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王爱玲自述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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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王爱玲家住甘肃省金昌市,是家中兄妹五人中的老小。一九九八年五月底,修大法的二姐告诉她河西堡要开法会,那时她只知道炼法轮功可以祛病,就想去听听是怎么祛病的,好回来后让重病的母亲炼功好病。在这种心态下来到法会现场,她静心地听着每位法轮功学员的发言,她被眼前的这一群人感动了,决心修炼法轮大法。回来后就请了《转法轮》及讲法带、炼功带,真正的走入了修炼中。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大法至今十一年来,王爱玲遭受残酷迫害,先后被非法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长达十年。以下是王爱玲自述被迫害的经历。

一、非法抄家、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控制的宣传媒体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大法污蔑造谣诽谤,我们不为所动依然炼功学法。七月二十二日,宁远镇派出所警察两人闯进我家非法搜查,抢走《转法轮》两本,炼功带一套,并强迫我们交出洪法所用横幅。

十二月二十七日,为了证实大法,还大法弟子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我义无反顾的登上了去北京的火车。在天安门广场大法弟子有的喊法轮大法好,有的炼功,有的打横幅。我和同修打出了“法正人间”的横幅,武警和便衣从四面八方奔跑过来抢走横幅并打了同修一巴掌,问我们从哪里来,我们不开口。他们一边骂一边把我们赶向停在天安门广场边的警车,然而我们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平安回到家中。

紧接着父亲和二姐去了北京,同去的还有六七人,其中有一家三口,儿子才八个月。父亲走后的第二天,我在一同修家被北京路派出所张国军(已遭恶报死亡)翻墙闯进屋强行带走,后被宁远镇派出所所长刘兴国劫持到派出所,一路上对我谩骂。整整一天一夜,被关在一间没有暖气的房间,用两副手铐铐在墙上,蹲在地上无法站立。大年三十下午四点多鸣着警笛拉我回家取被褥,派出所并不知道我已从北京回来,但他们害怕我去北京上访,强行将我非法扣押,无任何手续被拘留了十五天。

二、绑架 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三日,金昌市国家安全局三人利用卑鄙手段胁迫二姐夫,把我和二姐绑架。非法审讯持续了三天两夜。

第三天,国安局贾军、徐斌说让父亲为我办“取保候审”。我很清楚他们伪善的另一面,但我不会让他们钻空子。后来我被父亲接回家,而二姐却被关进看守所。

回家后我仍受到骚扰,八月二十九日我被金昌市公安分局孟家贤、李新华强行带到公安分局。整整一下午,三四人轮番审讯、谩骂,晚上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元月二日,宁远镇派出所所长刘兴国带三人把我和二姐劫持到派出所,拿出准备好的拘留证要我们签字,我们拒绝,随即被非法关进看守所。进看守所后才知道那一天一共有十几名大法弟子同时被绑架。

元月三日下午我被告知要非法劳教,我拒绝签字并继续绝食。四日下午我被转到戒毒所,与别的大法弟子分开。在戒毒所我被带到一间办公室,室内一男一女,男的是金昌市“六一零”的,说我只要不绝食,放弃法轮功就会有好的生活。我态度明确的告诉他,法轮功是不可能放弃的,至于绝食,只要你们不非法关押我,立即放我回家,我自然知道该怎么做。“六一零”那个男人气急败坏地说:“不吃就拿开张器强行灌,有的是办法。”

第二天我被野蛮灌食,恶警廖某某、李某某指使几名吸毒者把我强行压在床上,一男人捏嘴巴鼻子,另一男人拿勺子把撬嘴,一女人压头胳膊腿,六、七人对我施恶。几天后嘴不能张,两腮被捏的疼痛难忍,上腭因铁器撬而溃烂。

元月九日早六点恶人们组织了非法公判会,我被非法劳教两年劫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一同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弟子有十三人。

三、精神折磨与肉体折磨

在平安台劳教所,我被奴役干农活。天寒地冻的日子,用铁锹拍土块,铁锹拍在地上瞬间被弹起,震的手臂发麻,手上满是血泡,血和手套粘在一起。有时睡到半夜就会疼醒,手指无法伸直呈半握拳状,手指开裂,长时间不好。严寒酷暑翻地、种树、锄草、种菜、摘果子,一样接一样,连星期天都不休息。遇到三、四月份植树,通常是早晨出门晚上进门,吃的是头一天的馒头和菜,喝的是自来水,吃饭时沾满泥巴的手拿着馒头往下咽,那种日子苦不堪言。

