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我们是米易大法弟子,本着坦诚和善念写这封信,请你们珍惜这个机会,仔细的想想我们所说。
在这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你们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十年来,米易县法轮功学员有三人被迫害致死,数十人被非法劳教、判刑。
现在在米易看守所,有四位女大法学员高龙英、周建先、张正焕和罗仕美正在被非法关押着。其中高龙英已近七十岁,她的两个女儿张洪英、张家双于去年被非法劳教,一家三人遭非法监禁。而在迫害中被迫离婚的罗仕美,因被你们绑架,她上小学的小女儿现无人照顾。
四位大法学员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她们只是本着善念讲真相,希望更多人明白法轮大法好,能在这多灾多难的年月中自救、保平安。她们现已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了。
你们不要自认为这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有这个“党”、“上级”给自己撑腰,你们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昧着良心干坏事,觉得到时责任也落不到自己头上,甚至还想赶紧利用现在的职权、机会捞点利益,发泄点私愤,象赌徒一样赌一把。至于未来,看不到那么远就不管不顾了。你们如果真这样想,那不但是大错特错,而且是极为愚蠢、无知。
你们回顾一下这个党的历史,就会发现这种想法是自欺欺人。当年文革中坚决执行上级命令的警察,运动过后哪里去了?被秘密枪毙了。详情可看《九评共产党》,那里面有详细的曝光。再远一点,那些执行希特勒命令的基层纳粹分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哪里去了?都受到国际法庭的审判和追捕。历史是一面很好的镜子,在如今迫害法轮功上,历史依然还将重复。想一想吧,你们在做什么?泯灭自己的良心,最终换取的是什么结果?
在谈做坏事遭恶报的例子之前,你们先了解一下真相:
一、恶法非法 恶言论更不是法
许多人都认为“国家”已经把法轮功定为了×教。这种认识是中共长期造谣宣传、愚民政策的结果,但仍有很多有头脑的人们、有良知的律师揭穿了这个无知的谎言。事实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5日对法国记者第一次提出“×教”之说;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了“×教”社论。但是,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评论员的言论不是法律,没有法律效力。19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其中对“邪教”的认定,跟法轮功没有一点关联,根本没有提到法轮功。实际上,这只是江氏集团玩了一个逻辑上偷换概念的把戏。
所以,即使在中共把持下,依据现在的中国法律,直到今天,炼法轮功在中国也是完全合法的。而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镇压,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犯罪行为。
在这里,希望从事于公检法的你们认识到:一、党条不是法律。二、有权者的言论不是法律。三、即使独裁者订出恶法,在世界法律界有一个共识的理念:恶法不是法。这些是正常社会的基本共识,是法律界的共识。
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
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的范围目前已达到114个国家和地区,“真、善、忍”的法理给世界带来美好,世界各国政府机构、议员、团体组织等对法轮大法和创始人的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至2008年4月已超过2945项。《转法轮》一书已被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弘传世界。
法轮功要求学员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纠正一切不好的行为和思想观念,同时炼功,从而达到身体健康和道德的升华。许多原本不幸的人身体健康了,家庭和睦了。
三、迫害是以谎言为基础的
江泽民是以个人的嫉妒心,发动了对轮功的迫害,而且一开始是以“自杀”来诬蔑、诋毁法轮功,以达到煽动民众仇视、害怕继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目的。
实际情况是:一九九九年前,中国有上亿人学炼法轮功,从没听说有人自杀的案例。法轮功要求修炼的学员绝对不能杀生,因为杀生罪大如山,难以修炼。而法轮功师父在答学员问中明确讲过“自杀是有罪的”。所以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是决不会自杀的。
2001 年除夕,中共导演了一场“天安门自焚案”,这是邪党利用人们的善良,为了达到煽动民众仇视、使镇压升级的目的而制造的一场阴谋。然而该案漏洞百出,国际教育发展组织早已备案,指出这是中共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谎言闹剧。现简单举例说明:1、大面积烧伤、烫伤病人应在无菌病房中,让伤口裸露,而该案中的被烧伤的小女孩刘思影却被包扎得严严实实;2、“自焚”的王进东在身上衣服燃烧之后,两腿中间装汽油的雪碧瓶却依然完好。3、“自焚”的小女孩刘思影,在做气管割开手术后,回答记者采访的声音清晰脆亮,这在医疗实践中是见不到。
揭露此案的纪录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新唐人电视台2002年1月制作)。而中国人在中共花巨资封网的今天,依然相信那些谎言,而对身边无数炼功人受益的事实视若无睹。
四、警示恶报不是诅咒而是慈悲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类的警世之言。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在了解了真相、相信大法好、相信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平安后,真的在劫难中逢凶化吉了,这类的例子很多。当然,也有很多很多关于恶徒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恶报的例子。
先说明一点,我们认为,恶报是神在警示世人。法轮功学员告诉你一个你可能不知道、看不见但却是真实存在的事实。善恶有报,不是法轮功学员的发明,是神的意志,是我们中国古老传统文化中一直存在的教诲。
有的人遭报即死,神用以警示他人;有的人,一时没遭报,这是神在给他机会去了解真相、得救,这不是慈悲吗?当然,也有的人,罪不可赦、无可救药,虽然没有立即遭恶报,但他却正在通向无生之门的地狱的路上,只是阳寿未到而已。
当你知道恶报的事实时,请冷静想一想:他以前做过什么?你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生命与钱财谁更重要?
十年来,全国因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人已经很多了,公安系统尤为明显。我们米易就有这样的例子:
梁晋川,原米易县公安局局长。从1999年迫害法轮功起,就积极配合,迫害大法弟子。在其任局长期间,被劳教的大法弟子有十几人,被非法抄家的人次有几百人。在抄一大法弟子家的时候,梁晋川将大法师父的像片放在地上踩,结果没过多久,其双腿瘫痪,从2001年到现在,都在痛苦中活着。
希望和他一样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人看看他,就想一想自己,到时谁来替自己承受痛苦?
徐朝有,原水塘村村长。从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就积极配合,在水塘村办洗脑班期间,手段很恶毒,不准睡觉,通宵罚站,罚大法弟子跑圈,连70多岁的老人也不放过。结果在2005年传统新年,徐朝有遭车祸,腰被撞断,躺在床上,不能行走。后来他得了绝症,在痛苦中死去。
还有毒打大法弟子,疯狂抄家、抓捕大法弟子的米易警察柴发强;举报大地弟子遭恶报而死的垭口安全村村民李朝洪等。
当然也有在事实面前幡然醒悟,从而使自己和家人保住一命的事情。如二零零六年九月,山东胜利油田的一警察投书明慧网说:“我身边很多同事明白善恶必报的道理,从中共历次运动中得出的教训是卸磨杀驴、舍车保帅,随从者的可悲下场,所以都不愿再被中共当枪使,他们不仅退了党,还主动收集迫害罪证,提供给国际真相调查团,将功抵过。”
许多明智的公检法人士都不参与迫害法轮功,他们还用自己的所能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弃恶从善,纷纷在明慧网发表郑重声明,承认错误,将功补过。
现在有限的机会为你们选择未来:一个人若明白法轮大法的真相,不再迫害法轮功,选择退出中共邪党,宣布废除曾为其“奉献终身”的誓词,从而除去因毒誓而被打上的烙印(《圣经启示录》有预言),就会有光明的未来,否则将失去未来、失去生命的永远!宁可信其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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