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如临大敌,成都武侯法院诬判、阻碍上诉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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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武侯法院不顾七位律师有理有力的辩护,非法对十一位大法弟子及家人判刑。开庭之日,邪党当局不许家属旁听,并动用大量警察、便衣,几乎戒严了武侯法院所在的高升桥东路。十一月三日,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成都大法弟子钟芳琼、姜洪媛的律师克服法院人员的种种刁难递交了上诉状。

开庭当日

开庭之日,当局如临大敌。十月十日,武侯法院所在的高升桥东路整条街黑压压的布满了警车、警察、联防队员和便衣。甚至周围的茶楼里都坐满了警察和便衣。据知情者称:成都市所有的派出所,包括周边乡镇的派出所都被抽调了警察到武侯法院附近,看有没有本辖区的大法弟子在那。如果有,就绑架(一如当年“截访”)。大法弟子吴贤谨就是在通往武侯法院的路上被绑架的。当日还有另一名大法弟子也是在武侯法院附近被绑架的。武侯国保、公检法等大量人员也都聚集到了法院附近。

法庭上,七位代理律师一致认为,武侯检察院对钟芳琼等大法弟子的所谓“指控”,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没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根本就不应该被侦查和起诉!并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

然而,武侯法院无视基本事实,强行对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人诬判三至七年。其中:大法弟子钟芳琼被非法判七年,刘嘉、毛坤各五年半,蒋宗林五年,姜洪媛四年半,祝仁彬、丁泽杨(四川大学退休副教授)、各四年,毛琦、秦敏、陈世坤各三年。大法弟子刘邦成已是七十二岁高龄,也被非法判五年。

法院里面,有警察公然侵犯公民权利,对法院里的家属等摄像。当被家属制止,不许侵犯公民肖像权时,警号为“009788”的警察竟公然说:什么违法?你知道我的工作是什么吗?(编注:即使特务也没有权利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尽管家属一再努力,律师也一再与法院交涉,并提出书面申请,家属仍然被拒旁听。旁听席上坐的几乎全是各地610人员等。庭审期间,他们甚至不断的对律师出言辱骂。庭审中,当事人和律师的发言被不断的打断,尤其当律师谈及普世价值、宪法对信仰自由的保护等,公诉人苟仲谋等立即举手打断,以致律师多次感叹“在中国的法庭上不能谈中国的宪法”!甚至当律师谈及《刑法》300条及“两高”司法解释的合法性时,苟仲谋竟问律师“是何居心”!

钟芳琼等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人是去年八月和九月被绑架的。后都被非法拘禁于洗脑班二、三个月。律师称,整个“案子”从侦察过程到审理过程都是违法的。过程中,公权机构的违法犯罪多达十多处,如令人发指的刑讯逼供(周惠敏已被迫害致死),洗脑班的非法拘禁等。

上诉

成都大法弟子钟芳琼、姜洪媛的律师在十一月三日,也就是十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赶到武侯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过程中遭到该法院人员的种种刁难。

十月十日,武侯法院对钟芳琼等十一名大法弟子及家属进行非法审理并口头宣判。十月二十三日,十一位当事人收到所谓“判决书”。但律师没有收到。律师到法院要求领所谓“判决”,法院却以各种借口拒绝,要么说复印机坏了,要么说人开会不在。直到上诉期最后一天,才有律师领到所谓“判决书”。。

十月二十三日,钟芳琼和姜洪媛的律师在会见了当事人后,下午到武侯法院递交了她们的上诉状。

律师见到非法诬判的主审法官税长冰,表示是来递交上诉状时,税长冰竟故意刁难说,是当事人自己签的字吗?是不是律师代签的?上诉要是当事人自己的意思才行,等等。律师回答说可以做笔迹鉴定和指纹鉴定嘛。

同时,税长冰还责问律师将十月十日庭审情况传出去,称当庭没有一个家属旁听,也没有其他人,只可能是律师把情况透露出去的。当律师问税“你怎么能保证不是旁听的人传出去的呢?”税长冰无言以对。

