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名高智晟律师采访的法轮功学员遭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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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法轮功学员、退休女教师刘丽华,2010年1月28日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长期迫害下离世,终年61岁。刘丽华就是在高智晟2005年10月18日致胡锦涛、溫家宝的公开信中所述的“退休教师刘莉”。

刘丽华十年以来数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2009年3月14日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遭中共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烟台市开发区第二看守所六个多月。刘丽华的丈夫多次去看守所送衣服想见一面均遭拒绝。刘丽华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刑五年,送济南女子监狱。因身体健康太差,监狱方面不收。2009年9月30日通知家人被释放。由于多次被非法关押迫害,刘丽华身体遭受严重摧残。2010年1月27日晚上,刘丽华昏迷在厕所里,家人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2010年1月28晚上含冤离世。

在刘丽华之前,另一名高智晟律师采访过的法轮功学员王玉环,已于2007年被迫害致死。 2007年5月9日,王玉环与当地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同时被警察绑架,同年10月9日晚上,有警察打电话通知家属说:“王玉环吐血,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据悉,王玉环老人早在半个月前的9月24日已被迫害致死。

在2005年,面对高智晟律师,刘丽华曾用了近2个小时的时间讲述她2001年6月到2005年的被迫害经历。下面关于刘丽华多次被关押迫害的情况摘自高智晟致胡、溫的公开信。

退休教师刘莉(应其要求隐去真名):“我是2001年6月第一次被抓的,折磨了一年后我的身体很糟,把我放了。”“2003年我出来后发现,从2000年起,我所有的工资竟被‘610’ (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领走,我找‘610’和我的校长的次数谁也难以记清,至今不解决。我的丈夫也因修炼过法轮功,关押期间被折磨得失去了记忆,家中原来由他负责保管的一点存款凭证也在抄家后下落不明,他又记不起来。2003年过年,我把仅有的一百元钱给了被关押的丈夫,我们母女俩过年都没有一分钱。”

“2001年6月,福山区公安局4、5个警察去我家抄家,抄出两本法轮功书籍,就强行把我抬到派出所,还对我进行殴打,我说警察怎么能打人?他们一边打还一边喊:‘就打你了怎么样’?他们审了一天一夜,其中一个姓张的警察说: ‘你再不说就要倒血霉了’。他从另一个人的笔录上抄了一份‘笔录’,然后让我签名,我拒绝,后来他自己签上我的名。连旁边姓陈的警察都看不下去了,说: ‘她不签你签什么’?他咬着牙说:‘我就要让她倒血霉’。后来他们就凭这份当着我的面伪造的假材料关了我15天,后又直接送到了福山洗脑基地。在转化班他们不让我睡觉,强迫我转化,直到2002年1月,我仍未转化,他们就直接用那份假笔录判我劳教1年,由‘610’的主任王岳峰送我去的劳教所,当时劳教所给我体检,身体已被折磨的不象样子,劳教所拒绝接收,但他硬要求劳教所收留我,他们耳语一阵后,医生就给我打针,我反抗,四、五个人将我按倒在床上强行给我打针,最后他们看到我身体还是不行,由王岳峰给我送回家中。

“2002年11月20日,我继续去福山镇党委找他们的车镇长问非法扣我工资的事,我来到车镇长办公室,自我介绍后,他起身出去,我等了很长时间,他回来说:‘我让赵秘书跟你谈谈,你去他的办公室吧’。于是我又来到赵的办公室,刚进去,门外冲进4、5个警察,不由分说地把我拖上车,强行把我带到了福山洗脑基地。这次是2003年11月17日将我释放的,在此期间他们对我进行了毫无人性的折磨,曾经连续戴手铐长达43天,还将我反铐着吊到铁门上进行殴打,在关押近一年后,由于转化没有效果,只好将我释放。2004年11月28日,我再次被抓,由当地的派出所将我送到栖霞看守所,关了7天后,又转到栖霞洗脑基地,于2005年3月18日被释放。在此期间,他们继续用不让睡觉的方法对我进行迫害,曾经让我连续26天不睡觉,眼睛稍一闭上就被打醒,我曾多次昏倒,他们还采取连续站立的方法,不让我休息,并殴打我,每次连他们都累得直喘气。”

