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成都勘测设计院水科研所退休工程师谢德清被非法拘禁二十多天后,因生命垂危被释放回家,四天后,于2009年5月27日在痛苦中含冤去世。谢德清死亡案疑点重重,显示他是被迫害致死的。
69岁的谢德清去世的第二天,其灵堂所在的清江东路188#成勘院宿舍大门被严密查封;次日半夜二点左右,即谢德清去世后仅二十多个小时,100多名防暴警察冲到清江东路188#谢德清的灵堂,抢走谢德清的遗体,打伤试图保护遗体的谢德清的两个儿子,并于次日强行火化了谢的遗体。
被绑架前的谢德清、余勤芳夫妇 |
谢德清被迫害得奄奄一息,送回家中,不久去世。 |
所谓“执法者”如此肆无忌惮的疯狂的犯罪,发生在号称“国际大都会”的成都,发生在与象征着文明进步的高科技紧密相连的成勘院,让人震惊,让人匪夷所思:谢德清死亡的背后到底掩藏着怎样的可怕的罪恶?有成勘院领导曾对职工关于谢的离奇死亡的疑问,含糊其辞的回答说,不是单位“整死的,是病死的”。这,是真的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点:谢德清2009年4月29日在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外的街上被其单位保卫处处长方国富等劫持到成都新津洗脑班非法拘禁20多天。就此一行为,方国富等人已至少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构成非法拘禁罪;并且,谢德清是在新津洗脑班被非法拘禁二十多天、致生命垂危的,并直接导致其回家后第四日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无论老人是否病死,都是方国富等人对其的非法拘禁所致,方等人员都无法逃脱其“非法拘禁、并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那么,再回到刚才的问题:谢德清老人真的如成勘院某些领导所说,是病死的吗?如果那样,那我们想请他们回答:
老人得的到底是什么病?老人被从洗脑班弄回家后,已几乎处于昏迷状态,但却常常艰难的辗转呻吟,痛苦万状,如内脏在撕裂;同时,小便失禁、滴水难进。那么,老人这究竟得的是什么病,这个病又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老人在被绑架之前一直身体健康、红光满面,怎么会短短二十几天内突然得此重疾?
作为参与绑架的直接责任人,方国富理所当然应该给家属解释,并拿出相应的凭证,如病历等。但是没有!――没有病历,没有任何解释――为什么,是他们无法解释,还是根本不屑于解释――对于这个如此人命关天的事情?!
为何会遗体变黑,呈现中毒症状?老人死亡当时,双手变黑,是什么原因?老人离世后不到二十小时,遗体便发黑,是什么原因?根据常识,这些不都是中毒的症状吗?!――
为何医生突然取消做CT检查?家人在5月27日晚送老人去医院急救前,曾因经济困难,告知方国富。后在省医院,医生表示要做CT,并且家人已交了钱。但主治医生却临时变卦,不给做 CT,并退回家人的钱。(我们都知道,医院现在都很重视经济效益。很多很小的病都要照片、做CT.为什么对于谢德清那么严重的病情,肯定应该做CT检查的,但医院却临时改变主意,把已经收到的钱退回都不给做?完全不合常理。)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医生是否受到了某种压力?
为何将灵堂所在地戒严?谢德清家人在清江东路188#的宿舍设灵堂时,当局将清江东路188#的大门严密把守,所有想入内的人都受到严密盘问、查询。这是为什么?甚至大门口布满便衣、巡逻人员。象谢德清这样一个普通职工,如果真是正常死亡,当局会这样兴师动众、如临大敌吗?他们到底在害怕什么?想掩盖什么?
为何出动逾百警力半夜抢夺遗体?据悉,谢的家人曾要求就谢的死亡给一个说法;还有亲戚提出要求请法医鉴定。如果真的谢德清是得病死亡,为什么成勘院和相关责任人不依法请法医鉴定,以证实其所谓“清白”(当然,如前所说,即使老人真是“病死”,方国富等人也已犯下“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重罪,无法说其“清白”)、以服众呢?为什么不但不做鉴定,而且还在谢德清刚离世二十多个小时,在凌晨夜深人静的时候,动用一百防暴警察暴力抢劫遗体呢?
而且,警察在暴力抢劫遗体时,不仅将谢的两个儿子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更为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居然用裹尸布裹在在场的所有女眷的头上,以阻止对其暴行的见证!
至此,谢德清老人到底是不是正常死亡这个问题,我想已不需要更多的论证了。在那短短的二十多天里,在新津洗脑班那个魔窟里,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可怕的事情?……朦胧中,老人那原本红光满面的祥和的笑脸,和他从新津洗脑班回来后撕心裂肺的痛苦惨状,以及半夜包围了灵堂、挤满了成勘院宿舍的黑压压的抢遗体的警察,还有那被裹在家属头上的裹尸布,逐渐的交织在一起,勾勒出怎样的罪恶与恐怖!怎样的扭曲人性、亵渎人类的文明与尊严的罪恶?!尽管,当局费尽心机、不择手段的想要销毁证据,但事实是不可能被掩盖的,真相一定会被揭开的;而即将到来的历史的审判,是每个参与者都无法逃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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