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女律师被迫害致脑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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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法轮功学员刘忠杰女士,原黑龙江省天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多次被中共人员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劳教,被迫流离失所将近十年。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刘忠杰和法轮功学员赵敏,被绥化“610”及庆安县国保大队汪兴运等监控、跟踪,迫害四个多月,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昏迷不醒、脑梗,被送医院抢救。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610”警察威胁家属把刘忠杰带到法院,本来说是“核实情况”,却草草开庭,前后二十多分钟,非法判她一年半。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所谓“缓期二年执行”,并以要刘忠杰的哥哥与妹妹用工作担保。

原本幸福的家,由于这场迫害,在孩子上初中时刘忠杰就被迫与丈夫离婚,无家可归。这些年在姐姐家,由姐姐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姐姐原来是一名教师,由于这场迫害也失去了工作。刘忠杰身体极度虚弱,有好几年连吃饭都是姐姐一口一口地喂,不能咀嚼,有时需要打食来喂她;严重时喝水都往外喷喝不进去,成天昏睡,失去记忆,人瘦了几十斤。上厕所不能自理,有时几天排不出大便,姐姐给她往出抠。

父母看着健康善良的女儿,被迫害成这个样子,长年处于悲愤、揪心、煎熬、难耐之中……母亲于二零一八年一月含冤离世。

在修炼大法之前,身为律师的刘忠杰也曾随波逐流地收受当事人给的额外钱财。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大法的标准“真、善、忍”要求自己,将当事人的忧苦放在首位,工作的每一环节都尽心尽力地去做,收取案件代理费都是按照较低标准,伙食费、旅差费够用就行。她还把过去多收的好处费退给了当事人。法轮大法使她变得道德高尚、心胸坦荡、乐观豁达。

进京上访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刘忠杰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鸣冤,被当地邪党人员中途截回后关押迫害两个半月。因为刘忠杰的律师身份,和对中国宪法与法律的熟练掌握,中共迫害机构深怕刘忠杰利用其律师特长揭露他们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因此她成了中共当地政府的重点迫害对象,从此刘忠杰的生活便再无宁日。

为了不许刘忠杰再次进京上访,律师所主任朱千春积极配合中共迫害机构,几次对刘忠杰进行构陷。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九日刘忠杰被绑架关进拘留所迫害八个月。

为抗议长期非法关押和无理迫害,刘忠杰曾绝食、绝水抵制迫害,遭王至龙、马江(原拘留所所长)用绳子捆绑野蛮灌食;还被强行注射不明液体,致使刘忠杰出现经血呈绿色,身体抽搐等剧烈反应,直至生命垂危才被允许家人接回。

酷刑演示:打毒针(绘画)

刘忠杰说,“七个半月的非法关押,骨肉分离,承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只因为我拒绝写无理的保证,只因为我不放弃公民的‘上访自由权’?难道公民不写保证,不放弃权利,公安就抓人吗?而且无限期关押,这是哪家的法律?”

在劳教所被酷刑折磨、卧床不起

刘忠杰从拘留所回家后,单位不许她上班,还派人轮流对她监控、恐吓,甚至晚上住到她家里去。

身为律师的刘忠杰,因见上访反映民意之路被阻断,只好用“真相资料”的方式向当地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刘忠杰向民众发真相资料时被发展乡派出所绑架。一月二十二日,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看守所所长周天恩等人受警察王至龙指使将刘忠杰和另两名女法轮功学员秘密的劫持到齐齐哈尔双合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酷刑演示:铁椅子

在劳教所里,刘忠杰拒绝写诽谤大法的保证书,被恶警关进小号,由“包夹”(刑事犯人)监管迫害数日。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迫害时,刘忠杰站出来阻止行恶,十多个警察将她拖到楼下的小屋子里。刘忠杰大声揭露他们的罪恶,警察怕恶行曝光,急忙用胶布把她的嘴封住。并把她摁在铁椅子里,两个警察用一副带齿的手铐将刘忠杰双手反背铐在椅背上,一动手铐锯齿就刻进肉中,疼痛钻心,接着又将刘忠杰两脚塞在铁椅子下面的固定的两个孔中,脚进去就抽不出来,更无法活动。

遭受了六天五夜的连续上刑,刘忠杰被折磨的惨不忍睹:两手肿得象馒头一样,两脚、两腿肿得相当严重,全身失去知觉,心跳衰弱,昏迷几次,奄奄一息。恶警怕刘忠杰死在铁椅子上,才停止用刑。

二零零二年一月份,劳教所欲对已接近迫害期满的刘忠杰非法加期迫害,刘忠杰绝食、绝水进行抗议。遭野蛮灌食。恶警把她绑在床上,这边狱医手拿胶皮管子,往刘忠杰鼻子里插,鼻子被插破出血,撕心裂肺的疼痛使她几欲昏厥。那边,大队长王岩摁着她的手,哼着小曲,得意洋洋!

