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遭两次劳教 廉洁银行职员又被诬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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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因不放弃信仰法轮大法,于景和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被绑架十次,两次被非法劳教,2009年6月11日又被诬判三年,现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龙江县看守所。

于景和,男,1965年4月23日出生,黑龙江省龙江县农业银行职员。于景和自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健康,道德升华,在自己负责的信贷工作中拒收红包、礼物,兢兢业业的工作,领导及客户总是说看人家于景和炼法轮功的就是好。可在1999年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开始后,龙江县“六一零”(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恐怖机构),多次给于景和所在的工作单位龙江县农业银行施加压力,逼迫于景和放弃自己的信仰,于景和不愿单位领导及同事受牵连被迫辞职。辞职后的于景和与妻子做小生意及打散工来抚养尚未成年的3个女儿,艰难度日。

2000年2月,为了给自己信仰的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于景和进京上访,被龙江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同为修炼法轮功的妻子也被非法拘留并劳动教养,家庭重担落在当年年仅十七岁的大女儿肩上。

于景和女儿回忆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年间,其父已被第十次绑架。自己领着两个年幼的妹妹不仅每天要为下一顿饭拼命赚钱,还要躲避龙江县恶警的骚扰。无奈下领着两个年幼的妹妹流落他乡。于景和女儿除记得父亲于2000年2月、2002年5月被两次非法刑事拘留,2003年、2004年又两次被非法劳教及2009年被诬判三年的具体时间外,其他5次被绑架具体时间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都是龙江县恶警所为。

2003年8月4日,于景和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龙江县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决定劳动教养三年。于景和绝食抵抗迫害,龙江县恶警对于景和暴力殴打,野蛮强行灌入不明流质物品。在被迫害的三个月期间原本健硕的于景和被折磨的奄奄一息,被以保外就医之名释放。

2004年12月24日,于景和再次被龙江县公安局绑架并被非法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于景和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2008年5月8日,流落到哈尔滨的于景和在去朋友左刚(被诬判三年,现在大庆监狱遭迫害)和宋延锦(被诬判三年,现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迫害)合租的租住房做客时,被龙江县“六一零”伙同龙江县学府派出所副所长董志勇等恶警绑架。5月9日凌晨,于景和被劫持到龙江县看守所。

于景和自知自己无罪,拒绝配合邪恶的任何所谓审讯,龙江县恶警在没有任何所谓证据的情况下,将于景和非法关押在龙江县看守所长达10个月。龙江县公安局称此案因为归属“六一零”管,所以没有能按照中共邪党现行法律期限内将此案报批给龙江县检察院。

2009年03月11日,龙江县伪人民法院对于景和进行了所谓的公开审判。在非法庭审时,只有于景和的直系亲属四人参加了庭审。于景和的女儿为父亲聘请了黑龙江东旭律师事务所宋静超(女)律师为于景和做辩护人。宋律师在开庭前,遭参与迫害于景和的龙江县法院所谓审判长邱立、审判员杨春梅、审判员王跃军及书记员李勇和龙江县伪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刘云峰等人的恐吓与威胁。他们称:这个案子铁定了要判,你辩护也没用。上面有文件,律师绝对不可以就法轮功定性问题做无罪辩护,否则不允许你辩护。

在高压下宋律师含泪为于景和做了因为证据不足而构不成犯罪的无罪辩护,并对法官说于景和三个女儿无人照顾,值得同情,请求法院对于景和予以无罪释放。

于景和在自己辩护时说,信仰无罪,讲真相无罪。龙江县恶警们虚构的于景和邮寄给龙江县公安机关的18封法轮功真相信及邮寄的150本《九评共产党》即使真是于景和所为也是够不成犯罪的,更何况时间地点漏洞百出。

参与迫害的所谓公诉人刘云峰及伪审判长邱立及杨春梅、王跃军、李勇等人根本不理睬宋律师及于景和的辩护,于2009年6月11日诬判于景和三年。

于景和已经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于景和现仍被非法关押在龙江县看守所。

黑龙江省龙江县学府派出所,电话:0452-5820873
副所长董志勇,手机:13206724988,宅电:0452-8563517
所长:李永福,手机:13504821507,宅电:0452-5917969,办公室:0452-5820873
教导员:韩军,手机:13846275777、13284984868,宅电:0452-5834998,办公室:0452-5820873
黑龙江省龙江县六一零610电话:0452- 5831699、0452-5823074、0452-5825514转 2338或0452-5825519
陈 力:13194526660
龙江县公安局局领导部份电话:
局 长:张荣辉,办公室:0452-5823512,宅电:0452-2789066、13304623666
政 委:李宝舟,办公室:0452-5823084,宅电:0452-5838811、13945220388
副局长:王传和,办公室:0452-5822477,宅电:0452-5838333、13946233999
副局长:李永坤,办公室:0452-5852766,宅电:0452-5827666、13945283666
龙江县人民检察院,地址:龙江镇长横街135号,邮编:161100,电话:0452-5840038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齐齐哈尔市中华西路九号,邮编:161006,电话: 0452-2576288
龙江县看守所地址:龙江镇通达街八街九委,邮编:161100,电话:0452-582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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