律师表示,既然是公开开庭,难道还有什么秘密吗?为什么害怕世人知道庭审的情况呢?本来拒绝家属旁听、旁听人员只针对小部份特定人群就是“假公开”,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律师在会见钟芳琼等当事人时,他们都表示,已向所谓“管教干部”提出上诉;但一直未得到回复,不知是否已交至武侯法院。据分析,武侯法院可能是想先将“判决书”送到当事人手里,等十天上诉期过了之后再通知律师。也就是说,武侯法院想耍花招阻止当事人上诉。

本“案”书记员、武侯法院刑庭的雷星接到上诉状后拒绝打收条,却信誓旦旦的表示:既然在这里(武侯法院)接到了上诉状,就一定会把它交到成都市中院。

被非法诬判的九名大法弟子情况简述

钟芳琼,女,一九六五年出生。修炼前曾患世界少见的先天性血管瘤,被华西医院专家诊判为绝症。修炼法轮功后不治而愈,修炼九年从未复发过。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钟芳琼遭邪党人员三十次绑架、非法关押,受尽各种折磨与迫害,被迫流离失所多年。她在《疾风劲草》一书中详述了她遭迫害的经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钟芳琼被武侯检察院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五月,“案子”被非法转至武侯法院。在武侯区分局国保大队,钟芳琼遭到刑讯逼供,恶人毒打钟芳琼,并向她脸上抹青芥辣的药物,药物所到之处全部红肿、脱皮,使她面部严重受损。

毛坤,女,四十四岁,家住成都市五里墩,是一位非常有经验的会计师,工作尽心尽力,业务娴熟,在每一家公司工作都受到称赞。因坚修法轮功,毛坤曾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底和二零零一年底两次被绑架至楠木寺劳教所非法劳教(时间分别为一年零八个月和一年零六个月),期间曾遭受关小间、拳打脚踢、用电棒打、长时间不让上厕所、不许洗澡等等酷刑迫害。

蒋宗林,男,六十岁。原成都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明远建筑设计所所长。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摆脱了长年困扰他的病痛;同时他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不计个人名利。将在其任职之初连电话费都缴纳不起的设计所扭亏为盈,自己却拿所里最低一级的奖金。

丁泽扬,男,四川安岳县人,现年六十三岁,是四川大学高分子学院副教授。从事教学工作三十多年,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他修炼大法后,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修心向善,与世无争,在同事和学生中是一位公认的好人。九月二十五日其律师到看守所,却无法见到丁教授,后家人经辗转多方打听,才得知丁教授被关进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医院(青羊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了。这个医院与看守所勾结,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已迫害致残致死多名大法弟子。与丁教授一同被非法逮捕的周慧敏就是在这里被迫害致死。四川大学外语学院教师房慧也在这里被迫害致残,几乎丧失语言能力,瘫痪在床已近五年。

祝仁彬,男,一九七一年出生于一个朴实的农民家庭,他家境贫寒,但他很有志气,先后获得了电子科技大学两个专业(会计和英语)文凭,还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诗集《永远的故乡》。

刘邦成,成都市医药局退休干部,现年七十二岁。因不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一月十八日被青羊分局非法拘留十日。

刘嘉,原为某保险公司经理,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年轻人。二零零一年因为法轮功上访在上海被非法劳教两年。

姜洪媛,家住成都市武侯区,二零零三年七月九日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两年。

陈世坤,家住成都市锦江区,于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国安、双流恶警绑架、抄家,送到成都市新津洗脑班迫害至旧病(心脏病)复发,生命危险时放回家。陈世坤回家后,通过炼功学法,身体刚刚恢复正常,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下旬,在家中再次被国安、公安恶警私闯民宅绑架至成都看守所迫害。


此次非法诬判相关责任人:

武侯法院刑庭:
所谓“审判长”税长冰:82872711
所谓“审判员”黄奕:82872962
所谓“书记员”雷星:82872742
所谓“人民陪审员”马选义

武侯检察院:
所谓“公诉人”苟仲谋
代理公诉人:肖礼政、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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