刘忠杰绝食绝水十七天的顽强抗议,二零零二年一月十六日重新获得自由。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刘忠杰后来诉说,“我曾经尊敬的领导,你们可曾知道,你们的违法决定,对我的伤害有多深、有多重吗?我刚从劳教所出来仅三天,身体极度衰弱,卧床不起,精神与肉体本来已经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摧残、九死一生。而你们又无情地、迫不及待地将我开除,夺走我工作权利与经济来源,也使我的人生理想破灭了。你们的所作所为使我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重创,使我的处境更加雪上加霜。”

三天两头的骚扰、监控、抄家,“非整死你不可!”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七日,当刘忠杰终于结束劳教所地狱般的迫害回到家中,律师所主任朱千春等人在第二天就带人到刘忠杰家宣布:将刘忠杰开除出律师行业,理由是:她坚持炼法轮功、又被劳教过,不能再做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和开除不能并罚。因此,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讲,开除都是违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作为搞法律的司法局、律师所的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却知法犯法加重对刘忠杰的迫害。随行的一姓郭的警察还恶狠狠地对刘忠杰的丈夫说:“你赶快跟她离婚!象这样的人你还要她干啥!她不但影响你工作,还长一身癞,你不怕招你身上?”(被劳教期间身上疥疮未愈)

刘忠杰说,“几经看守所、拘留所的精神折磨,又经劳教所的酷刑摧残,再经剥夺工作的沉重打击,我已心力交瘁、伤痕累累。但我好在有个幸福的家,几年的磨难,亲人为我承受了太多、太多。我本想好好弥补弥补对丈夫与女儿的亏欠,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但是,当地派出所在“610”办公室的指使下,三天两头就上门骚扰、监控,抄家,做什么谈话笔录。还三番五次骚扰、威胁刘忠杰的丈夫,搅的刘忠杰的家人不得安宁;迫害给年幼的女儿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邪党电台的不断诬蔑、造谣、制造恐怖和仇恨煽动,使孩子心里产生阴影,渐渐地对妈妈的处境感到无奈和恐惧。

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三日上午,跃进派出所警察又到刘忠杰家,说要给法轮功学员建档案,遭到拒绝后,派出所长尚满受庆安县国保大队队长汪兴运的指使,派四个便衣来抓刘忠杰,四人将穿着拖鞋的刘忠杰拽、扯、推出家门,强行把她绑架到派出所,当晚被非法关押于拘留所。面对这无法无天的迫害,刘忠杰只能以绝食、绝水抗议。五天后,才放她回家,并勒索她丈夫二百元钱。派出所一警察还当众扬言:“如果你再落在我手里,我非整死你不可!”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为了揭露迫害法轮功给民众造成的毒害,刘忠杰与同修突破层层封锁顶着压力到当地欢胜乡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欢胜乡派出所绑架。当晚刘忠杰戴着手铐越墙走脱,被迫长期流落他乡……

再次被绑架、迫害致脑梗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在外流离失所达十年的刘忠杰和法轮功学员赵敏,被绥化“610”及庆安县国保大队汪兴运等监控、跟踪,绑架到绥化看守所迫害四个多月。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刘忠杰女士被迫害致昏迷不醒,身体抽搐,出现严重脑梗塞病状。看守所人员害怕承担责任,通知家属,随即刘忠杰被送医院抢救,经诊断为脑出血。期间当地“610”人员还几次逼迫刘忠杰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

家属把她接回家中,然而,北林区“610”非法机构一再行恶,诬陷刘忠杰包庇被汪兴运等跟踪通缉的赵敏。北林区“610”王树波、刘鲲鹏、李剑飞等人凑材料,操控北林区检察院、法院参与迫害,胁迫刘忠杰家人把她带到检察院所谓“核实情况”,向家属保证不抓人。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610”恶警威胁家属把刘忠杰带到法院,本来说是“核实情况”,却草草开庭,前后二十多分钟,非法判她一年半。当天下午两点多,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法官张锐、陪审员曹洪源、记录员(女)及北林区检察院张连生等五人(一女四男),在北林区法院刑一庭对刘忠杰、赵敏非法开庭。他们小声快速、含糊其辞地宣读了他们凑的所谓材料,匆匆宣判刘忠杰。

刘忠杰身体状况堪忧,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以所谓“缓期二年执行”,并以“不得再炼!要刘忠杰的哥哥与妹妹用工作担保”,“如再炼就要其哥哥与妹妹负责严重后果”等附加条件相要挟,才允许刘忠杰暂时保外就医……

刘忠杰曾经说,“我经历了腥风血雨的一次次被迫害。这一次次的迫害,记录了迫害者的邪恶与残暴,记录了迫害者的一次次违法犯罪。”“几年来,是‘真、善、忍’的光芒,照亮了我通往真理的路,一路走来,一路呼唤,呼唤维护人权,呼唤维护法律的尊严,呼唤良知重返中华大地,呼唤正义常驻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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