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

  • 中央社:全球法轮功示威抨港府箝制自由

    (中央社.香港讯)香港法轮功二十三日抨击香港特区政府粗暴对待台湾法轮功学员,若干台湾法轮功学员抵达香港准备参加法轮功聚会时曾遭留置和种种不人道对待。约二百五十名法轮功学员二十三日集聚在香港入境事务大楼外抗议,要求停止打压法轮功。
  • 台湾新闻网:台湾行政院陆委会抗议香港粗暴对待法轮功成员

    台湾新闻网(etaiwannews.com)2003年2月23日刊登报导说,[台湾]行政院陆委会昨天发布了一个措辞强硬的声明,抗议香港政府粗暴对待台湾法轮功成员。“我们抗议这种对我们公民的粗暴对待,”陆委会在声明中说,并补充说他们已经命令台湾驻香港代表处要求香港政府立刻停止这种不友好的行为并且永不再出现这种事情。
  • 明报:法轮功学员游行反23条立法(图)

    大约八百名法轮功学员今日在湾仔举行集会游行,游行至政府总部,反对政府就23条立法,示威者有来自外地学员。学员有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到港也是参加一连两日的交流会。他们是要求特区政府,立即停止就基本法廿三条立法。
  • 华盛顿时报报导中国对一加州居民进行指控

    华盛顿时报2003年2月21日报导,加州软件工程师符泳青曾希望未婚夫查尔斯-李会在1月22日去中国旅行期间将他们定婚的喜讯告诉家人。然而,她得到的消息却是李先生在广州机场被拘捕,并被指控进行破坏,这一罪名可能导致15年监禁。目前,她正寻求国际组织、国务院官员及国会议员的支持,将她的未婚夫从XX党监狱里营救出来。
  • 中央社:台湾法轮功学员强烈抗议赴香港交流却遭遣返

    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电,台湾法轮功学员日前赴香港参与国际修炼心得交流,却有数十人遭拒绝入境。被遣送返台的法轮功学员,上午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经过,并对港府屈从中国压力,迫害言论集会自由等不民主作法表达强烈抗议。
  • 明报:台湾法轮功学员被拒入境

    据明报2003年2月21日报导,香港法轮功组织发言人简鸿章证实,他们原订于本周六及周日举办反23条立法集会及交流活动,并通知全球法轮功学员来港参加;但台湾法轮功成员一行30人,昨日傍晚乘搭飞机来港被拒绝入境。
  • 《中国日报》:法轮功发动千人游行 强调法轮功无害 吁中国政府释放李祥春

    上千名法轮功学员16日聚集洛杉矶市政府广场,发起示威游行,要求中国政府释放上个月被逮捕的法轮功学员李祥春,并重申法轮功无害,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取缔法轮功。曾因参与法轮功而遭囚禁的王玉芝、曾建玲、刘青青等人都到游行集会现场现身说法,他们强调法轮功的本质是良善的,并呼吁中国停止取缔法轮功。
  • 北荷兰日报:法轮功学员在胜利公园里展示舒缓的功法

    这篇文章写于荷兰一个叫阿尔克玛城市的新炼功点建立的那天。该城市的大法学员是第一次在这个公园里炼功,这时文章的作者正好路过这里。当他看到这个场面时,马上就想写篇文章。上周六又派摄影记者来拍照完成了这篇报道。
  • 英国《剑桥晚报》报道大法弟子营救亲人征签活动

    英国《剑桥晚报》于2003年2月17日报道了英国大法弟子在剑桥进行的营救国内亲人的征签活动。报导说,谢卫国博士希望西方人民能向中国当局施压释放朱永洁,朱永洁和其他上千人一样,仅仅因为习炼一种古老而平和的修炼方式法轮功被关押。
  • 芝加哥先锋社:捍卫和平的修炼

    芝加哥先锋社网上新闻2月13日报导,蒙特-普罗斯百特(Mount Prospect)居民徐志伟先生希望有一天能与在中国的母亲团聚,但现在这是不可能的。在过去的两年里,他的母亲因为在中国修炼一种叫法轮功的和平非暴力功法而被逮捕和监禁,甚至遭到酷刑折磨。他说他希望美国政府能够敦促中国政府官员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 明报:八成中产担心廿三条立法

    明报2003年2月16日报导,八成以上的中产阶级人士,最担心基本法廿三条的立法会影响香港的自由与法治。有七成受访者表示,因为二十三条,曾考虑过离开香港移居海外。负责调查的中文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吕大乐表示,以上调查反映中产阶层对政府的信心大减。
  • 格赛特邮报:彼兹堡大学研究员希望在中国被监禁的妻子获得自由

    格赛特邮报2003年2月16日报导,宾州彼兹堡大学一位副研究员许材芦(音译)希望给她妻子寄一张情人卡。但是这位奥克兰居民知道如果没有美国当局的帮助这张卡她也许永远也收不到。因为他的妻子,41岁的贾晓梅(音译)一直被关在中国臭名昭着的监狱里。
  • 中央社:法轮功学员齐聚洛杉矶吁美国营救李祥春

    约两百余名来自美国、加拿大以及中南美国家的法轮功学员,今天在洛杉矶市区三个不同地点,以静坐、游行与聚会的方式,呼吁美国政府出面营救华裔美国公民李祥春。李祥春于一月二十二日在中国大陆被捕,可能被判处十五年徒刑。
  • 明报专访资深大律师梁家杰:自动禁制仍然存在

    但现在是新中国。董建华政府一切从私。所以港英政府百多年来逐步订立的司法等制度,董建华上台不过六年就一一推翻。他们最近制定二十三条法案,即坚拒遵从成例,不发表白纸草案谘询公众,却私下把条文先交一些富豪过目。香港总商会总裁翁以登就承认看过。
  •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反颠覆法仍然是恶法

    文章说,在过去的几个月中,公众要求港府停止制定该项破坏公众自由的立法草案的强大压力已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港府拒绝放弃该项最具争议性的立法草案标志着,非选举产生的董氏特区政府宁愿为了迎合北京方面的要求,也不愿满足香港公众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