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张利辉,被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监狱迫害。
张利辉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下午在纳溪东门口街上讲真相被恶人诬告,被纳溪国安“六一零”队长邓松等人将其绑架上车,劫持到纳溪看守所非法关押。“六一零”队长邓松与陈木金(音)在提案询问时,张利辉知道自己修炼法轮功及讲真相都是合法的,没有错,因此就堂堂正正的对他们说:我没什么向你们说的。面对非法询问,她一直是零口供,零签字。
被非法关押在纳溪看守所期间,张利辉遭受到看守所的迫害。零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张利辉想到自己是好人,便脱掉了强加在身上的罪犯标志——囚服,于是看守所警察刘小玲命令看守所在押犯人给张利辉戴上六公斤重的脚镣和手铐,关小间禁闭四天。
张利辉回到八号监室,恶警刘小玲还不甘心,又指使犯人周世明(音)等人对张利辉毒打、辱骂。整天不分时候,想打就打,全身乱打,着重打腰部,叫做“抖腰花”。张利辉不承受这般无理的折磨,正告坏人们:你们再这样打下去,我要绝食抗议。那个殴打张利辉最卖力的主犯,遭恶报肚子肿胀的很大,看守所把她弄到医学院去检查,查不出问题。这个犯人停止了作恶,肚子才慢慢消下去。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张利辉被通知上庭,在纳溪法院的法庭上,张利辉正告法庭:我没有犯法,你们不要对我下毒手。当天没有宣判。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底,监室牢头刘英说,刘管教好几天没来了。张利辉随便答话问了一句:是不是病了?事后,刘英背地里对刘小玲说:“张利辉咒你病了。”刘小玲这个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员殴打其他被监管人员,触犯了刑法。执法者故意违法,干了恶事心虚、恐惧,听了刘英传的话,她威胁张利辉说:张利辉,你等着。
二零一零年元月二日新年的第二天上午,刘小玲打开牢门叫张利辉出去,随即命犯人给张利辉戴上脚镣、手铐,并宣称:七天以后才解铐。看见张利辉拖着沉重的脚镣、手铐回到监室,同监室里有的人禁不住流下了眼泪。元月七号,纳溪法院通知张去法院拿判决书,已上了六天的镣铐才解开。
二零一零年元月七号,张利辉再次被带到了法庭。张利辉向法庭讲真相,再次劝告法庭:你们不要再迫害修炼的人,善待大法,对你们才有好处。并且,她向法庭提出质问:我没犯法,信仰自由,你们为什么判我三年?你们这样做是在犯罪。我要上诉,告你们。
张利辉被非法判刑三年,五月十四日被劫持到简阳养马河监狱四监区迫害。
张利辉的兄长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收到养马河监狱寄来的一份张利辉没有签字的判决书。张利辉的哥哥签字后,将判决书寄回监狱。这张判决书为什么要亲属签字,详情将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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