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北兴农场大法弟子陈健,2008年5月22日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红兴隆管局看守所,遭毒打、刑讯逼供,并被上背铐折磨37天。陈健日前被非法判刑四年。
5月22日,陈健因其表哥李宪忠(大法弟子)被绑架,找公安局长张震的妻子说明原委,希望局长的妻子能帮助劝说释放李宪忠,陈健在局长家开的超市被绑架,当日被北兴公安送往管局看守所非法关押。
北兴公安刑侦赵莹光与陈健是同学,就是这位自称同陈健关系不错的同学,亲自将陈健送到管局看守所,又同时在非法审讯期间大打出手。
5月23日上午8点,北兴公安赵莹光、孙东生在管局看守所非法审讯陈健,赵莹光打陈健的脸,把陈健的鼻子打出了血,牙被打活动七颗,他们这次非法审讯共打了陈健三次,用拳打陈健的脑、腿。孙东生在侧旁也打。他们写好了笔录逼迫陈健签字,只要陈不签,他们就打。所以他们指控陈健的笔录都是在逼迫下做的。
这种刑讯逼供后,北兴刑警李晓东对赵莹光说:“老赵,这回你功劳不小”。由于北兴公安逼供制造伪证,陈健告诉管教邵泽强,要求重新做笔录,邵管教将管局公安副局长徐连斌找来,徐来到看守所对陈健说:“你敢对公安人员撒谎?”陈健告诉徐连斌:因为公安干警打我,我说的不是真的,他们打我,我没办法,逼迫的。徐问:用什么打的?陈健回答“用拳脚”,徐说:“打的轻了,应该用板子。”
副局长徐连斌让管教给陈健砸上手铐、脚镣,管教和武警给陈健上背铐,一直从5月25日背铐到6月30日。在这37天的酷刑折磨中,陈健吃饭需要别人喂,上厕所需要别人帮忙,晚上睡觉也不给打开,背铐着睡,只是在被非法提审时背铐变成前铐。管局国保大队徐成春、吴加辉对陈健的非法审讯就是在这种高压下进行的。徐连斌对陈健说:“对你们法轮功不讲人权。”
在法庭上,公安机关指证陈健对八队的陈军、胡加发、高书杰、赵海军劝“三退”(退出祸国殃民的党、团、队组织)就是他们捏造的伪证之一,这是北兴公安张春华、赵莹光等人一手捏造的。其实,“劝三退”也根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在国际社会,没有一个国家说劝人退出某某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而且正好相反,阻止人劝退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宪法规定言论自由。
陈健,38岁,在炼法轮功之前身体不好,心脏病非常严重,身上总是带着救心丸;修炼法轮功之后,病没了,人也变好了,处处帮助别人,替别人着想,在北兴农场大家对陈健评价特别高。在这次四川地震中陈健主动捐款。陈健为他人做的好事特别多。如:有一位七峰林场老乡到他们连队卖菜,他买菜时得知老乡卖完菜要步行回家,他主动骑摩托车把卖菜老乡送回家。连队打井弄的地上一个大坑,陈健为了大家走路方便主动把坑填平。连队的人喷药、灌水要从家里取,他就用自家的推土机在地里推了个大坑,坑里积满了雨水,人们不用再回家取水了。
陈健遭受非法迫害,老百姓很多惧怕恶党、公安报复,不敢帮说公道话,有的甚至还成了帮凶。
2008年11月26日,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六个多月之久的大法弟子陈健、李宪忠、于友接到了红兴隆农垦法院的非法判决书,陈健、李宪忠被非法判刑四年,于友被非法判刑六年。12月10日,受李宪忠、陈健家人的委托,正义律师来到了红兴隆管局,当律师找到审判长刘丹,问:为什么不依据法律判决?这时整个法院的走廊只听见刘丹的喊声:“我不跟你谈,我不跟你谈。”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区号:0464,邮政编码:154625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