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民议会主席:中国政府要尊重个人和团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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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

法国国民议会主席
2002年10月1日于巴黎

先生,您提请我对中国正在施行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予以关注。

我想向您明确表达,法国一直对法轮功成员能成为受害者的侵犯人权的行径表示担忧。特别是在欧盟与中国就人权问题对话时,经常性地提醒中国政府要尊重个人和团体的自由,尤其是结社、信仰及言论自由。

另外您建议就中国人权状况提出欧洲决议案,当然这要由欧洲议会成员对发起这样的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考查。

先生,请接受我的崇高敬意。

让路易・德布雷(Jean-louis DEB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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