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杞县大法弟子张明同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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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河南省杞县大法弟子张明同坚持修炼法轮大法,多次被邪党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受到种种的酷刑折磨,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从劳教所被接回时全身瘫痪,不省人事。在邪党人员骚扰与恐吓下,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下午含冤离开了人世,终年58岁,两个儿女还未成年。

亲友、乡邻无不为他的早走而难过,叹息、落泪,村民议论纷纷,有的说:“多么好的一个人呢,就这样被邪党活活折磨死,这年头不流行好人呢。”有的说:“那么多当官的贪污腐败没有人管,黑社会横行没有人问,人家炼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却遭这么大的迫害,真是没有天理啦。”

大法弟子张明同,是杞县沙沃乡沙沃北村村民,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身患多种疾病,特别是脑梗塞,相当严重,久治无效。他脾气很不好,有名的“老杠头”,好喝酒,好赌博,经常与别人吵架。家庭不和睦,和妻子经常争吵,用他自己的话讲:是一个很差劲的人。修炼大法后不长时间,满身疾病奇迹般的消失了,恶习改了,脾气也好了,有名的“老杠头”变得忠厚老实。他处处以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人真诚、宽容、先他后我,与人不争吵,助人为乐,事事为他人着想,家庭和睦。了解他的人都说:“张明同修炼了法轮大法真是脱胎换骨,像换个新人。”

由于他的巨大变化影响下,与沙沃乡邻近的几个乡如:湖岗乡,苏木乡,葛岗乡等多个乡村的村民上千人走上了修炼真、善、忍的道路,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张明同和当地的法轮功学员每年交公粮都是把最好的麦子晒干、捡净,交给国家,这是有目共睹的,铁的事实,包括沙沃乡政府很多部门也是不能不承认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恶党江泽民集团非法取缔了法轮功,利用残酷卑鄙的手段,动用全部宣传机器造谣、诬陷、谩骂法轮功。张明同为了给法轮大法讨公道,为了讲清大法真相,为了国家,为了民族的未来,几次上访,遭到种种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去省城上访证实大法,被县公安局用车拉回,非法关进县看守所,遭到酷刑迫害,如:蹲马步、背铐、戴重脚镣、打耳光,非法关押一个多月才放回。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张明同去北京上访,被杞县“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和公安非法从北京劫持回杞县,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受尽酷刑折磨,如:杀绳、背铐、遭犯人每天的毒打。大冷天恶警把张明同扒光衣服,拉到公安局顶楼大会议室,打开了门窗,打开风扇,冻了长达3个多小时。张明同为了反迫害,绝食多天,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五月,张明同又一次去北京上访,又一次被杞县“610”和公安从北京非法劫持回,非法关押在杞县看守所几个月后被批捕。由于肉体和精神受尽了酷刑折磨,得了高度贫血症,只剩下几克血,生命垂危,被暂时放回家。在他身体稍有好转后,又被县“610”和公安绑架到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到密县监狱关押。

刑满回来时,张明同身体极度虚弱。经过在家学法炼功,身体才逐渐恢复了健康。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邪党以快开奥运为由绑架了很多大法弟子,张明同是其中的一个。八月十二日夜里一点左右,杞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原大队长刘洪涛伙同沙沃乡派出所原所长李向阳等几个恶警窜到张明同家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任何理由把正在睡觉的张明同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杞县看守所迫害,几天后劳教一年零九个月,送到臭名远扬的河南省许昌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里,张明同吃尽了苦头,身心受到很大摧残:强行洗脑,不放弃修炼不让睡觉,遭到吸毒犯人的毒打,恶警的酷刑折磨,强制加班,超负荷劳动,吃不饱饭。张明同被折磨得血压升高,脚手麻木,生活不能自理,但劳教所仍不放人。直到全身瘫痪,不会说话,不省人事,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才让家人接回。

回来后,经过家人的精心调养,张明同有了好转,脚手会动,也能说话了,也能学法了,还能炼功。通过张明同不断的学法,炼功,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自己能下床,拄着拐杖走路,自己能上厕所,自己能吃饭,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但是邪党迫害法轮功没有停止,快开奥运时,当地派出所,受县“610”和公安局的指使,多次去张明同家里骚扰,恐吓,说什么“你还信法轮功吗?你既不能学,也不能练,也不能信,否则还把你抓走。”

有一次几个恶警闯进他家,见张明同躺在床上看书,上前就夺并恐吓说:“你还看呢,还得把你抓走关进去。”眼看,通过学法炼功身体慢慢好转的张明同,因多次受到恶人的骚扰、恐吓,精神一天不如一天,病情逐渐的恶化,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善良农民,由于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在邪党长达近十年的迫害和恐怖中,最终被夺走了宝贵的生命,过早的离开了人世,原本好端端的一个家庭破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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