。监狱方干涉律师介入才是破坏法律实施。
杨晓杰七十岁的父母双亲每个接见日都冒着严寒或酷暑前往四监狱要求探视,问讯儿子的身体情况,甚至给警察跪下恳求他们让见儿子一面,哪怕是通一次电话听听儿子的声音……然而被中共教唆得丧失天良的四监狱警察不但不让会见,还在晓杰瘫痪在床、瘦的脱了象的情况下一直欺骗老人说晓杰挺好、吃的不少;现在竟然矢口否认一年多没有让家属会见的事实,真是一派流氓无赖嘴脸!
根据《刑法》第二四八条,监狱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三四条、二三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二三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二三四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请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谋杀致死杨晓杰的直接责任者──河北省第四监狱干警汪国斌、陈新国、刘宁,以及领导责任者狱长肖峰的法律责任,以显示法律的威严,还正义于天下!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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