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近年来,一些中国律师们顶着压力指出,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镇压法轮功是非法的。例如,二零零九年二月,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苏滨律师发表了《宪法至上 信仰法轮功无罪》一文,从罪行法定原则出发,分析后认为:“法院、检察院等所有认定法轮功为×教组织、应当予以定罪处罚的说教,均违反罪行法定原则,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驱使政法系统积极地实施迫害,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样指挥政法系统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中共政法系统在迫害法轮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却又打着法律的幌子欺骗各界民众。
一、法官自供:以党权代法打压法轮功
二零零九年九月,四川省西昌市老太太高德玉(当时六十八岁),因为炼法轮功而被绑架和逮捕,她家人为她请了律师。律师在要求会见高德玉老人过程中,遭到执法部门层层阻扰,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二零一零年九月,西昌法院重判高德玉老人十二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八年、张立芹和邵连荣七年半 、李秀华、孙永生和杨占民七年徒刑。之后,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法官对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办事,那么按照什么呢?湖南省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判决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江苏省苏州法院判法轮功学员路通四年徒刑,路通的女儿为父亲申冤,要求法院依法重审,当地法院一位名叫顾迎庆的法官说:“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吉林省农安县“六一零”办公室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
农安县六一零办主任为什么有恃无恐地说“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因为对法轮功“讲政治不讲法律”、以“党权代法”是中共打压法轮功的方针政策。但是公检法司打着法制的幌子破坏法律的实施,迷惑了很多人。
二、党委审批的捕人、杀人制度
中共从早期开始,捕人、杀人一直是由党委说了算。一九四九年以后,中共把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了下来。原最高法院院长江华明确指出:“过去在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里,捕人、杀人都是党委审批的,已经形成制度。”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由附属于党委的政法委(党委政法委,简称政法委)具体运作。对省、市、区、县政法委,一般是同级党委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也有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如北京市政法委)。
长期以来,中共一直给人们灌输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将法律视为统治阶级的工具,给中共的党委审批捕人、杀人制度寻找依据,即“党比法大”。这和法律体现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背道而驰。然而这个完全背离了现代法治精神的“党比法大”,却成了中共统治下的公理。“讲政治不讲法律”成了政法系统的准则。
政法委是同级党委在幕后领导政法的工作部门,是中共控制公、检、法、司、国安工作的最高机构。它是半隐形的、凌驾在法律之上的特权机构,在重要或特殊个案的控诉与审理中,也是躲在背后的最高最后的“法官”。因为各级党委或政法委在幕后操控,在司法程序外干预案件,因此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由于“讲政治不讲法律”的党委、政法委的黑箱操作,中国没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公平和公正。许多人不知道的是,不仅政法委的运作不透明,法院本身的运作也不透明,对重要、特殊或复杂案子的最终审判由一个神秘的“审判委员会” 黑箱操作作出最后决定。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还有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秘密非法组织,政法系统“讲政治不讲法律”的违法行为和黑箱操作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三、党委、政法委和六一零之间的关系
江泽民为了迫害法轮功,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在中共中央成立了“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六一零办公室”。地方上一般由党委分管政法的书记担任这个“领导小组”组长,一名政法委副书记担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而从中央到省、市、区、县的六一零办公室大部份挂靠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少数挂靠党委办公室。
例如,黑龙江省大庆市政法委网站列出了大庆市六一零办公室(“市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隶属于大庆市政法委,并且列出六一零办公室有八名行政编制人员,二名事业编制人员。另外,大庆市政法委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六一零办公室挂“市政府防范和处理× 教问题办公室”牌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掩人耳目。(见下图)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法委网站对大庆市政法委的简介(网络截图) |
江西省万安县县委政法委的网站上列出了政法委的分工,其中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六一零办主任(见下图)。
江西省万安县县委政法委的网站上列出了政法委的分工,其中政法委副书记兼任六一零办主任(网络截图) |
四、党委政法委员会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
江泽民以权代法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后,前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实际负责打压法轮功。政法委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指挥系统,实施制度性和系统性的迫害,直接发布文件或召集会议布置迫害行动。中央政法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进行总体政策方针方面的指导。中央政法委负责中央六一零办公室,六一零办公室是具体实施迫害的办事机构。
例如,二零一零年七月底八月初,中共各地“六一零”非法组织的人员在武汉市召开会议,是一次各地“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经验交流”。据说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上又重复当初江泽民的命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并给各地拨款专门用于迫害法轮功。
下面是中共党委、政法委和六一零在幕后操控“公检法司”迫害法轮功的示意图(本文不讨论国安)。
中共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示意图:“讲政治不讲法律”的公检法司是中共的迫害工具 |
中共政法系统是个畸形怪胎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这些年中,公安权力不仅急剧膨胀,而且在公检法司中形成了独大的局面。前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兼任公安部部长(周现在是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兼任公安部部长,而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司法部部长等只是政法委委员,因此,实际情况是公安部部长领导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在地方上很多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厅长(或公安局局长),于是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和司法厅厅长(或局长)要向公安厅厅长(或公安局局长)汇报工作。近年在各界的呼吁压力下,有的地方政法委书记辞去了公安厅厅长(或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中共政法系统的畸形怪胎和在幕后操控司法,造成了无法无天地迫害法轮功。
除了警察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入拘留所、看守所迫害之外,中共关押法轮功学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打着法律的幌子,用刑法三百条非法判刑,关进监狱迫害;(二)无司法程序,用非法的劳教制度直接劳教,关进劳教所或教养院迫害;(三)什么手续也没有,直接绑架到“洗脑班”(许多地方挂“法制学习班”的牌子),强制“转化”,对坚定的学员再送劳教(甚至判刑)。
政法委联席会议
公、检、法、司本应是相互独立的执法部门,又有相互监督的作用。在迫害法轮功中,如果有某一个部门敢于坚持真正的法治原则,那么中共迫害的整部机器就出现了脱节。凌驾于公、检、法、司等之上的政法委、六一零在法外通过“政法委联席会议”从整体上控制和协调公检法司,迫使这些部门在迫害法轮功上步调一致。政法委、六一零在迫害法轮功中起着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在现行的体制下,中国司法不可能独立和公平与公正。不管是否打着法律的幌子,中共抓捕和关押法轮功学员都没有法律依据。中共走司法程序只是为了欺骗外界和掩盖迫害而已。政法委、六一零在背后操控,随意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拘留、劳教、判刑、加期,使法律部门的独立行使职能的权力践踏得毫无尊严。
血腥的“转化率”:“不转化就火化”
江泽民集团多次下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对法轮功要“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中共中央政法委制定总体迫害政策方针,六一零办公室具体实施迫害。
中共总结经验后认为迫害法轮功最重要的手段是所谓的“教育转化”,即不择手段地让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即所谓的“转化”)。为此,政法委、六一零下达“转化”任务,给监狱、劳教所和洗脑班等下达了所谓的“转化率”,并把“转化率”和监狱、劳教所的警察的升迁、奖金挂钩。恶警为追求转化率,野蛮折磨法轮功学员,而且还以加减刑期为筹码,威逼利诱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暴力转化。警察甚至说:“不转化就火化”。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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