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教师指控610逼供,法院不敢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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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原上海交大青年教师、法轮功学员郭小军,于二零一零年七月六日被上海宝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郭小军本人提请上诉,在上诉书中,郭小军详尽讲述了自己如何被“熬鹰”逼供、诱供。

家属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官以“不可能”回绝,家属表示咨询过律师,一般案件的二审都是会开庭审理的。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从不讲法律,其一审的所谓开庭程序,无非是欺骗世人而已。

郭小军在上诉书中说:“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下午约二点十五分,宝山公安分局国保“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科警察仇峰与彭姓警察二人带我到宝山看守所二楼的特审室对我审讯,要我承认给应业奇送法轮功资料。大约至下午五点他们让我回监房,其间不停对我恐吓。

下午五点四十五分左右,仇、彭把我带到一楼的特审室,一、二楼特审室的结构是一样的。从提审区的通道走到底,右手转弯再到底就是,门头上有特审室的牌子,外面是铁栅门,里面是木门。进门后,是套间的外间,放有沙发,靠墙有一些电器柜,有一些电器设备。外间有一门可进入内套间,也就是审讯的地方。房间里有一个高大的审讯台,上面有电脑,在地板中央有四个红色标记,正好是审讯椅四个角放的位置。坐在这个椅子上的人脸正好对着装在天花板上的三盏射灯。墙上贴有泡沫板,板上有小圆孔。我当时想这种墙大概是防止被审讯后撞头的,小圆孔是消除叫声的。特审室的位置本来就在角落里,又是房内套房,又是消音板,里面的人再怎么叫喊,外面也听不到。我还看到二楼特审室里有一个铁椅子,上下有四个固定手脚的铁环。整个房间的气氛非常恐怖。

仇、彭两个轮着恐吓、威胁我、审讯我,我头抬不动时用手托着,仇峰过来说不允许,要求我抬着头,并粗暴地推开我的胳膊。彭还不允许我闭眼,说困的话就“陪”我站。我当时一下就想到我认识的一个人曾被劳教所罚站,站得两腿肿胀,心里很怕,不敢闭眼。这样我就只能坐着并向着头上的三盏射灯。我问仇峰,是不是要对我“熬鹰”?他至少两次以威逼的口气反问我:“不让打,不让骂,不这样做怎么办?”

大约晚上八点左右,他们换班,仇、彭回家了,换来了卜霆钧、杨跃飞、沈克赟三名国保“六一零”警察。我想起妻子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闵行国保“六一零”警察“熬鹰”四天四夜,我还想起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我认识的三个人,也被闵行国保“六一零”警察“熬鹰”几天,其中一个熬了十天。看着恐怖的房间,看着吃饱喝足精神十足新来换班的三个警察,我仿佛被置身于茫茫沙漠中,周围充满了邪恶。

审讯继续进行,他们有人骗我,有人吓我,有人休息,轮番进行,杨对我说:“把给应业奇东西的事情说清楚就回去睡觉,我们要你承认的只是给应业奇资料,你没有发放资料,没什么事,态度好点,配合承认可以取保回去的。”沈主要是吓我,他说,你不承认就抓了你妻子来审,上次你妻子为什么劳教?如果你儿子没人带后果很严重。你坐的这椅子小应、老应都坐过。杨还说,小应挺犟的。言外之意就是他们没熬过去。就这样他们轮着休息,不间断审我。

大概十九日上午八、九点钟,又来了两个便衣警察,应该是来换班的,后来他们商量了一下,没换,走了,杨、卜、沈继续熬我。

十九日下午一、二点钟,仇峰和彭又来了,估计他们又来换班了。他一来就冲到我面前说,我一直在想,你昨天问熬审的问题,你说不让打不让骂,不这样做怎么办?这样又到了下午二点半左右。这之间我没有吃一点东西。直到我被逼按他们的要求承认了与应业奇的案件有关,才让我回监房去了,后来又两次带我到特审室提审,我记不得准确时间了,主要是杨、卜、沈来审,他们打好笔录后告诉我,都是以前说过的,看一下签字吧。

今天我必须向二审法院举报上述全部事实,以揭露国保“六一零”警察对我的刑讯逼供和诱供。同时,我也想明白了,“六一零”警察在诱供时所说的一切都是假的,骗我的,如果我不讲出逼供的真相就会蒙冤坐牢。

我请求二审法院做出调查,证明我所说的都是真实的。”

郭小军在上诉中指出:“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特别指出属于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词、证据不得作为审判证据。而我所遭遇的,是真实的逼供、诱供,他们所取得的我的口供和应业奇的口供都是非法的,法院应不予采信、采纳。请求二审法院详细调查。”

鉴于郭小军庭审中揭露的宝山国保的刑讯逼供、栽赃陷害;庭上检察官和法官的枉法裁判,之后的一个星期一,家属来到宝山国保要求放人。当家属就刑讯逼供要求给以解释时,承办人陈克赟气急败坏,在信访大厅高声叫嚣:“郭小军的案子我们已经结案了,你想要上哪告就上哪告,我们不管了。”

又一个星期,当家属确知郭小军被刑讯逼供已有确凿证据后,又来到宝山国保要求放人。这次见到的还是陈克赟,当家属向他提出要求所有参与过对郭刑讯逼供的人员书面赔礼道歉,而且这次郭自己亲笔写的刑讯逼供的材料已被交大海外校友看到,交大校友们表示要提交联合国等人权组织,将此事公开化,当然这样做也是被逼无奈,还是希望他们自己能先将人放了。

听到这些陈克赟嘴角歪了歪,说:“你觉得可能吗,我现在就告诉你,郭小军的案子我们已经结束了,你自己去走你的法律程序,该哪告就哪告。第二你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在海外媒体报道此事还是上网发布你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家属马上问他,“你这是在威胁了,是代表你个人还是代表你们国保”,他说,“当然代表国保了,第三如果以后还是郭小军的案子来找我们就不接待了。”

日前,郭小军的家人及律师致电致函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郁亮,家属向法官表示代表海外的校友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没想到法官马上说“那不可能!”家属表示咨询过律师,一般刑事案件的二审都是会开庭审理的。透过郁亮自己的话可以看出,一审时法院开庭审理根本就是一个做给外人看的幌子,二审时甚至连这块遮羞布都觉得是多余的。

上海市第二中级中共法院

郭小军海内外很多校友当时得知在自己同学身上发生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的事情时,都表示震惊和气愤。

新的刑法条文规定,刑讯逼供诱供得到的口供,不能作为证据采信,面对如此清晰的刑讯逼供违法事实,面对当事人蒙冤受害,上海中级法院法官近乎条件反射般拒绝调查,连这点粉饰与装扮都自行剥除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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