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孙辉和他的妻子、女儿因坚持信仰,多次遭绑架迫害。
孙辉曾于2000年被双鸭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于2001年底又被省绥化劳教所非法劳教,惨遭酷刑折磨。2002年初孙辉的妻子胡其利被劫持入佳木斯劳教所。2003年4月,未成年的女儿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胡其利于2009年9月25日被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现在上诉中。
以下是孙辉的自述。
一、基本情况简介:
我叫孙辉,现年48岁,家庭住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工作单位:双鸭山矿业集团。
得法经过:1996年7月中旬,我在双鸭山市益寿山游玩时有幸遇见法轮功学员集体炼功。炼功场正前方挂有横幅:“法轮修炼大法”,我从此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来。
此前,我在生活中喜欢探索新事物,对当时出现的气功现象有一些了解。当看到李洪志师父讲的“法轮大法”时被大法法理所吸引,大法解开了我平生探寻的难题的答案。我从一点点认识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对与错,如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开始,直到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是什么,知道了“真、善、忍”是宇宙真理。
二、十年中,我所经历的迫害
1、1999年11月21日,第一次进京上访,被关押。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我对此深感不解:这么好的功法,对全民族健身、健心和道德的提升有百利无一害,利国利民,何错之有?实属不明真相。于是我在1999年11月21日去了北京,向中共中央政府领导人反映情况:说明自己是法轮功修炼者,证实大法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结果我被北京公安非法关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17天,那时北京的看守所内被劫持的人太多了,我们必须脚对着头,侧身(立肩)而睡。看守强迫大家背“监规”,我依法上访无罪,我不背 “监规”,并且吃不进去饭。一天,我被强迫站岗时突然晕倒不省人事,时间长达8个小时后才被看守送到医院抢救过来。
由于我当时对证实法的法理认识不清,家人和亲属遭受株连的威胁,看着他(她)们痛苦的样子,使我被亲情带动而妥协才被放回家。
2、2000年4月25日,第二次进京上访,被劳教,家被抄。
第一次进京上访回家后,逐渐认识到自己被亲情纠缠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所以决定再次进京为大法鸣冤。2000年4月25日这天,我再次进京上访。在去北京的途中我被双鸭山矿业集团集成公司保卫科劫持,被关押到矿务局拘留所。期间,我每天的食物是几根咸菜就着四个小馒头,喝的是打来的井水,家中送的东西不给吃,都被管教(警察)搜走了,每天都吃不饱。
此次我被非法“教养”,我被强加的“罪名”是:“扰乱治安秩序”。我的家却真的遭到了入室抢劫:双鸭山矿业集团集成公司保卫科胁迫亲属打碎阳台玻璃,由此进入室内撬开皮箱和衣柜,抢走我的私人物品(大法书籍和磁带等),不让单位给我开支(工薪)。在经济上截断生活来源进行迫害;在肉体上被关押在双鸭山劳教所,吃的是发霉、变色生有白色小虫子的馒头,不让洗澡(一个月);精神上被强行洗脑:每天强迫看污蔑、栽赃法轮功的材料,不“转化”不让家人接见,经常被警察辱骂,还要做奴工。恶徒们用各种办法逼迫我转化,逼迫我写“保证书”,心灵承受着巨大的压力。2001年2月13日在双鸭山大理石厂被释放。
3、2001年11月9日,第三次进京上访,第二次被劳教。
2001年11月9日,我第三次进京,到北京西城公安部信访处上访。向政府阐明:法轮大法利国利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共产党非法取缔是错误之举。我怀着对政府的信任,善意的讲出法轮大法的真相,结果我被劳动教养两年,关押在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在绥化劳教所我和众多同修一样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曾经听到同修说过警察如何的邪恶,所使用的手段之残忍令人难以置信。对当时曝光的马三家劳教所把十多名女大法弟子投入男牢房凌辱的兽行还半信半疑。
我被投到绥化劳教所后的经历证实:恶徒们的邪恶和残忍,只有善良人无法想到的,却没有邪恶警察做不到的。
