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召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并过后逮捕了16名和平请愿的学员。他们将学员们从现场拉走,使用点他们敏感穴位、卡脖子以及没有必要的暴力。而后,他们却指责学员袭警。现场录像和照片表明有很大的地方留给行人通过并且使用暴力的是警察 (se websida/film/)。警察栏围整个地方五天,可笑的是在和平请愿的人在的地方放上了许多植物。
在这个政治诉讼案中,起诉人却无法证明阻街的成立。其证人全都是来自中联办的警察或警卫。
这个政治诉讼案是江泽民对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另一实例。学员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呼吁中国政府收回江泽民提出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杀无赦”令。他们自己也变成该令向外发展逐渐扩大的牺牲品。在民主的国家已经得到了一个针对法轮功学员的黑名单。许多瑞典人有对这个向国外伸展的迫害有亲身体会。
法轮功在香港是合法的。回归中国五年后,香港苹果报报道了对于限制的抗议自由逐渐更多的不满。根据官方六月的调查,十人中有6.75人这么认为(http://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9/25029.html)。在中国政府的压迫下,明显地看出香港实施自由言论以及聚会权利的困难。
法轮功学员根本不应该被起诉,因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没有作出任何犯罪的事情。没有江泽民的邪恶镇压,法轮功学员不会去和平请愿,也就不会有百名或甚至千名信仰真善忍的人被剥夺生命,不会有整个民族会遭受狠毒的迫害并被谎言欺骗,不会有16名法轮功学员的静坐,更不会有来自香港和欧洲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接受一个无理的审判。这才是人们应该注意的。
尽管香港政府屈从于江泽民强权的压力,在香港法庭作出不公正的判决,然而江泽民的罪恶本质在众人的眼下不断地被暴光。历史的教训告诉人们:邪的永远不能战胜正的,强权永远不会长久,因好人的心是无法战胜的。
2002年8月19日译
* * *
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