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轮大法研究学会致信香港政府政务司司长曾荫权(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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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曾荫权先生
香港政府政务司司长
香港政府
香港

尊敬的曾先生

我们针对16名法轮功学员案件的裁定写信表达严重的关切。这是错误的裁决,也是未来香港前途可悲的决定。决定香港命运的关键议题在此案中正处在紧要关头上。他们包括:维护记载在香港基本法内的不可让度权,诸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和平示威/抗议自由;这些权力不因个人精神信仰、健全的司法体系,当然也包括维护一国两制的完善性而有所区别。最重要的是,此判决与香港人民或外界的期许相反。

这样的判决实在不应该、不可以且不会发生在世界上其它民主国家。此案件的事实相当清楚:香港警方是在以暴力持续摧毁数千万中国人民幸福的江泽民流氓政权的压力下所采取的行动。此项裁定也宣告了香港「江氏法」的到来和「民主法治」的离去。

16名法轮功修炼者(其中4名是瑞士籍)并没有做错任何事。唯一他们阻挠的是江泽民的谋杀令。他们是英雄,因为采取了和平的方式为数百万受迫害的中国民众请求正义。缺乏对此次和平请愿正当性和无私性的了解的任何陈述都是不公平的。我们希望您会认识到这个错误并减少香港已经发生的重大损失。为了香港的未来和其人民,我们强烈要求您尊重香港人民的意志并撤销此判决。

先前,我们一直努力想要与香港领导人开诚布公的对话。同时我们想要感谢在香港和其它国家许多有勇气的人民公开站出来支持法轮功、自由和基本人权。

人权是道德上的议题。它关于保护信念、结社和表达的自由。我们坚决地继续我们和平、非暴力的请愿活动且继续与国际社会合作以终止当今的残暴。

当程序正义和公正被践踏时、当法律为政治目的而服务时,法律已经从保护人权的工具变成了违背人权的机械了。这一定不是香港人民最佳的利益选择。当权力真的控制法律时,中国当局常常宣称他们的政府的确很尊重法治。法律被创建、被诠释在权力需要的时候,并且被警察、军队和令人害怕的策略强制运行。假使香港被允许采用中国政治政策的目的来宣判的话,我们只能预见香港的法治也会转变成受当权者控制的法治。

我们强烈要求您使用所有的影响力让外界了解司法是被维护的、法治是被维持的且香港不是中国的附庸,而继续是一个分隔和自治的区域。

您诚挚的,

欧洲法轮大法研究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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