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清县法院枉判九名大法弟子重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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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08年12月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邪党人员操控对被国保恶警劫持已半年的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宣判,大法弟子刘俊忠、王俊红被非法判10年,于占鸿被非法判9年,田小玄被非法判8年,姜杰被非法判7年,孟宪国、王亚荣夫妇被非法判7年,田成军被非法判5年,蒋贵福被非法判4年。

大法弟子刘俊忠(地税局局长)

大法弟子姜杰

大法弟子于占鸿

大法弟子孟宪国、王亚荣夫妇

有些大法弟子与家属正在对非法宣判提出上诉。在此,请大法弟子正念加持他们,解体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恶因素。同时请国内外正义善良人生伸出援助之手。

宝清县邪党人员操控法院2008年11月18日对这九名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开庭和所谓的审判。在开庭前,法院的工作人员逼迫欲进去旁听的家属和其他旁听者必须说一句诬蔑和诽谤大法的话,否则一律不许进入。

自2008年6月份以来,双鸭山市610和宝清县610、公安局国保大队以北京奥运和奥火传递为借口,到居住在宝清县的多名大法弟子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弟子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并将王俊红(女,30多岁)、田小玄、于占鸿、刘俊忠(男,40多岁)、姜杰(女,35岁左右)、蒋贵福、孟宪国(男,48岁)、田成军、王亚荣(女,40多岁)等九名大法弟子绑架至宝清县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和迫害。

家属去要人,所谓的执法人员说:奥运结束就放人。奥运结束了,残奥会也结束了,可仍非法将大法弟子劫持在看守所迫害。

11月18日,中共邪党人员在宝清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半年的九名大法弟子进行了非法审判,12月4日宝清法院对这九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宣判,有的刑期长达10年。


相关电话:

王凤春:双鸭山政法委书记, 0469-4227406(办)13946696066(手机)
李焱春:双鸭山市公安局长 04694233001(办)15331811777(手机)
双鸭山检察院检察长: 04694271127(办)

邹德宽(公安局反×教大队头目)  办公室 0469-4233106
杜占一(610打手): 0469-4248910(办)
公安局长 任树凯 0469--5423678(办公室)  0469--4288719(宅)13803690719(手机)
宝清县检察院长、王春福0469--5437855(办公室)04694260117(宅)13314699557(手机)
宝清县法院、李青春0469--5422681(办公室) 04698590777(办公室)13504646777(手机)
赵忠民  0469--5429998(办公室)  13904886658(手机)
宝清县委
书记:张 野  0469—5422209(办公室) 13359657777(手机)
县长:朱海涛  0469--5418002(办公室)  13555456789(手机)
薛秀萍(宝清政法委书记 0469--5439505(办公室)04695816877(宅)13555447017(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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