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劳教所从北京“买人”奴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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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内蒙古女子劳教所每年从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购买”劳教人员(每人800-1000元),强制从事繁重的奴工劳动,其中近半是法轮功学员,陈春花、康东清、赵燕就是其中的三位。

陈春花遭电击、暴力殴打;康东清、赵燕一直被关“小号”,遭多种酷刑迫害。至今,她们仍被非法关押在内蒙古女子劳教所。

2008年10月27日晚“讲评”时,陈春花披露被吸毒劳教人员暴力殴打、强写“三书”(“悔过书”等)一事,遭一大队大队长路俊卿电击,并用开水泼脸及身,至深夜二点,才将陈春花放回。

面对各种迫害,陈春花一直绝食抗议,身体非常虚弱,体重由一百多斤降到八十斤。

法轮功学员康东清、赵燕,不参加奴工劳动,不承认被中共诬陷的罪名,不佩戴胸卡,至今仍被关押在内蒙女子劳教所一队里不足几平方米的小黑屋中,就是“小号”。具体情况不详,据说遭受电击、背铐等酷刑。康东清、赵燕从三大队被转入二大队,最后转到一大队。

内蒙女子劳教所二大队,关押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从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转去的。

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有二大队长彭玉梅,副队长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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