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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有很多人养鸭子。为看护鸭子,主人常在外边搭个鸭篷,在必要时住宿。
有个村子里,一位妇人居住的房屋,距离她家的鸭篷不很远。丈夫外出做小买卖去了,她独自一人在家喂养、看护鸭子。
有一天晚上,有位客人来借宿,那妇人拒绝了。客人说:“我带了三百两银子,天黑无所依靠,不得已求借一席之地。我即使是在你家里房门外睡,也没有关系。”
妇人说:“我孤身一个弱女子,就是把你留宿在房门外,也是不方便的,请你原谅。我可以留你到鸭篷里去住宿。”客人欣然同意,被安排到鸭篷去休歇了。
到半夜二更天的时候,那妇人听到鸭篷里,传来喊救命的声音,十分凄惨,估计是鸭篷里来了坏人,要谋取那位客人的钱财。她决定:赶快去救助!
但是,她又想到:自己是个弱女子,去救客人等于是白送死。于是,她放火把自家的屋子烧着了。
村里的邻居们,看到她家的屋子着火了,都立即赶来救火,妇人说:“暂且不要管我,快到鸭篷救人要紧!”村里人便赶到鸭篷,那客人已经被肢解给鸭子吃了,只剩下一条大腿。村里人当场把杀害客人的几个歹徒抓住,捆起来送到官府。这几个歹徒因人赃并获,当即低头认罪。
官府奖赏给了那位妇人一百两银子,让她重新修建房屋,并且悬挂扁额,表彰了她。
正是:
蜀乡弱女子,
慷慨有义风。
留客鸭篷宿,
未料遭横攻。
点火焚家屋,
召邻先擒凶。
华夏好儿女,
贤兼智仁勇!
(事据清代佚名《蝶阶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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