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2008年7月20日中午11时左右,山东省泰安市原泰山疗养院职工翟金萍在家被原单位李晨新(分管保卫科院长)、吕良祥、刘继辉 (保卫科)、勾结泰安市迎胜派出所徐某等10多名恶警再次非法抄家、绑架,并于7月23日被送至(济南)山东省第一女子劳动教养所迫害,非法劳教3年。
翟金萍,女,43岁,1989年在泰山医学院毕业,原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内科医生。因患抑郁症、神经官能症、肋软骨炎、关节炎、胆囊炎和功能性闭经等病住院半年,中、西医诊治无效,于1997年1月学炼法轮大法,三个月后,病症消失,重返工作岗位。
从1999年7.20,中共非法取缔迫害法轮功。翟金萍想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多次去北京上访,只因为要做一个好人,坚持自己的信仰,遭到一系列迫害。先后被抄家4次,非法拘留4次,2000 年10月25被非法劳教3年,罚款1万多元,没收价值7500元的私人财产。2001年2月被单位开除公职,没收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照、房屋产权证。因为缺乏证件,至今无法从事医疗工作,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之中。
2002年9月,翟金萍回到家后,在单位干临时工,因不放弃信仰,临时工作被停止,为了生计她只好到处打工维持生活。还经常遭到泰山疗养院保卫科吕良祥、刘继辉等恶人的骚扰。
翟金萍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善待任何人,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被打骂、训斥、抄家、拘留、劳教、戴刑具、被冻和被勒索钱财。经受残酷的肉体折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繁重的体力劳动的摧残,为了未成年的女儿、年迈的父母和坚定的信念活了下来。如今,又遭泰安市恶党人员非法关押劳教。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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