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中央社八月十六日报导,中国广东省长黄华华八月十六日率团访台,法轮功学员下午到台湾高检署,递状控告黄华华涉及「残害人群罪」及「民权公约」规定,并要求检察官应在黄华华离境前,将他拘提到案。
法轮功学员委任律师朱婉琪指出,黄华华任职广州市委书记、广东省长期间,成立迫害法轮功组织,辖下劳教所、监狱等均滥施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希望台湾司法单位能正视黄华华的犯罪行径,将他绳之以法。
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台大经济系教授张清溪表示,黄华华近年来让不少广东人家破人亡,甚至连台湾的大陆配偶到广东行使信仰及表达自由,也惨遭迫害。他强调,未来只要严重残害人权的中共官员入境台湾,法轮功学员一定会对他们提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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