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迫害,十二次非法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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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2010年6月19日早上,吴碧琳外出时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当天晚上非法抄家。据知情人表示,这次恶性绑架事件与吴碧琳4月30日陪同法轮功学员李市红的母亲宋文绣到江岸区法院为李市红冤案递交控告信一事有关,当时一同去的四位婆婆宋文绣、吴碧琳等被绑架到江岸区委在谌家矶的洗脑班关押。此次恶性绑架抄家事件是当局想罗织罪名,进一步迫害。

吴碧琳,女,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劳动街居民,原武汉市物资局审计处干部,于1996年退休。她在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但由于坚持修炼、坚持讲真相,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一年里,她有十二次被非法关押、遭受迫害。具体迫害情况按时间顺序如下:

(一)

2000年元月10号吴碧琳因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办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等候在国务院信访办的武汉市公安局警察绑架,劫持往北京市东管头武汉驻京办事处,当晚强制给吴碧琳等14名法轮功上访人员戴上手铐劫回武汉市。

回到武汉后,劳动街派出所所长齐显初、管段户籍祝建桥对吴碧琳实行强制在家监视居住一个月,由吴碧琳所在单位和居委会每天派二个人24小时监视居住,足不出户。

(二)

2000年3月(中共两会期间),劳动街派出所所长齐显初到吴碧琳家,强行将吴碧琳劫持到江岸区委所谓“学习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当时“学习班”设在第二炮兵学校对外办的招待所里,是为了把武汉市江岸区曾去北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关押而办的限制自由“洗脑班”。3月22日因法轮功学员廖珍珠在看大法书时,书被公安人员抢走,她绝食抗议迫害,几天后全体被非法关押的学员集体绝食。后来所谓的“学习班”转到江岸区堤角工读学校内,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

因坚持炼功,吴碧琳被当时“学习班”的负责人晏××(男,矮个,江岸区百步亭看守所所长)将右手用手铐高吊在院内的铁栏杆上,双脚不能落地,仅靠脚大拇指短暂踮一下,左手用力撑着,二个多小时后因要上厕所才放下来,放下后吴碧琳全身瘫软无力躺在床上。

被非法关押在工读学校“洗脑班”期间,4月份针对江岸区610头子连卞生造谣诽谤师父,吴碧琳和李市红在黑板上写了还“师父清白”,强烈要求连卞生肃清其制造的耸人听闻的谣言。市公安局江岸分局及江岸区“610”非法将吴碧琳送往武汉市妇教所15天强制奴役劳动,15天后送到堤角工读学校,均由劳动街派出所管段户籍王平“陪同”。

(三)

2000年5月11号,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从江岸堤角工读学校全部被转入远离市区的黄陂县院基寺水库即江岸区第一期强制洗脑班。上午吴碧琳因炼功,被李英杰(后来系江岸区“610”头目)吊铐摧残。当天下午到达黄陂县院基寺水库,中共恶徒们对法轮功学员所有衣物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因吴碧琳身上带有师父经文,他们要对其单独搜身,吴碧琳抵制,被强行戴上28斤重的脚镣,由江岸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吴保林亲自指挥。第二天又要吴碧琳戴着脚镣做大扫除,吴碧琳抵制,在这种情况下才不得不把吴碧琳的脚镣打开。

江岸区第一期洗脑班所谓的工作人员,由江岸区机关工委书记陈新菊任书记,区团委书记王东任副书记,抽调各小学、中学老师(所谓“第三梯队”接班人)各级街道办事处党办人员、各有关派出所警察、江岸区分安分局柯科长组成,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采取严格的隔离监视,不许法轮功学员之间讲话,连强制奴役劳动都全部隔离。这里的生活设施,法轮功学员的起居比看守所有过之而无不及。

吴碧琳一直被劫持在黄陂县院基寺水库关押到2000年8月中旬才放回家。这次恶党人员两会期间无辜将吴碧琳从3月3号一直非法关押到8月中旬,共关押5个多月。

(四)

2000年10月份,吴碧琳因在同修家制作“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等真相条幅,被江岸区四唯街派出所非法抓捕,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期间被非法起诉。

2001年7月20日非法开庭未遂,一个星期后又开庭,在庭上吴碧琳讲述大法的美好真相后,市检察院撤销起诉。2001年10月,吴碧琳被非法劳教二年,送往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因身体健康状况被迫害的很差,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才将吴碧琳送回家。

(五)

2002年6月13日吴碧琳到江岸区法院,想旁听江岸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当时的江岸区“610”头目李英杰对参加人员进行摄像并通知劳动街派出所强行将吴碧琳绑架,由该所新上任的李所长将吴碧琳送往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关押2个月。

7月份由市公安局蔡恒从看守所又送往江岸区洗脑班(江岸区百步亭看守所内),吴碧琳因公开发正念受到公安人员陈凯的打骂和吊铐,当时江岸区“610”副主任夏毅刚就在洗脑班,吴碧琳绝食抗议向夏毅刚提出要求追究打人者的责任,绝食半个月才让家人接回家。

