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黑龙江省伊春市法轮功学员刘艳华2008年7月被绑架,在黑龙江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劳教2年迫害,现在已经被超期关押5个月了。自被胁迫至戒毒所后,因坚定修炼,不配合一切邪恶的命令要求和指使,2年多来一直被单独隔离迫害,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已经揭露出来的,如2010年7月1日,被戒毒所恶警上大挂,吊铐了15天,然后铁椅子迫害。据说刘艳华还被恶警往手指甲里钉过牙签。更多的迫害真相还都被掩盖着。
12月6日早8点,刘艳华家属去戒毒所看望刘艳华,但戒毒劳教所没让见刘艳华,刘艳华家属质问戒毒劳教所,刘艳华为什么被超期关押一事。以下是家属与刘所被胁迫所在队队长刘薇的对话,尽显劳教所的邪恶本质。
家属:刘艳华为什么被超期关押?
刘薇:超期关押与我无关,是当地派出所送来的,你们去找当地的公安机关去。
家属:即便按照公安局的劳教判决书上的规定,早已到期,劳教所为什么迟迟不放刘艳华?
刘薇:刘艳华不遵从所里的规定、不学习、不写所谓的作业、不参加劳动。
家属:学习什么? 写什么作业?
刘薇:这是所里的规定。
家属:我的家人已经是公认的好人,她本身信仰的就是真善忍,还学习什么、参加什么劳动改造呢?
刘薇:刘艳华是好人,我最清楚不过,但在这里必须遵从我们的规定。
家属:你们究竟想把她改造成什么样?你想把她改造成烧杀抢劫吗?作为家属我们也不能答应。
刘薇:你是不是法轮功?
家属:我是不是法轮功与你没有关系,我看的是我的家人,我要接走的也是我的家人。
刘薇匆忙避而不见了。
地点:戒毒所大厅一楼护卫队
时间:9点多
家属见到每一个从大厅出来的人都要询问,刘艳华被超期关押的情况。
当家属询问一从大厅里出来女科长(可能是管理科的)刘艳华一事时,此科长反而很邪性的问家属,是否是炼法轮功的。家属说,我是不是法轮功与你没关系,我现在问你的是为什么超期关押我家人。那人说我不管这个,很快就走了。
时间:10点多。
从大厅下来一戴眼镜的男的,什么队长。
家属:刘艳华为什么被超期关押?
眼镜男:我不管刘艳华超期的事,只管大厅的事,你们在这干扰我们正常办公。
家属:我们没来干扰你们办公,只是找个说道理的人,为什么要超期关押我的家人?
眼镜男:你们11:00必须离开这里。
这时,眼镜男 走至楼上,家属跟了上去。
家属:终于我们找到一个管事的人了,我们想问问,这个超期关押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都是执法机关的人员,都是经过培训的,了解法律程序。我们老百姓是法盲、不懂法律,才向你咨询。
眼睛男:(很邪恶的嘴脸) 你还想跟我上楼?!
家属:你们不是人民的公仆吗?就这样对待老百姓?!
此时,护卫队的人马上说:他不管此事,下午1:30我让你们见所长。
时间:下午1:30
护卫队:(换了一副嘴脸)我们要解答的都答复了,限你们3:30离开。
家属:你们什么意思?要动武吗?还想因为这个把我们抓起来?!
护卫队反诬家属不讲理。
家属:我们来问的是为什么非法超期关押我家人?你们把法律条文给拿出来,看她违反了什么规定?
护卫队:你还想要法律条文?
家属:法律规定公民平等。
护卫队:那你上中央要去,在中央呢。你们还想见我们领导?!你有能耐找省长告去。
家属:我找省长上告也得一级一级的上访啊!得先见你们所长,你们领导还没见着呢?
法轮功学员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正如刘薇所说,刘艳华是好人她最清楚。这些好人,古人称之为君子本应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和爱护。从法律层面上讲,中共对这些有信仰的好人的打压,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而劳教制度本身更是非法、应该取缔的制度。给法轮功学员劳教更是执法犯法。在非法劳教期间,给法轮功学员酷刑迫害、超期关押更是违法的离谱。而当家属去询问时,劳教所工作人员推诿不成、就避而不见,不成再欺骗,欺骗再不成就干脆耍流氓。对家属都如此,更是无法想象在里面的家人是什么境况。
姓队长(人称王大队)为首的四五个警察毒打,尹旭华被打得鼻口流血,恶警又拿起橡皮棍狠狠地连续击打尹旭华的全身。几个小时的毒打,造成尹旭华内外伤痕累累、不能站立,左耳膜破损,两耳昼夜耳鸣,头昏,听力、视力下降,记忆力减退。
一个月后,费县“六一零”又把尹旭华非法劳教三年。山东王村劳教所警察看到尹旭华遍体伤痕,皮肤青紫不退,说:“你们费县看守所这么狠啊。”
尹旭华带着“王大队”等恶警施暴留下的后遗症,在王村劳教所煎熬了三年,零七年回家后,尹旭华到费县医院做检查,医生们问了详情后,对尹旭华说:“他们把你打得这么严重,你得到法庭告他们。”
二零零七年年底,县“六一零”、镇上人员,在本村干部陪同下,打着回访的名义又到尹旭华家骚扰,以翻出两本法轮功书为由,第三次把尹旭华绑架到王村劳教所。劳教所检查时因尹旭华血压高,拒收。
费县“六一零”借机勒索了尹旭华三千元“押金”,一年后又开出了没收押金的通知,声称没收理由是尹旭华继续炼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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