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网】哈尔滨市动力区法轮功学员张海霞已被香坊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张海霞的丈夫文英洲被非法判刑四年。主导判刑的法官郭相喜还拒绝给家属非法判决书。
张海霞一家居住在哈尔滨市动力区。张海霞修炼法轮功,丈夫文英洲并未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多,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公安分局警察,伙同军民街派出所警察闯入文英洲、张海霞夫妇家中,绑架了夫妇二人及他们二十一岁的女儿文博(后被放回)。
张海霞一直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医生已下病危通知书,说钾离子紊乱,情况十分危急。即使这样,八月二十日,香坊区法院仍在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对张海霞夫妇进行开庭。家属为张海霞和文英洲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张海霞的律师是董前勇、王宇,文英洲的辩护律师是李敦勇。开庭时,张海霞是被人背出来的,身体很虚弱,但头脑清醒。当日庭审,因为法官袁越无理赶走两位辩护律师而被中断。
十月十日,法官郭相喜主导了对张海霞、文英洲的第二次非法庭审。这次张海霞神情极为异常,不认识家人和律师,疑遭到药物迫害。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法官郭相喜下对张海霞夫妇非法判决。他们的女儿文博去法院要判决书,法官郭相喜态度恶劣,拒绝给,还向她索要给律师发快递的费用。
想到自己仅有六十元钱,姥姥还因父母的事住在医院,文博走出法院不禁嚎啕大哭。
以下是张海霞夫妇的女儿文博叙述当日情况: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半,我去法院要判决书,在外面等了半个小时,法官郭相喜出来了,他不是接待我的,是接待别人。我对他说:“判决书不是下来了吗?我来取判决书的。”郭相喜说:“判决书不能给你,得给律师,交四十四元钱给律师邮。”我说:“怎么那么贵啊?我自己邮呗。”郭相喜说:“四十四元钱一份,三个律师是三份。不交是吧?”说完郭相喜就进了别的房间,把门关上,他把我往外推,还说:别和我说话。
我的父母双亲被非法关押,姥姥生病住院,孤苦无依的我,看到法官郭相喜的丑陋嘴脸,我再也承受不住了,痛哭不止。
十五分钟左右郭相喜出来了,我马上上前对他说:“我现在没有那些钱。我姥姥都生病住院了,我爸妈被你们抓去了,我爸妈没有罪你们还不放,你让不让我活了?”郭相喜没搭理我,与一个人进了另一个屋。
除了等待,我没有任何办法。这时见到了刑庭的主管院长许汝亮。我对许汝亮说:“郭法官不给我判决,还管我要钱?”许汝亮说:“让律师拿”。 我说:“那凭什么不给我啊?”许汝亮说:“你可以上诉。”我问道:“你们不是公正审理吗,怎么还不放人?”许汝亮毫不在乎自己的身份,没有丝毫的同情心,把我推出去,关上门。
十几分钟后,郭相喜看到我还在等着,又说:“四十四元钱是二十二元钱邮过去,二十二元钱一个回执。”我问:“我没有那些钱,我就六十多元钱,我姥姥还住院,我怎么办啊?”郭相喜说:“你有困难找政府。”我反问他:“找政府,你们这不也是政府吗?”郭相喜拿了我手里的五十元钱,找给我六元。郭相喜问:“四十四元钱一份,给哪个律师邮?”我说:“给董律师吧,别的律师也邮吧,等我过几天挣钱,给你送过来。”郭相喜说:“那就先邮一个,你尽快把钱送来。”我问:“那你不给我判决书,啥结果你得告诉我吧?”郭相喜说:“你妈六年,你爸四年。”
听到这时,我感到天都塌了,万念俱灰。我哭泣着说:“我爸妈没犯法,为什么判这么多年?”郭相喜说:“你可以上诉,你妈上诉了,你爸那边不知道呢。”说完郭相喜进屋了。
我在外面坐着,肝肠寸断地失声痛哭,来法院办事的人同情地对我说:“小姑娘别哭,哭解决不了问题。”等我情绪略微平复后,离开了。
善良的人们:请伸出您的援手,不要让我失去父母,不要让我成为孤儿,不要再让相似的悲剧在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家庭中发生!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
哈尔滨市“610办公室”:成员秦玺政
哈尔滨市香坊区公安分局:
局长孙君亭:13351006767,办:0451-82110979,宅:0451-82386767
局长云献凯:15945673399
国保大队:
电话:0451-87664846
国保二大队队长钱露萍:13796678267(办案人)
大队长王殿彬:13936438610(办案人)
国保毛林昌:13845156823(办案人)
国保袁兆祥:13604885769
国保王建宾:13624607107
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所长刘芳
军民派出所:
所长汤宪武:13704816366
副所长徐晓峰:13304507933
副所长刘军:15104605128
张力:13115505951
王湘年:0451-88750033
王淼:18745726261
王志男(片警)
香坊区检察院:
侦监二科科长郭玉红、公诉人李小丹
香坊区法院:
第一次庭审法官袁越:0451-87260177、书记员:18646363907
第二次庭审黎明法庭法官郭相喜、陪审员詹珊珊、庭长刘鲁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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