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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代的唐介(1008~1069年),字子方,江陵人。他年轻时,曾做过沅江县知县、岳州知州、任丘知州和德州通判;進入中年后,开始在朝廷任职,先后担任过谏官、御史、龙图阁直学士等。由于他清正廉明,刚正不阿,被时人誉为“真学士”。
一、为民申冤
唐介开始任沅江知县时,有一天,衙门外突然有人击鼓喊冤。唐介升堂问案,方知此人为县民龙氏之子。此前,龙氏因与他人发生田产纠纷,曾上诉到县衙。可气的是,前任知县昏庸无为,未辨明事实,便将龙氏定为诬告,加以罪惩致死。其子不服,屡屡到县衙鸣冤,但始终没能昭雪。
而今一听新县令上任,龙氏之子,遂又含恨而来。唐介弄清原委后,立即决定重审此案。于是,他亲自深入民间,多方查核事实;还去郊外田野,照田契進行实地丈量。接着,将有争议的田产,進行了合理分割,为死者正了名,并命人对他進行了厚葬。其结果,不仅使争议双方心悦诚服,左邻右舍,也无不拍手称快。
唐介就任岳州知州之初,当地有位姓李的人家,虽有家产万贯,却并无违法越轨之事。但有些州县官吏,经常找些借口,前去他家敲诈勒索。后来,为达到全部侵占其资产的目的,竟诬陷他每年都杀家奴以祭鬼神,将其全家老少多人,悉捕入狱,并施以种种酷刑逼供。然而,捏造毕竟是假的,因缺乏证据,而使此案久拖不决。
唐介到任后,上司鉴于他“治有能名”,便将此案移交于他。为此,他一连几天几夜审阅案宗,传讯证人,细加考究,迅速查明:这是一桩不法之吏,制造的特大冤案。
于是,马上予以平反昭雪,并准备严惩有关污吏。然而,唐介的前任却反咬一口,指责唐介徇情枉法,并上诉到朝廷。宋仁宗见案情复杂,遂命殿中侍御史方偕,去岳州复审。亏得方偕一一核验后,维持了唐介的判决,从而使李氏一家获得赦免,并使那群鱼肉百姓的不法之徒,全都被绳之以法。百姓们赞叹不已。
二、勇斗强暴
唐介在任岳州知州期间,岳州有一塘水,夏秋季节常常造成水灾,淹没附近十几个村庄的农田,致使百姓难以维持生计。但该塘被大宦官杨怀敏家人所侵占私有,百姓无可奈何。更可恶的是,杨怀敏为了霸占更多的土地,除了恣任塘水横流,还妄图将受害的数村百姓赶出家园,以其地储蓄洪水。由于杨怀敏势高权大,历来都是“州县畏其势”,“不敢言”。唐介却挺身而出,亲自同杨家交涉。当交涉不果,又毅然“调集丁夫起筑堤堰,横亘十余里”,以“阻障洪水横溢之道”,从而确保了周围村民的利益。其间,杨怀敏虽然十分恼火,但碍于唐介誉满朝野,又怕众怒难犯,也只好听之任之。
当唐介担任德州通判时,德州一带正遭受严重的水灾。时任河北转运使的崔峄,利欲熏心,竟想趁此机会,将库存的粮食、布匹以大大超过市场的价格贷给灾民,以便从中牟取暴利,中饱私囊。唐介得知后,立即上书安抚司,明确指出:“今河北连年水灾,民不聊生,转运使崔峄,非但不恤抚黎民,反而趁机牟利,应严加禁止。”崔峄闻讯大怒,一面编出种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一面给唐介施加压力。最后终因唐介力争不屈,致使崔峄的罪恶计划落了空,使灾区百姓避免了一次雪上加霜的剥削。
三、犯颜直谏
唐介所生活的北宋时期,尽管实行了“田制不立”的国策,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兼并,但朝廷仍控制不少官有土地,出租给农民,征收赋税,以作为朝廷财政收入。但一些皇亲国戚,却依仗自己特殊的身份和权势,千方百计地以低价收买官地。对此,宋仁宗皇帝竟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时为御史的唐介得知后,立即上书仁宗,建议他立即刹住这股歪风。他说:“皇亲国戚若勋高绩显,则应赐给其土地,何买之有?若对国对民本无勋劳,反以低价买官地供个人享乐,则为损国之举。”宋仁宗看罢奏章,虽然心里不高兴,但是觉得条条在理,也只好采纳了他的建议。
不久,内侍们为供仁宗享乐,在启圣院制造了一种“龙凤车”,饰以金玉,蒙以绢帛,华丽无比。唐介认为:此属毫无实用价值的挥霍浪费。不管仁宗高兴不高兴,奏请他立即罢止。
此后,唐介又鉴于同僚张尧佐,在极短的时间内,连升数级、身兼数任,认定这是宰相文彦博结党营私所致,便上疏弹劾文彦博,揭露他在过去当益州(今四川成都市)知州时以奇锦交结宫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才步步登上高位。他如今又拉拢、袒护张尧佐,是为了“益固自结”,坚请仁宗罢免文彦博的宰相之职。
仁宗大怒,随手将他的奏折一扔,声称要把他轰出朝廷,贬谪边远地区。他却毫无畏惧,仍慨然道:“我忠愤所激,鼎镬不避,何辞于谪?”接着又当面质问文彦博:“有是事乎?”仁宗更加气愤,遂令枢密副使梁适,把他赶下殿去。而“唐介立殿不去,犹争益切”,致使仁宗瞠目结舌,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唐介果然被气急败坏的宋仁宗贬到了岭南的英州(今广东英德)。但其刚正之气耸天下,赢得了更多正直之士的敬仰和拥戴。所以,仁宗死后,继位的宋英宗,很快提拔他为龙图阁直学士兼知太原府。英宗死后,继位的神宗,又晋升他为参知政事,即副宰相。
唐介病逝于熙宁四年(1071年)二月。病重期间,神宗还派御医为他诊治,并亲自到他府上去慰问。死后,批准他葬于金陵府。
(事据《宋史》《清官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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