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拜泉县人事局干部焦振省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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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焦振省,男,66岁,黑龙江省拜泉县人事局干部。修炼前曾患有脑血栓、脑动脉硬化、心绞痛等十多种疾病,在北京协和医院和哈尔滨医大二院确诊,每月医药费数百元,仍不见效,弄得心力交瘁,苦不堪言。经人介绍同妻子于96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并且把自己视为炼功人。几个月后,所患疾病痊愈,再也没打过一针,吃过一片药,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自己也常说:是法轮大法给了自己第二次生命。他主动承担了拜泉县辅导站站长的工作,热心为大家义务服务。单位领导、同事、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无不对他修炼后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而感到惊奇。

99年7月20日邪恶政治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后,焦振省承受着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巨大压力。公安人员的骚扰、恐吓;单位领导、街道办事处三天两头地盘查、监视居住、监控电话。而且在“720”开始时就被非法抄家。原本祥和温馨的家笼罩在一片恐怖之中。

2000年10月中旬,因其妻子进京证实大法,拜泉县公安局政委高英烈指使政保科科长陈景满带人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再次到焦振省家非法抄家,并以焦振省支持自己妻子进京上访的罪名将其非法抓走关进拘留所,还在拜泉县电视台大肆宣传。在焦振省被非法关押到第十一天时,因不能炼功,导致其心脏出现心绞痛症状,拘留所和公安局怕承担责任,慌忙通知家人将焦振省送进医院。到医院后恢复炼功,在未打一针、没吃一片药的情况下,身体很快恢复起来。公安局政委高英烈见状,不顾焦振省家人的强烈抗议,以办“保外就医”手续为由,向家人勒索2000元,又交了2000元押金,才让焦振省回家。

由于在拘留所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焦振省回家一个月后突发脑出血,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回家后继续受到警察的骚扰,因其精神和肉体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压力,导致第二次脑出血,于2001年3月25日含冤而逝。邪恶集团的迫害夺去了大法给焦振省的第二次生命。这是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欠下的又一笔血债。

直接责任单位:
拜泉县第一派出所,电话:0452―7323219

直接责任人:
原拜泉县公安局政委转现到克东县公安局:高英列,电话:0452―4323346(单位)0452―7323156(家);
拜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陈景满,电话:0452―7322548(家)

转载自明慧网 20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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