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国际大赦费城分部召开会议,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会上一致通过决议,立即致信安徽省委书记王金山,敦促中共立即从劳教所释放法轮功学员田忠霞女士,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取消“劳动教养”制度。
田忠霞女士是安徽省合肥市人,现年五十三岁,退休职工。自一九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前曾是合肥市庐阳区双岗炼功点的义务辅导员。修炼法轮功后,田忠霞身心均发生了巨大的改善,首先表现在健康状况上:炼功几个月后,困扰她多年的慢性肾衰竭、严重贫血、严重低血压等痼疾全部消失;其次是精神状态上:以前她脾气急躁,得理不饶人,修炼后她变得温和豁达,凡事先为别人着想。她的改变使周围的人都啧啧称奇,在她的介绍下,她的很多亲戚朋友也先后步入大法修炼。
一九九七年前后,田忠霞在合肥市双岗北苑商场做售货员,每个月收入只有几百元。她生活十分节俭,有时一天只吃几个馒头,或者是买一盒两元钱的素盒饭吃一整天。一九九八年,她在报纸上看到安徽省许多贫困地区的孩子上不起学,善良的她默默的资助了两个孩子,为他们提供了读完整个小学的学费。不久,她又买了衣服及食品送到合肥市孤儿院。
“善欲人知非真善”,田忠霞从未向任何人说起过这些善事,直到很久以后,孤儿院的人找到单位来向她表示感谢,同事们这才知道平日一向很节俭的她竟有这样无私奉献的精神。同事们说她傻,她却说:“做人先考虑别人,这是我们法轮大法的师父教我们的。”她的事迹感动了很多人,《安徽供销社报》曾于头版报道过她的事迹。
一九九九年中共开始镇压法轮功,田忠霞坚信大法,于二零零零年至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与很多法轮功学员的遭遇一样,她遭到了非法监禁、毒打等迫害。被释放回家后,她被当地公安机关、六一零、派出所列为“重点人物”,每逢节假日或“敏感日”便到她家中骚扰。
二零零四年五月,中共警察非法闯入田忠霞家中欲绑架她,因她不在家而未果。中共自此将她列为“在逃逃犯”,长期对她的住处及电话进行监视和监听。田忠霞有家不能回,长期流离失所,常常只能吃一点饼干充饥,三四年间吃过的热饭屈指可数。
二零零八年年初,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警察设下圈套:停发田忠霞的退休工资,并与田忠霞所在的双岗街道串通一气,打电话通知田忠霞的家人,诱骗说退休工资政策有调整,要田忠霞本人出面办理续发退休工资的相关手续。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九日,田忠霞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手续,田忠霞到达后,双岗街道立即暗中通知庐阳区公安分局,田忠霞出门时便被赶来的警察抓走。
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将田忠霞软禁在合肥市新宇宾馆内,对田忠霞进行洗脑“转化”,强迫田忠霞放弃信仰。田忠霞说:“我现在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你们‘转化’我,要把我转化到哪里去呢?要转化成一个不真、不善、不忍的人吗?”警察无言以对。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底,合肥市劳教委员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非法劳教田忠霞一年半。田忠霞被关押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由于她拒绝“转化”,因此被转到严管组,吃饭睡觉入厕都有吸毒犯夹管。五十多岁的她每天被迫做十几个小时的奴工。她精神与身体都遭到残酷的折磨,短短几个月内便迅速消瘦。
呼吁释放田忠霞的“国际大赦”组织,是全球最大的人权团体,曾于一九七七年获诺贝尔和平奖。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国际大赦一直高度关注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国际大赦费城分部在致信安徽省委书记的同时,同时还致信辽宁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要求当局立即释放大连人权律师王永航。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咨询,并代表他们出庭,在网上发表文章抗议当局迫害法轮功学员。七月四日,王永航突遭绑架,并被送至大连市看守所。
安徽省女子劳教所,位于合肥市,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九年多来,以周鸣凤为首的中共警察们,残酷迫害遭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的大法弟子被虐待致死;有的被虐待折磨的几乎精神失常;更多的人被迫害致残致病。
在安徽省女子劳教所里,恶警们不准法轮功学员离开规定的范围、互相之间不许说话、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厕所。对拒绝“转化”或拒写“思想汇报”的法轮功学员,劳教所派专人二十四小时看守,任意打骂、凌辱、罚站等,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与任何人接触,每天强迫所谓“学习”各种诬蔑法轮功的资料洗脑。
在伙食上,不给法轮功学员买荤菜,只给一个素菜,有时没有菜,只给吃白饭,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饿得头昏眼花。
法轮功学员每天被强制在有毒的或有害的环境中劳役达十多个小时,从早上六点起床,除去三顿吃饭时间,一直干到晚上九点多,有时甚至是到半夜十二点,连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也不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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