在劳教所法轮功学员被限制不能和别人说话,有两名吸毒犯监控,并强行背规章制度,我不背被罚站到凌晨两点以后才让睡觉。中队长谷艳玲经常找我“谈话”,给我施加压力。

后来早晨出工,下午被罚站,一站就是一下午。一月后见我无动于衷便在劳动中体罚我,强迫我干最脏最重的活:拉板车,掏粪坑。大法弟子在两米深,六米宽的粪坑中往上扔,吸毒犯们在上面唱着说笑着监视我们干活,连六十多的老人都不放过。

下午“学习”,强迫看诽谤大法的碟片,管教在上面讲,“包夹”在下面监视大法弟子记笔记,如果不记就被“包夹”打骂,这些做法都是在管教授意下干的,还逼迫大法弟子写思想汇报,每周一次。

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我被中队长谷艳玲叫到办公室逼“转化”,我明确告诉她不可能,她说:“看来不给你来硬的你是不去想。”说完便拿出铐子,把我背铐起来拴上绳子挂在窗户栏杆最上面吊起来。不一会手就变成褐紫色,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流,衣服都湿透了,两小时后才放下来。谷艳玲还伪善的买来雪糕,给包夹人施加压力要我吃,被我拒绝。回来后还不让告诉任何人。

五月又被强迫写“转化”材料,我再次被吊起来迫害。“包夹”牛爱花看我痛苦的样子,把门锁上,用力抱住我以减轻我手臂的重力,但是只要一听到脚步声就立刻松开,这样反而使我更痛苦。我给牛爱花讲大法的美好,讲师父的伟大,背《洪吟》,背《论语》。一个多小时后,中队长谷艳玲进门了,背对着我坐在办公桌前。我对谷艳玲说:“你口口声声说,你转不转化我都无所谓,你警服照穿,工资照拿,但为什么会用这么卑鄙的手段迫害我,你这算什么?”谷艳玲猛地转过身想动手打我,当她看到满是泪水还微笑的我,她什么话都没说打开抽屉拿出钥匙把铐子打开,我的两手臂无法动一直向后背着。

这种吊背铐轻者几天才能恢复,重者长达八、九个月,其中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叫王连珍的就是遭受这种迫害半年多了双臂无法动弹,吃饭穿衣上厕所都需要别人帮助来完成。还有一位叫马蕊玲的大法弟子,受恶警指使被吊在菜窖里,用泡过水的麻绳捆住双手,恶人在外面拉住绳子的一头,绳子从房梁上穿过,吊起来毒打,然后再松开绳子,人就从高处猛的摔在地上,再吊起来,就这样折磨。她的脸肿的看不清五官,身上到处都是青紫色。我所说的只是劳教所里的一点而已,邪党的罪恶真是罄竹难书。

我被绑架到平安台,父亲从电视上看到后,就赶到劳教所送衣服,千里迢迢的来却不让见我们。回到家后就被非法关押,就连三姐癌症晚期也不让父亲回家,恶人逼父亲只要上电视说不炼法轮功就可以见三姐最后一面。当我知道三姐去世的消息已是几个月以后,二姐则更晚,一年多后才知道。我在劳教所期间,家人来过几次,但劳教所方面从未让我见家人一面。

四、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从平安台劳教所回家后,宁远镇派出所经常骚扰我,让我每周到派出所报到,我拒绝了他们无理的要求,出去打工。在邪党十六大召开之前,我接到一个电话,追问我打工的地方,我放下电话就离开了打工店,出来后发现有人在跟踪,好不容易摆脱了跟踪来到一朋友住处。

从此我就被迫流离失所来到兰州。后来听家人说,在我离开打工店后,就有人开车到打工店指名找我,并到家中逼父亲交出人来,接连几天每天都逼父亲。后来父亲不再给开门,他们就开警车守在门口好长时间,以此想抓到我。

五、秘密绑架 非法庭审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我和二姐与一大法弟子正准备出门,守在门口的兰州市国家安全局一帮人破门而入,七、八个男人把我们压住跪在地上,用黑布套住头搜身,把房间翻个底朝天。半小时后被塞进车里拉到甘肃省安全厅宾馆,用手铐铐在床腿坐在地上,把冷气打开冻我们。