恶警为了完成“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数额,就是酷刑转化。大法弟子被扒光衣服,恶徒们使用多根电棍同时电击一个大法弟子的身体各部位,强大的电流电击身体发出刺鼻的肉焦糊味四散,迫使法轮功学员在“转化书”上签字。有一位大法弟子原是伊春市公安系统的警察,因为他不放弃信仰“真、善、忍”,恶警把他捆坐“老虎凳”(一种酷刑),连续十几天,导致他的双腿和脚肿胀的无法自己走路,需要别人扶着才能挪步。恶警们不仅邪恶的采用酷刑迫使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 ”真理的正信,还利用那些被所谓“转化”的人来迷惑修炼者。他们几个围着一个修炼者不停的宣扬着邪说,从人情到家庭。在这邪恶的环境中,蛊惑着修炼者。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我被迷惑放弃了修炼大法。思想中被强加进认同“假、恶、斗”的共产邪说。
4、2003年8月,归家家已散,在岗却无岗。
2003年8月14日我被解除劳教放回家。我回到了久别的家,可是家已只剩我孤身一人。2002年正月初九,妻子胡其利在家中准备给女儿过生日时被双鸭山公安局劫持并劳教两年,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遭受迫害。2003年4月,未成年的女儿因为寄居在一位女同修租住的房内被双鸭山公安局警察劫持,被打成团伙。未成年的女儿被双鸭山法院判刑三年,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我的单位长期停产,一不破产、二不能生产。而我既不能下岗(法轮功学员不允许下岗)失业,单位停产又不能上岗。单位欠发的工资不给补发,我的生活陷入困境,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5、2004年后至2008年。
一家人告别离乱,终于团聚了,生存却是我们的难题。2004年后妻子被放回家,2006年女儿也回来了。1999年11月,妻子胡其利因为进京上访而被单位领导非法开除没有收入,女儿要上学没有钱。我和妻子靠为别人刷墙涂料来维持生活。
6、2008年,终于上岗,却遭骚扰不断。
早在2003年12月2日,我找到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610办的陈其斌,要求落实工作岗位。他写条:要求下属公司给予安置。可是下属集成工贸公司直到五年后的2008年7月才给予安置。
2008年7月我在双鸭山矿业集团东荣三矿上班工作。三矿保卫科和610办的人经常干扰我,时不时问一些:“你怎么样了,是不是还炼呢?”派单位的人盯梢,并说:写份“保证”便解除追查之事等等。
在邪恶的迫害中,我曾妥协过。但是由于我对法轮大法的深信,决不能在这些压力面前改变自己的信仰。
于是在2008年北京开奥运会到来时对我严加看管,公然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侵犯我的权益。公休日不准我休息,派给我的工作环境我难以胜任,因为我的身体和年龄,高强度的体力劳动我已不适,多次请求调动都不准许。三矿负责人:陈洪久、许向东、于金鹏异口同声“不准假、不能休班、有事找主管(株连)”。
一次我休班后,保卫科张宝贵追到车站干涉我的人身自由,剥夺《劳动法》赋予劳动者正常休息日的权利。
7、2009年,我的家庭再次被破坏,遭受了一连串的迫害。
2009年2月21日,大学生冬季运动会期间,恶人对我重复开奥运会时的一套迫害行径,违法侵权。
为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我就奥运会、大冬会公休日不准休息、剥夺我的权利和要求调动岗位一事一并写了一份上访材料:指出单位领导肆意破坏法律践踏人权,反对以这种行径迫害法轮功信仰者。材料交给东荣三矿上级矿业集团,三矿党委相关人员了解了这个情况。当我再次找他时,他说:你如果一不上访、二不带法轮功资料,写个这方面的保证,就可以给以调动工作岗位,以此来要挟。我没有写,就没有调动岗位。
2009年7月20日晚,双鸭山公安局立新派出所五、六个警察,骗开房门到我家抄家,妻子胡其利被劫持。
2009年7月21日,东荣三矿保卫科许大华、张宝贵以找我谈话为名,用车把我劫持到保卫科。我被立新派出所三个警察强制戴上手铐,用警车把我押到立新派出所进行24小时询问。
2009年7月22日才放我回家,家中被折腾的如同垃圾堆一样,我用工资卡支出的400元现金不翼而飞,清理时还发现家中丢失了很多物品。我找到立新派出所的禚爱民,他说没看到,还叫我拿出证据。我被扣押,警察抄家没有证件,我索要我的个人财产却要我拿出“证据”?
目前,我妻子胡其利被关押在双鸭山看守所,被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恶人假借法律的名义对大法弟子行恶。我妻子胡其利面临被非法审判。
任何形式对信仰“真、善、忍”的修炼者的迫害都是犯罪的行为。就因为我们坚持中国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坚持维护正当的权益,我们一家遭受了长达十年的一系列的迫害。写出我的经历来,没有怨恨任何人,包括参与迫害我和我家的人。我就是希望人们能够看清中共是怎样对待修心向善的民众的;是怎样利用手中人民赋予的权力再来残害民众的;是怎样摧毁人类的道德破坏正信的;认清它邪恶的真面目,人们不再受它的蒙蔽从而脱离中共恶党。
我以我自己的经历告诉世人:法轮大法重树了人类的道德,挽救着面临危亡的人类;他植根在人们的心中,是人类永恒的希望,永远不能被铲除,而且必将光芒大显,万古长存!
请记住“法轮大法好”!
2009年8月10日
注:孙辉妻子胡其利于2009年9月25日被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判,现在上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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