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龙感湖各级官员们:
你们好!
我叫潘海凤。2007年夏季,我到总厂来摆价值不到300元货品的地摊,因房租、地盘税、工商税、农贸集税、城管费太多,我的生意不好,勉强支撑到今年四月份,准备回家。在我已打算离开龙感湖的时候,严家闸街道办事处新闸社区居委会的蒋大委(任主任)、钱龙先(任书记)找到我,要我在08年10月份之前不能离开龙感湖,理由是我是炼法轮功的,怕我在奥运期间跑北京去,并用95元的低保威胁我,而且还说在5-10月份之间的房租单位报销,他们二人还要我带他们去我租的房子,找到我的居住地。
在此我向各级官员讲清我的真实内心一切。在中共政府迫害法轮功近九年来,我前后被本地和外地公安部门迫害八次之多,各种酷刑折磨,我的手脚已丧失劳动能力,耽误了我八年的青春,因迫害延误了我的婚姻,并使我失去了健康的肢体。我有冤在中共统治的中国无处投诉,中共政府剥夺了我的人权、公民自由权、信仰自由权、上访权、上诉权、申诉辩护权,而且还给我扣了一顶反党、参与政治的帽子。
在中共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近九年来,因单位领导、派出所的人经常骚扰,绑架我到看守所、拘留所,被痛苦迫害的过程中,我母亲终日里担惊受怕,衰老很多。我在家是孝女,为了母亲能宁静、安详的过日子,我在五月份找钱龙先书记,请他帮助我租烟草公司的门面,因烟草公司不出租,我请他帮助同烟草公司领导讲一下,让我在烟草公司楼前摆地摊,同时请他给单位说一下给我免税,并跟城管说不要赶我,就这样一直摆到今天,城管再次通知不让摆地摊,让我自己想办法找地方为止。
我可以不在龙感湖摆地摊,但是我想同各级官员说明一下,如果以后中共政府再有类似奥运事件,请不要再到我家骚扰我和我妈,因为是你们不让我在龙感湖摆地摊,赶我走。为了龙感湖建设文明城市的脸皮,我“只有”不摆地摊,饿自己的肚皮。(这种“只有”是对中共政府残酷的现实的无奈)。
对于法轮功,在2008年5月份的时候,我和钱龙先书记谈过,法轮功学员和普通世人没有两样,他们都是社会的一员,都需要有份工作,都有家庭,都要对上孝敬父母,对下养育儿女,都要吃喝拉撒。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多了一个法轮大法佛法信仰,他们遵照宇宙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真正守法的公民。他们与人为善,处处关心、体帖、包容、真诚对待人,不记恨、不报复、不杀生,他们遵照法轮大法的要求要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他们不参与吃、喝、嫖、赌、抽、卖淫,不参与坑、蒙、拐、诈、骗,更不参与中共政治。因为修炼“法轮佛法’’的人对中共的政治不感兴趣,对他们来讲中共的政治是斗争哲学,总要斗,总要杀,总要搞运动整人。
古人云:“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现如今中共政府官员又有几人能了悟先哲官员留下的这句留芳万古的至理名言呢?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是为了表白我爱中华、爱中华儿女的一片赤子之心!
潘海凤
2008年11自21日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