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法院枉判三位大法弟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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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8年7月24日,山东济宁市中区法院公然违宪枉判周宁、岳丽华、李瑞峰等三位大法弟子。其中,周宁被非法判刑5年,岳丽华、李瑞峰分别被非法判刑3年。法院没有当庭宣布非法判决结果,也没有通知家人。目前,三人已上诉至济宁市中级法院。

7月14日上午,济宁市中区法院在不发布公告、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秘密审判三位大法弟子。邪党法院本想走走过场后就按暗地里已定好的刑期判刑,但周宁和岳丽华家人在此前刚好聘请了辩护律师,致使法院有些措手不及。因为迫害开始的时候邪党司法局就不允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也没有哪位律师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找借口推迟了对周宁、岳丽华的非法审判。当天只对李瑞峰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

7月24日下午两点半,邪党人员再次操控济宁市中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大法弟子周宁、岳丽华。周宁家人聘请的律师李苏滨当庭为周宁做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的无罪辩护。因害怕李苏滨律师从宏观上阐述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是违背宪法的、信仰法轮功无罪,法官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发言。这也从反面印证了律师的观点是正确的,是有根有据、合法合理的;同时也让在场的所有人看到了迫害者的蛮横无理和心虚,以及执法者视法律为一纸空文、“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丑恶心态。

周宁在最后做自我辩护的时候当庭揭露了法官的不法行为。同时从自身修炼后的身心变化以及大法弟子无端被迫害,就是为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为师父为大法讨还公道。周宁最后说:“……今天我站在这里还是要为我师父、为大法说话:还我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岳丽华也随后高呼“真、善、忍好!”当时,在座每一位都被周宁的一席话深深震撼了,法官也是无言以对。

周宁,男,39岁,一九九四年毕业于山东艺术学院设计系,自愿分配到位于山东济南的山东省特殊教育中专,从事该校聋人工艺美术专业的教学工作,也是该校工艺美术专业的创建者之一,原任该校教务处主任。一九九七年五月,周宁带着由自己辅导的全工艺美术专业的28名聋人学生的木雕作品,来到了北京的“中国美术馆”举办了“无语的心声”木雕作品展,造成了轰动,其中6件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然而就这样一位才华横溢的青年艺术家,仅仅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邪党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多次被非法抓捕、单位开除、房屋被非法没收、被迫流离失所等,并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在济宁市中区韩西村一所出租民房里再遭绑架。

岳丽华,女,46岁,家住济宁市中区北门小区,性格开朗,热情好客。2002年10月,因为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租房居住,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又被非法加期两个月。2007年9月12日早8点,岳丽华再次被济宁市中区公安分局恶警郭洪涛带人从家中绑架。

李瑞峰,男,44岁,1米75的个头,家住济宁市中区红西小区。他修炼前患听力和语言二级残废,修炼后听力和语言得到了较大恢复,这是不争的事实。1999年江邪党对法轮功迫害以后,他多次上访,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为此,他被中共人员多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并惨遭背铐、毒打、在冰天雪地里冻等非人折磨。

目前,周宁、岳丽华、李瑞峰仍被非法关押在济宁市看守所。到今天为止,三位大法弟子已被非法关押在那里11个月了。

济宁市看守所

济宁市中级法院

济宁市中区法院

(区号0537)

济宁市中级法院:2103038 2103042 21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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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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