“2005年8月15日晚上,我在牟平区高陵镇下雨村的朋友家,村里治安和高陵派出所共三人突然闯进来,我跟朋友跑出来,他们却大喊 ‘抓小偷’,村民上当了,我们被抓住。他们开始打我们,治安主任手提一把椅子猛然砸在我身上,椅子当场被打散,我已躺在地上不能动弹。他们还用脚踢,其中一脚踢到我的肝部,我当即昏了过去。他们把我抬到车上,拉到高陵医院抢救,我醒来时发现把我铐在病床上,之前抓我的一个治安员在抓我时被我摔了一跤,他怀恨在心,看我醒来后就用鞋底打我。在场的公安说:‘在医院打他们动静不要太大。’”

“当天晚上被抄的有两家,共抓了6个人,其中一位孙学进老人已经70多岁了。后来他们把我送到看守所,逼我签字报名参加洗脑班,我不签,狱警拧住我的手铐,问我:‘你签不签’?我说不签,他一直拧到手铐已经陷入我的肉中。我还是不签,他只好转身走掉。后来他们找了个犯人把我拖进牢房开始打我。”

“国保大队提审我一次,因我不配合他们,他们把我送到烟台的幸福洗脑班,开始不让我睡觉、坐小板凳,进行强制转化,让我写‘三书’ (保证书、揭批书和悔过书),还用车轮战,让我看诬蔑大法的录像,第4天,他们看没有效果,牟平国保大队和烟台公安处‘610’头子于刚商量把我送到招远洗脑基地,我听到他们议论说象我这种情况只有在招远基地才有办法。这时我已经是7、8天没有吃饭和睡觉了。到招远后,他们抬着我,走一步就踢我一脚,嘴里还重复着‘看你转不转化’。放下我时,我已没有力气站立,只好躺在地上。他们继续折磨我,基地的主任开始用脚踩我的下身,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还用脚抬起我的头,然后把脚拿开,反复着让我的头摔在地上,还用脚踢,折磨够了才把我抬进监室。我感觉他们已经没有了人性。”

“在招远基地都是一个学员一间小房屋,是专为洗脑特建的,尽管我站都站不起啦,他们还是用铁链把我捆到铁椅上,戴上手铐、脚镣,我继续不转化。第十天他们开始给我灌食,我开始不断地吐血沫,当时连他们自己看着都受不了,也跟我一起吐起来。他们按住我的头给我灌食,那里的主任问我转不转化。我说不转化,他说在招远,你不转化就别想出去,我们这里办法有的是。他们把我背铐在暖气管上,只有脚尖能点到地面,屋子里没有灯,24小时都很黑,我隐约感到,不时有人进来把手伸到我的鼻子下,摸摸看我是不是还活着。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手腕都勒出了大口子。当时还用电线勒住我的嘴,让我不能说话,现在我连说话都流口水。被他们不停地折磨,我实在痛苦得无法形容,我动了自杀的念头,想咬舌,但他们又加了几根电线,使我嘴里也无法动弹,直到我昏迷不醒。我醒来后看见自己的腿已经变了颜色,开始变得黑青,左腿越来越粗,已有右腿两倍粗,右腿却越来越细。但他们还是不放松对我的折磨,我想上厕所,他们搀我起来,我发现自己已经不能走了,就摔倒在地上。他们接着把我抬到床上,还是绑住我的右腿,继续戴着手铐。当时那里的医生看情况十分不好,就让他们把我送到医院,医院的医生说我有生命危险,必须锯掉腿,后来他们又把我送到毓皇顶医院,那里的医疗条件最好,我住了几天,他们让我的家人出钱给我治疗,我们没有钱,后来家人把我接了出来。回到家后,由于我已生活不能自理,还得由我80多岁的老母亲伺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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