八日晚上十点多被关进甘肃省安全厅看守所,被侮辱性搜身。衣服全脱光,给一件穿一件,外衣被没收。被迫穿囚服,外穿黄马甲,鞋子也被没收,给一双男式布鞋四十二码的,冬天没有棉衣棉鞋关在冰冷的监室。在看守所没完没了的提审,我吃东西就吐,晚上十点多被他们单独提出去强行打吊瓶。

三十四天后被非法逮捕,我拒绝签字,回来后被单独关在一间囚室长达三个多月,除了送饭的和管教之外见不到任何人。

二零零四年八月的一天,我们被戴上手铐脚镣强行带到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大法弟子坐在一起,后面有六十多警察,没有通知大法弟子的家人参加。我们在庭上说法轮大法好,法官呵斥阻止我们自辩。非法庭审进行到一半时,大法弟子白金玉向法官要儿子赵旭东(已被兰州市第二看守所迫害致死),法官无法解释便草草收场,我们被带回。

两个多月后,我们再一次被带到法庭,不让说一句话,法官直接宣判。我被非法判刑八年,在法庭我们抗议,拒绝签字,拒绝接判决书。回来后我们写上诉书,有一大法弟子在上诉书中揭露江氏集团的非法迫害而遭毒打,被用两根电棍猛击。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日,我们挨个被叫到提审室宣读裁定书,维持原判。就这样我被非法判刑而投入甘肃省女子监狱。

六、关小号 做奴工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在甘肃省安全厅看守所被关押一年四个月后,我被非法送到甘肃省女子监狱入监队继续遭受迫害。

入监第一天,我就被狱警带到生活卫生中队办公室脱光衣服搜身,连内衣都不放过,被褥拆的七零八落,棉絮里都要摸个遍,卫生纸卷全部拉开,整包洗衣粉全部被打开倒在盆里检查。八天后被送到入监中队,每天被强迫看诬蔑大法的碟片。十三天后被匆忙分到二监区。

十一月二十六日,中午收工时被搜身,回来刚一进监舍就被叫到办公室,专管我的分队长张妮把我关进事先准备好的一间黑屋子。里面除了一张干板床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窗户用纸糊住,门被外面反锁,暖气用厚棉帘包住,灯泡二十四小时开着。派四人轮流监视我,这四人均是吸毒、贩毒品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在黑房子中,我以绝食来抵制对我的迫害,几天没刷牙、洗脸,上厕所都限制。那几天一百多人住的一层楼听不见一点声音,拿其他刑事犯的话说“感觉空气中都弥漫着紧张”。

第四天早晨九点在中队长顾红英的授意下,四名“包夹”对我实施野蛮灌食。我被压在干板床上,石秀兰用膝盖压在我胸脯上,一手捏住两腮,一手拿勺子撬嘴,姚春玲一手压头,一手捏鼻子,张友娣压双腿,马玉兰抓脚,对我野蛮灌食。

我问她们:“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对我人身侵犯?”

石秀兰说:“没有警察的施压,我们也不会这样,但是我们接到命令,让你必须在十点以前吃东西。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你吃东西,哪怕一口,我们也有个交待,否则你就会被送往劳改医院,我们也会因你而扣分。你一顿不吃我们就被扣十分,我辛苦一月才挣十分,所以我不会因你不吃而被扣分”。

下午我又一次被恶毒灌食。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只要一闭眼就被捅一下,不让穿棉裤棉鞋,腿冻得发麻。“包夹”马玉兰让我坐在床上,把我的双腿夹在她两腿间焐。被“包夹”姚春玲打黑报告给顾红英,马玉兰因此而被记过一次。

在关黑房子的前十几天里,没洗过脚,没换过内衣,早晨洗漱都是由“包夹”把盆端进房间,洗完端出去。四十二天后,解除了关“小号”。二监区教导员刘颖,此人很恶。

二零零六年七月六日,我再一次被留在监舍迫害,每天别人出工,我就被两“包夹”带到管教值班室,强迫看诽谤大法的电视,我拒绝,把邪悟的书扔在一边。后来从教育科找来三个经济犯对我进行洗脑,任丽、牟小丽、梁丽萍三人均是本科学历。成天拿着诽谤大法的书,从书中看到有些话跟我理论,被我拒绝。

一次,狱内于二零零六年初成立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科室主管朱虹把我叫到办公室拿出缩印本《洪吟》和《九评共产党》问我,见过吗?听说过吗?我没理她,她百般引诱想抓住我的心理,最终未得逞。她又找来邪悟者咸德英给我做思想工作被我制止。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才解除隔离。

