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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著名诗人袁枚,在他的《新齐谐》中,记叙了一个剃头匠以自身遭遇,讲述恶有恶报的道理。使当时的人听了很受教益。现译述如下:
乌程县有个老彭,妻子有病,儿子年幼,全家就靠他一个人卖丝度日,生活比较困难。有一天,他抱着一捆丝,去收购店卖丝。由于价钱没有谈妥,就把一捆丝放在柜台上,用手比划着他劳作的艰难,请店主同情照顾他这件生意。
当时另外又進来几个卖丝的人,店主转身去照顾他们。而老彭放在柜上的那捆丝,一眨眼的功夫,却不见了。老彭就拉着店主去官府告状。店主辩解说:“我店拥有数万金资产,当时应对的卖方又多。我不会去偷他的仅值几千文的丝,再者,我当时也没时间去偷他的丝:我正在照顾别的客商。”官府认为店主讲得有道理,便对此事不予追究。
老彭只好回家,一路上闷闷不乐。快到家门口时,小儿见父亲归来,迎上前去找他要糖果吃。老彭因为失丝怀愤,正在气头上,就对小儿踢了一脚,小儿应声倒地,竟被摔死了。老彭非常痛心后悔,转身投河而亡。
过了片刻,邻居发现小儿死在门外,连忙進屋,告知小儿的母亲,她正卧病在床。正在此刻,又有人進来告知他丈夫老彭投河而死。这位病妇,得知一连失去了两个亲人,神情恍惚,随后也坠楼而亡。官府闻讯,来查验后,吩咐把这位不幸的病妇埋葬了。
到了第三天,忽然雷雨大作,炸雷把三个人打死在老彭这位卖丝者的门口。周围的人们,都来观看。忽然其中有一个“死者”,渐渐苏醒过来。人们都识识他,他是个剃头匠。大家正在惊讶之际,剃头匠说话了!
他讲:“前天,扒手孙某,在收购店的柜台上,乘人不备,偷出一捆丝。对门的谢某看到了,要与他分赃,否则他就要告发。孙某和谢某,一同到我家(即剃头匠家:笔者注),把丝卖掉,给了我三百文,他们每人各得钱二千文。我们听说卖丝的老彭投河,他们一家人都死了,官府也不再追究,我们三个人都放心了。”
“不料今天同遭雷击,神雷把我们三个,从不同的地方,抓到天空。击中后,又把我们三人,一起扔到老彭的家门口。这就是恶报。他们二人都被打死,我只废了一条腿。雷神留下我一条小命,要我来讲明这件事。我以后再也不干那些损德的事了。”
大家验看他的腿,果然是被击坏了一条。在场的众人,个个都十分震惊,人们纷纷感叹说:“确有神明!”“确实恶有恶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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