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生命同样可贵

──给大连市610、公检法司系统人员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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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给大连市610、公检法司系统人员:

首先在新年之际,道一声新年好!

我们是大连的大法弟子,与你们一样共同生活在大连这片土地上,也许在1999年7月20日之前,我们彼此是亲戚、朋友、同事,我们之间没能仇恨,没有对立。但是在1999年7月20日之后,我们之间被强加了一种对立的关系,我们毫无理由的成了所谓的“阶级敌人”,在你们执行上级命令的口号下,我们失去了人身自由,失去了信仰的自由,家庭被无端的伤害,亲人沉浸在痛苦之中,仅仅因为我们有一个做好人的愿望,有一个对真、善、忍标准的追求,无辜遭受迫害。

不过我们也知道,对于你们很多人来说,心里清楚炼法轮功的人是好人,但为了能挣一份养家糊口的工资,你们不得不违心的在伤害这些好人,你们的内心也是很痛苦的。同时,历次的政治运动,在你们的思想深处都打下了违背共产党的意愿将面临迫害,不听上级的命令将要付出代价的烙印,面对这样的现实,面对家里的老老小小,你们能超越自己那确实不易。我们一直在被伤害着,但是对于你们的所做所为,我们没有怨恨,在我们的眼里,你们的生命和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可贵,面对历史给予的选择未来的机会,你们也与我们同样拥有,不论面对怎样的客观现实,为自己的将来负责也是你们所享有的正当权利。

作为一个中国人,都熟悉过去的一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按照普世的价值标准去做事,不按照正统的法律做判断,只因为共产党的一个不喜欢就参与迫害,是无法面对未来的,这些你们应该了解,了解的自己未来的处境,唯一途径就是听真相。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及经济惩罚。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法官拉马德里(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在经过四年调查后裁定:正式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二人启动刑事诉讼程序,并下令在阿根廷境内与国际上逮捕二人。

当初启动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被绳之以法,那么以上级的命令为前提的参与迫害者的结局也是一样的。当纳粹的个体成员因听从上级的命令而屠杀犹太人,在国际法庭的审判中并没有被赦免。当正义审判来临时,任何一个个体都将要为自己的个人行为负责。而正义审判已经开始,西班牙国家法庭、阿根廷联邦法院的裁定就是先声。

法轮功在114个国家洪传的事实,说明法轮功已走向国际舞台,世界已经清楚法轮功的真相,当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庭做出严惩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责任人的时候,迫害者是没有退路的。我们不愿意看到你们因为追随一个对你们的生命不负责任的党而没有出路,更何况中共在其政治运动历史中,丢卒保车的手段屡试不爽。希望你们看到上述事实真相后,能想一想自己该怎么办?

不论我们经受了多少痛苦,最终都希望换来你们的觉醒,能真正的为自己的未来负责,未来总有一天要变成现在,当未来真的不如你们所愿的时候,我们想帮你们,可能也无能为力了,那也是我们觉得最遗憾的事。

你们自己的未来依靠是自己的良知和善行。期盼你们觉醒。

大连大法弟子
二零一零年元旦

附:给王永航案件相关人员的信

王永航律师出于自己的道义和良知,依法为法轮功学员做了公正的辩护,却遭到迫害,这是中国法律界的又一个耻辱。

法律的使命是维护正义,是为整个人类的普世价值服务的,而不是为了所谓的统治阶级,如果这个统治阶级无法无天,为非作歹,那么维护这样的统治阶级的法律也只能是行恶者的帮凶,完全失去了法律维护社会公正道义,保护所有社会公民的实际意义。

你们也是这个社会的成员,当法律不再保护社会公民的时候,受伤害的不只是王永航律师一个人,你们的利益也没有根本的保障,也在无所适从的风雨飘摇之中,当这个当权者想利用你们的时候,你们的权益能得到暂时的保障,当这个当权者不高兴的时候,当你们的言行不经意的得罪它的时候,你们的权益又有什么保障呢?

王永航律师为法轮功说公道话是符合法律的,是以真正的法律实践改变着以当权者的情绪当法律的现状。为了你,为了王永航律师,为了我们每一个中国人,为了我们的后代子孙,希望你们在王永航律师的案件中,做出正义的选择!

大连大法弟子
二零一零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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