在监狱我们不但遭受精神折磨还承受肉体奴役。早晨五点五十起床,一直干活到晚上九点半,有时更长。初到二监区就被安排在缝纫机上加工衣服,从未踩过缝纫机的我时常手被扎破,高强度的劳动使我经常头晕浮肿。还被迫加班加点,没有星期天。有一次星期天我要求休息却不予批准,理由是如果我休息,我的包夹人也得跟着休息,那样她们的任务量完不成,整个分队的产量就完不成。

超负荷的劳动使我疲惫不堪趴在机子上睡觉。中队长张英勃找我谈话,说:“别人都在干活,你睡觉合适吗?你比别人特殊吗?”我反问她,“你们知法犯法,还有理由指责别人吗?我的特殊不是你们强加给我的吗?为什么别人家人来探视你们会让见面,为什么我的家人在一年多失去音信后,好不容易找到我你们却不让见,就因为他们也是炼法轮功的,你们这么做合理吗?如果不是我极力争取你们会在家人第二次来时让我见面吗?我接见时你们两名干警跟着,一人监听,一人监视,为什么别人就没有我这样的经历呢?这种特权是我自愿的吗?”张英勃说这是监狱的规定。我接着问她,你说到监狱的规定,那我问你,劳动法上明确规定每周劳动时间48小时,最多不超过56小时,而我们每周劳动加起来超过72小时,你说谁在违法,难道《监狱法》和《劳动法》之间有冲突吗?就算女监私自规定每星期一三五晚上加班,二四六晚上休息你们也没执行。我要求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我有这个权利,我希望你能上报,尽快给我答复,我给你一周的时间。一周后通知我二四六晚上休息,星期天正常休息,而别人却正常出工劳动,没有休息日。

我所在的分队二十四五人,每天要完成一百六十件西服的加工量,加工的衣服销售在西北各省市区,监狱加工却被冠以名牌商标如“老人头”、“皮尔卡丹”等。我们加工三五一二厂的军品有棉衣、迷彩服、地勤服、帽子。内蒙古军工厂的武警衬衣,数量十万件之多。民品有学生服,工作服,救灾帐篷,演出服,羊绒大衣,工期紧任务重,干活就象上足了发条的机器。

七、迫害手段名目繁多

在监狱精神高度紧张,每月要安全检查,被迫搜身,翻被褥,有时还把被子拆开在里面摸。每月还要身体检查,有时几个月不去,去一次把几个月的都补上,只是在走过程。每月还要写思想汇报。每逢邪党的日子,就要进行歌咏比赛,专唱歌颂邪党歌曲,吃饭唱歌,走路唱歌,但我拒绝参加。大年初一还全监参加升血旗。

二零零七年五月,香港警察参观女子监狱,我被派到三楼干活。我们五名大法弟子被强制隔离,锁在车间三楼。过了几天,我找张英勃谈话,问她,为什么把我们藏起来,是害怕香港警察来了我会突然喊 “法轮大法好”,害怕香港警察知道大陆的法轮功是被关在监狱里,而香港、澳门、台湾却在公开炼功。她无奈的点点头。其实何止是二监区的法轮功学员被隔离,恐怕全女子监狱也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见到香港警察,香港警察在参观完女子监狱也不会知道里面还非法关押着大法弟子。

二零零九年八月整整一月,二监区利用晚上上大课的形式给二监区全部犯人强行灌输诽谤大法的言论和利用监舍小广播对大法进行污蔑,教导员刘建玲、刘静。还强迫大家到户外观看污蔑大法的图片展,科长朱虹。

八、迫害在延续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七日我被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宁远镇专门指派的五人接回,送到村委会,由父亲领回。第四天晚上十点多,派出所的人开车到我家,要我到派出所办手续,隔着门被我拒绝。

二零一零年八月,宁远镇司法所的人到我家说是对我“帮教”,要父亲在“帮教表”上签字,被父亲拒绝。三天后他们找到我打工的地方,我告诉他们对我“帮教”没有必要,他们便离去。

九月八日,宁远镇派出所一姓吴的人到店里找我,一天三次,我不在。第二天早晨又去,留了电话号码。我上班后打电话,告诉他别在我工作的地方三番五次的骚扰我。他要我交两张照片办二代身份证,被我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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