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义县人民检察院刘阳检察长及各位检察官
义县人民法院季晓秋院长及各位法官
你们好:
听说九月十八日,你们检察院起诉科向法院刑事庭,递交了一个特殊绑架劫持案,就是义县大榆堡镇中学教师左立志被绑架劫持案。为什么说是特殊案件?因为你们将一个没有违法、又没有犯罪的人立案起诉,难道这不特殊吗?有关左立志情况,我向你们说明一下:我最了解,因为我就是左立志的妈妈阚志晰。
我女儿左立志在一九九九年以前就学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要求做一个好人,在社会上有口皆碑,在单位里公认是一个好教师,在名利上从不与人争夺,善待所有人,在家里是一个好女儿,通过学法炼功,她身心健康,宽宏大量。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后,江氏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使不明真相的人受其迷惑、上当、受骗使其无数的炼功人及亲人受到迫害,我女儿也受到严重迫害,先是被非法劳教,后是绑架拘留。说到这我不禁心酸,我儿子左中右,三十来岁,一个生龙活虎的棒小伙子,由于炼功被义县公安局绑架,然后被锦州教养院劳教,在教养院受到酷刑折磨,自从解救回家成天提心吊胆,非常害怕,没过多久就被迫害致死,好端端的一个人说死就死。
现在我女儿又面临你们检察院的非法起诉,造成了冤案,而法院刑事庭受理此案后不但不查实法轮功学员左立志是否真的违犯法律,还以其“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这没有任何法律、行政法规都找不到依据的罪名,欲将非法审判,再造冤案之冤案。
我确信我女儿左立志没有犯罪,她只不过向人们诉说一个真相,法轮功没有错,炼法轮功者不应受到迫害,他们一群善良的人对社会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我知道犯罪是危害国家人民的,炼法轮功者没有危害国家和人民,只是告诉人们向善,何罪之有?我不知道你们对法轮功了解多少,你们亲朋好友是否有炼功者,如果说你们不了解就妄下结论,或者屈从于权力压力,被人指使命令岂不是知法犯法,我也向专业人士询问,给我女儿定为“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扰乱公共秩序”请问左立志破坏国家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规,找不到根本找不到,寻遍中国所有法律,行政法规找不到。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针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刑事判决,由于其缺乏犯罪客体要件以及相伴生的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在这种犯罪构成要素四缺三的情况下,没有一起案件能站得住脚。
刘阳检察长及其他检察官、季晓秋法院院长及其他法官,你们想一想:为什么这个政府非常害怕你们了解法轮功真相,害怕你们看到奇书《九评共产党》,不就是政府害怕人们一旦知道真相就知道谁在说谎了,就知道谁是假、大、空了,其实你们比我们老百姓更明白,为什么国家干部从上到下都去贪财,就是因为没有人相信共产主义了,没有多少人相信共产党了,就连邓小平不也说别谈论姓社姓资了吗?
你们知道吗?目前海内外已经有至少四千三百多万人退出共产党及其它附属组织,就是因为人们已经知道共产党在中国已经就要解体了,说就象苏联一样。如今社会上的毒奶粉事件、四川地震学校楼被震塌,豆腐渣工程的祸根不在哪个人,而说明中共这个邪党才是真相的祸根,共产党纯粹是西方来的幽灵,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没有这个东西,所以国人不在说吗?我们要做中华儿女,不做马列子孙。
在这里奉劝刘阳检察长及其他检察官们,若没有你们的起诉,就不会有左立志面临法院的非法审判。劝你们守住自己的良知,多了解真相,善待法轮功学员,撤回起诉。而法院季晓秋院长及法官们,你们千万不能在检察院制造的错案冤案之基础上,再错上加错,冤上加冤啦!立即驳回起诉。你们检法两家,都为自己和家人们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左立志的妈妈阚志晰
二零零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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