(六)

2002年10月,劳动街派出所害怕吴碧琳去北京上访,到吴碧琳家中要吴碧琳去派出所,吴碧琳不去,劳动街派出所派四个彪形大汉把她从四楼家中抬到一楼车上,弄到派出所,晚上又将其送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

(七)

2004年5月9号,吴碧琳到农村去讲真相,带有真相条幅、册子、光盘等在阳新县大王庙镇讲真相,被当地公安人员绑架。当天由黄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盛大队长、“610”成员陈小妮送往阳新县公安局,将吴碧琳关押24小时以后,非法关押在该县第一看守所。吴碧琳绝食抗争,因撬牙导致满口鲜血仍未撬开后强行打吊针,22天后于5月31日由阳新县公安局通知家人接回家。

(八)

2007年8月5日上午,吴碧琳因在黄陂县二八八工厂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黄陂县盘龙派出所非法抓捕,当天转到黄陂县公安局。当晚由劳动街派出所非法送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一年),8月8号江岸区委“610”头目胡绍斌让江岸区国保大队把吴碧琳送往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因检查身体有高血压而拒收,又将其送回洗脑班。

吴碧琳因对劳教二年的决定书提出复议,被江岸区“610”头目胡绍斌拒绝而引发绝食抗议。胡绍斌亲自组织给吴碧琳野蛮灌食,让自己的司机兼打手张剑带头,亲自挑选恶人邓启和、邱红(女)、姚红(女)、江明亮(保安)、詹才旺(保安)等将吴碧琳按住,用毛巾捂住吴碧玲的鼻子,用铁瓢猛撬牙齿导致其满嘴流血,恶人还不停的打吴碧玲的脸,掐吴碧玲腮帮子,为了发泄,恶人胡绍斌让打手给吴碧玲灌辣椒水、往鼻孔里灌胡椒粉。在吴碧琳身体很虚弱的情况下,对她大打出手,其邪恶程度令人发指。先后共四次强行非法把吴碧琳送往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因高血压该所不收,第四次江岸区“610”头目胡绍斌找关系,开后门以协议方式将吴碧琳送去劳教。最终因检查身体肝功能、肾功能、胃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怕出人命又将其送回洗脑班。

2008年8月1号吴碧琳才被放回家,长达一年的非法关押,使吴碧琳身体状况很差。

(九)

2009年3月31日下午5时,吴碧琳去李市红家正好碰到江岸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罗林、丹水池街派出所万保珠(女)、余继明等在李市红家里非法抓人抄家,吴碧琳被不法恶警非法扣留并于当晚送往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因原非法关押一年迫害造成的身体状况极差,绝食第二天在澡堂洗涤时休克而倒地,后脑勺被摔破,送到161医院缝了几针,第四天通知回家。

(十)

2009年9月14日早上,吴碧琳陪同宋文秀的女儿去找武汉市江岸区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头目胡绍斌讲真相,要求他们放出被非法关押在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宋文绣。胡绍斌却打电话调来3名公安人员(2男1女),将吴碧琳绑架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吴碧琳坚决抑制迫害,在关押十多天身体状况出现危险时,恶人怕承担责任才将其放出。

(十一)

2010年4月30日上午,吴碧琳、宋文绣、孙静屏、黄静四位婆婆到江岸区法院找到刑庭的法官吴珊榕,申诉宋文绣女儿李市红的冤情,向办案法官递交了一封控告状。此前江岸区法院于2010年4月7日非法庭审李市红案子。对李市红起诉抓捕中存在多点违法事实:江岸区公安分局是将宋文秀绑架后并从其口袋里抢走其家大门钥匙,在既没有办理搜查证,也没有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私闯民宅,非法抄家抓人;起诉书中有多点不符合事实之处,公安伪造证据,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丹水池派出所的余继明、万保珠(女)等在违法抄家过程中致使家中1200元现金丢失,家人到派出所多次报案,至今丹水池派出所不立案。四个人去法院就是希望当面澄清这些事实。

吴碧琳作为见证当时非法抄家抓人的见证人陪同家属去法院。不曾想,法官吴珊榕公然打击报复检举人,找来江岸区610胡绍斌、江岸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罗林,胡绍斌让罗林通知后湖派出所警察把吴碧琳、宋文绣、孙静屏、黄静四个法轮功学员强行抓走送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关押。吴碧琳坚决抑制迫害,在关押二十多天身体状况出现危险时,当局怕承担责任才将其放出。

(十二)

2010年6月19日早上,吴碧琳外出时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绑架。当天晚上,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又到吴碧琳家进行非法抄家。据知情人表示这次恶性绑架事件与吴碧琳4月30日陪同法轮功学员李市红的母亲宋文绣到江岸区法院为李市红冤案递交控告信一事有关,此次恶性绑架抄家事件是当局想罗织罪名,利用抄家栽赃陷害吴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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